由于巴格实在太想吃到梦境之中的味道了,巴格不断地进食,虽然这个不是、但下一个肯定是吧……?
不断咀嚼。
不断吞咽。
虽然很难吃,但是不能够浪费食物。食物是这个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了,所以吃了一口就得吃完。
庄司伦世虽然隐隐之间感觉到哪里不对,但任凭手中的感觉牵扯着钢笔,最后写下了这一句话。
【不断追寻着心中梦想的巴格,向着月亮奔跑。
奔跑着、呼吸在急促喘气。
肚子好饿啊、肚子好饿啊。
真的好想……吃点什么。
圆月喀的一声摔了,成了瓢。】
这是亲爱的女儿吗?
这根本就是控制不住嘴于是陷入癫狂症状的疯子。
庄司伦世都不敢想象万一自己真的让笔者之痛吃下了这本小说,最后到底会铲除什么样的怪物。
普尼尔惊叹出声:[我的二弟真的很牛,一定是个大胖孩子,健健康康,白白胖胖,真棒。]
庄司伦世痛苦地发出抽泣:[闭嘴,我才不想要你们这群不孝子。]
他想象中的女儿根本就是能控制住自己到底吃什么,虽然什么都可以吃,但有着基本的判断能力,而且她一定是很擅长为其他人驱逐压力,带来梦想,不断用爱呵护人类的。
普尼尔:[认命吧,下笔如有神地写完了前半部分结果又成为废稿,陷入了重度修稿地狱,版本又要和之前堆积如山了吗?]
庄司伦世现在只想找一个板砖敲死自己,不想再去面对这个残酷的事实,真的太恐怖了。
为什么控制不住自己的手。
庄司伦世一头撞在了桌子上,发出了闷闷地声音:[无论改多少次,我也要写出我心中最想要的女儿。]
普尼尔没眼看,它就踩在了挂西装外套的衣架子上:[重女轻男的家伙,加油努力写吧。]
不过妈咪[笔者之痛]能不能如你所愿就是另外一个问题了。
普尼尔识趣地没有把这句话说出来给庄司伦世增添新的压力,不然它非得成为一只秃毛乌鸦才会被放过。
有这个时间刺激庄司伦世濒临极限的神经线还不如大睡一觉来得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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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宰,你要带我去哪里?”
赭色头发的少年身穿一身修身的西装,头上戴着一顶小礼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