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万彻翻身上马,看向天空,一个飞球轰然着火,随后有几个人影在吊筐中跳下,“快,派一个骑营去胡彪的降落点,千万别让胡彪出事!”
长夜漫漫,杀戮不停!
十二万北王庭的精锐,想一口气全杀了,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爆破筒火油弹,在这时候派上了用场,整个和卜多城,陷入了冲天的火光之中。
王庭的精锐像是没头的苍蝇,在城内外乱窜,可唐军却越来越多。
执失思力、阿史那贺鲁、契苾何力、阿史那社尔所带领的大军也到了,彻底把和卜多进行了合围,无论他们往哪个方向跑,全都是唐军。
谁也没想到,今天这么大好的日子里,唐军会偷袭。和卜多城内外,陷入了胶着状态,薛万彻带着亲卫营的人,开始高喊,“乙毗咄陆人头在此!”
一时间,唐军听到之后,也全都开始大喊附和,那些刚刚被组织起来的北王庭军队,瞬间松散开了,场面一边倒了。
薛万彻身先士卒,全身上下都是鲜血,带着亲卫营的人,忘情的厮杀,这么多年徘徊在武将序列的边缘,受尽了不被朝廷信任的鸟气,在这一刻全都宣泄出来了。
或者说,薛万彻这些年受尽的苦楚,要用突厥全族的血才能平衡。
就大唐的武将而言,薛万彻不是最能打的,甚至是当年李银环一个人就锤了薛万彻和薛万均两兄弟。
但针对于对外战争而言,薛万彻这一战,也算是一雪前耻,正式进入了一流武将序列。
胡彪安全落地,四外没有什么柴火,直接把降落伞给点燃了,然后嗖嗖嗖的打出三颗信号弹,第一个跑过来的是满头冷汗的常亭,随后是小队的其余三人,见众人都没事,胡彪顿时抄起一把兵工铲,“就地挖掩体防御,枪弹上膛,准备迎敌!”
话音刚落,几人开始挖掘掩体,当掩体挖掘完毕,胡彪掏出来一枚爆破筒,摆在身边。
常亭奇怪的看着胡彪,他总觉得胡彪这个人一点都不彪,“不是全扔下去了吗?你咋还有?”
胡彪笑了笑,“给自己留的!咱彪子绝不做俘虏!”
其余的几个人也笑了笑,扯了一下衣襟,他们的脖子上都挂着一个红绳,红绳下面是个红绸子小袋子,打开一看是一枚纸质弹药。
“常公公,我们都会留一枚弹药,这枚弹药是给我们自己的!”
常亭的眼睛一红,“长见识了,以前他们说战场我还不信,现在信了,你们才是真正的勇士!”
一队残兵,足足有五十多人,狂奔而来,胡彪把枪口对准了对方,等对方跑进了射程之后,也看清了对面的来人,是突厥的残兵。
“开火!”
胡彪说完,四声枪响,四名突厥残兵瞬间倒地,随后弹药继续上膛,又是一轮枪响,突厥残兵停了下来,警惕的看着正前方,当看到对面仅有五人的时候,开始挥动手中的长刀,嗷嗷叫喊着蜂涌这冲杀过去。
常亭第一次杀人,开枪之后,打倒一人,全身都颤抖起来,就感觉血气翻涌,隐隐作呕。
“喝下去!”胡彪看到这一幕,解下酒囊,“记住了,他们不会对咱们心慈手软,咱们也不要把他们当人!生命只有一次,杀一个回本,杀两个赚了!”
在对方距离有八十步的时候,胡彪抽出来刺刀,“上刺刀!一轮齐射后,冲杀过去!”
或许是喝酒壮胆,常亭也给步枪上了刺刀,胡彪将爆破筒别再腰间,手持步枪迎风而立,常亭还以为是什么豪言壮语,谁知道……
“岳父啊,义父啊,儿子不孝了!媳妇啊,我要战死了你就带着孩子改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