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颗爬豆粒都没有,而且,还更加稀薄,但是似乎他们早已经成为习惯,丝毫没有大惊小怪,吃的很自然,如此也很应该。
该轮叶檀了。
叶檀递过去破了边的粗瓷大碗,盛饭的是个枯瘦的大妈。
根本看不出来这纸片一样面黄肌瘦的人,究竟是男是女。
接过去叶檀的碗,她抬起头看了看叶剑之……她丝毫不觉得他们是父子,因为一个是瘦骨嶙峋,一个是一身腱子肉小伙子,满脸带着少年气。
但是,贸然出现的这个人,该不该给分一碗稀粥?
毕竟他们一共100人,平白无故又多来了一个人,那可是要计较、计较的,饭有可能不够。
可是,关键时刻,孙队来了。
“芙蓉,你给这小伙子多来点儿糨糊的。”
叶檀一听,孙队喊她芙蓉?他吓得一踉跄——我滴妈,这半男不女的皮包骨,能叫芙蓉?
这?真是哭笑不得。
孙队吩咐完,芙蓉立刻回过神来。
“好好,多盛点儿!”
“没错!”
孙队点头,笑着说:“这是叶剑之的儿子,你要照顾着点儿。”芙蓉面色一闪,她又上下看了看父子,看完了摇摇头,因为,哪都对不上号。
叶檀领了多半碗粥,撤步一旁,等待着叶剑之,叶剑之拿着两个碗、也被看着叶檀的面子,多给了粘稠的。
叶檀跟着父亲,扭回头,他朝着孙队打了声招呼,“孙队,我们就拿回去吃了。”
孙队笑了笑:“好,回去吧,多陪陪老妈妈。”
叶檀和叶剑之走后,就听芙蓉告状,“孙队长,您也不问问他要在咱们这住多少天?”
“问这干啥?”孙队没明白。
芙蓉干脆说道:“他多住一天,就会多吃饭,咱们这农垦集团大队一共100号人,每天去十几里地之外拉水,您又不是不知道有多不容易,所以多一个人祸害,不光费水还费粮。”
孙队一听,皱了皱眉。
“叶知青也是下乡的,他在这地尖应该不会长久,看父母顶多一周,应该就给饿跑了。”
“何以见得?”
“我早就听他爸说过,他在大津武清县农村插队,人家那里不跟咱们大西北一样。”
“怎么不一样?”芙蓉问了句。
“人家是挨着京城的大城市,哪怕是村里来的,也比咱们这好太多,你没看人家那个样貌,面白如玉,玉树临风的吗?一看就不是咱们农垦集团的人!”
芙蓉想了想叶檀的模样,还有那说不出来的一股劲,总之,像富家子弟。
孙队长又分析,“所以,他哪里会受得了咱们连刷牙水都没有的地方?住得惯?你看人家那个小脸蛋细皮嫩肉、溜光水滑的,所以,怎会受得了咱们的艰苦?”
芙蓉一听,点点头:“那就好,只要不吃咱们、喝咱们太多、就好。”
“应该不会!三天都过不去吧。”
在窝棚里,叶檀两秒钟就吃完了喝完了,毕竟太稀薄,他一伸手,一掏蛇皮袋子里的盐。
叶剑之一看:“哎呀,怎么这么多盐?”
“是呀,我带的时候都很犹豫,没想到,我现在感觉自己带太少了。人成天不吃盐,身子怎么能撑得住?”
叶剑之说道:“你给我就留一包吧,其余的都送给食堂。”
“啊?您舍得?”叶檀难以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