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黑熊饿成精神小伙
余秋堂走出门,发现那只黑色猎狗就蹲在不远处,他走过去,狗子也躲避,反而瞪着眼睛盯着他看。
“那你咋办,不回去找你主人嘛?”
余秋堂笑着问。
和动物说话,是他的一种遗留习惯,也可以叫作本能。
山里寂寞,往往巡山半日,看不到一根人毛,陪伴的他的就是狗子。
狗子也非常懂事,接触久了,基本能听懂一些常说的话,不时还会回应他。
习惯后,他就和很多动物都下意识聊天。
当然,动物们基本都听不懂他的话,多半只是他自作多情。
眼前这只猎狗也是。
虽然对余秋堂看样子很有好感,却依然听不懂他的话,一声不吭地盯着他。
别的不说,就单说用熊油炸的酥果,不会硬的咬不动,而一般的油炸酥果,热的时候很酥,一旦冷下来,要么纨的咬不烂,要么就是硬的咬不动。
“汪”一声,对余秋堂摇起尾巴。
“就是捡的狗,你对他这么上心干嘛?”余秋江答应是答应,但不理解。
不过,话说回来,其实这头熊的油还不算多,真正油多的熊需要冬季去捕。
这几十斤熊油炸好装进坛子里,起码能吃多半年。
狗子这下似乎听懂了。
余秋江看了眼狗子,淡淡地说:“放着也行,我帮伱看着。”
狗子还是不吭声。
余秋江微微一愣,随时点点头。
便是所有脂肪都被消耗殆尽,肌肉也部分消融的缘故。
“好。”
余秋堂坚持的观点是,自己喜欢,那就自己养着,若是觉得流浪的狗子喜欢,也可以处理好后,自己放在家里的养,但不能只是基础的投喂,让这些家伙形成依赖,影响附近人的生活。
熊油的作用那可多了去,以中药作用的话,能祛除风湿,能治疗冻疮,还能治疗跌打损伤,如果是内服,还可以补血杀虫。
如果当作食物油,功能更是好用的不得了。
也没谁对谁错。
余秋堂笑笑。
“我就当你接受了,可别反悔。”
起码好几十斤。
只要不因此损害到别人生活就行。
喜欢动物的人就是这样,有的人看到动物就很想去逗弄,而有的人则是很反感。
“那这样好吧,你就在这里待着,我让江哥暂时照看你,等你主人来了,或者你愿意回去再走,行不行?”
余秋堂交代好这些,走过去尝试揉揉猎狗的脑袋,猎狗稍微后退半步,但又慢慢拖着尾巴蹭过来,脑袋轻轻蹭蹭余秋堂的裤腿。
余秋江对狗子并没多少兴趣。
然后能四五个月不吃不喝,或是少吃少喝。
周而复始。
熊肉不太好做,特别费油,所以他并不准备在家里吃,最多就是拿点回来尝尝味道。
王浩峰和余秋江家里人都少,只留小部分给他们,八成的油都被他背了回来。
“听话在这里待着,我明天再来看你,要是不老实的话,我就将你送走,知道不?”
很多熊冬眠的时候,是个大胖子,毛发都非常顺溜,看起来很漂亮饱满,等到开春雪化,从树洞里钻出来,往往就变得瘦骨嶙峋,毛发乱的跟精神小伙似的。
然后开始在春天补充食物,等身体再次丰满后,开始考虑繁衍后代的事。
“走喽~”
熊为了应付整个冬眠所需要的能量,会在秋季拼命囤积脂肪,也就是熊油。
余秋堂踏着月色回到地炕院,大门不出意外地从里面插上,他扒着门缝看了圈,发现其他窑洞都已黑漆漆一片,只有自己窑洞的窗子还有昏弱的灯光。
余秋堂将余秋江喊出来,指着狗子说:“这只猎狗暂时就放在这里吧,反正你这也寂寞,再说放了这么多东西,总要看个看家护院的。”
说起来,这小子也真是個狠人。
余秋堂这才背着熊油,揣着熊胆回家。
“这种猎狗,一般从小都是吃肉长大,必须保持对野物的渴求感,所以不要喂其他东西,我们现在不是有熊肉嘛,找点边角的位置切点,留下来喂它。”
“也说不上啥原因,只是觉得它不该变成流浪狗,然后被那些狗贩子逮走送上狗肉桌。”
但熊油却必须分着带回家。
肯定是小伟那孩子还在恶补作业。
这可比猪油好吃多了。
之前还没觉得呢。
果然,来帮他开门的正是余小伟,他戴着个毛线编制的破帽子,不住打着哈欠,手里还捏着支竹筒做的铅笔。
穷人家的孩子,铅笔用到手抓不住时,就会找个合适粗细的竹筒,将铅笔头放进去,然后就可以一直用到一厘米长度以内。
余秋堂以前也是这么做的。
这还是他教侄子的方法。
虽然现在他赚钱多了点,但家庭现状还没改变,同时他也想让侄子从小受点辛苦,这样对他以后发展更有好处。
不同家庭的孩子,有不同的教育方法。
若是富裕人家,没必要人非让孩子学会吃苦,既然起步更高,那就该让孩子有更远追求。
而穷人家的孩子,则不能富养。
因为他们未来面对的社会,没有任何外部帮助,家人也无法给他们支撑,一切都需要自己拼搏才能拿到。
所以从小就要知道,任何东西都来之不易。
“叔,你咋半夜回来了,不是说要三天嘛,我还以为你最早明天下午才回呢?”
余小伟看到余秋堂,迷糊糊的眼神清亮些了,走到身后帮余秋堂扶着背上的东西。
其实余秋堂根本不在乎这点重量,余小伟也知道的,但懂事的孩子就是这样,他会不由自主寻找可以帮大人干的事。
“早点结束,就早点回来了啊,家里没啥事吧?”
“没,好着呢,你这袋子里装的啥啊,一股腥腥的味。”
“猜猜看?”
两人朝厨房走去。
“我不晓得,山里那么多东西,肯定是啥东西的肉呗。”
“嘿嘿,告诉你,是熊油。”
“是熊?!真的嘛?”余小伟失声喊道,他下意识仰着脑袋想想熊的样子,但没想出来,他只是听大人们说过熊瞎子吃人眼睛的故事,真正的熊却没机会看到。
“还能有假,叫你姑……”
余秋堂刚想让余小伟喊余春梅和余小云起来,就看到旧厨房的灯亮了,传出余春梅的声音,“小伟,是你叔回来了?”
“嗯,嬢嬢,我叔回来了。”
“哦,这么早啊,大半夜的……”
余春梅这话说的一般人就听不懂,但余秋堂却依然知道她啥意思,这就是姐弟的默契。
两分钟后,“嘎吱”声,厨房门打开了,余春梅和余小云都已穿好衣服。
“回来这早?”
“嗯,本来想着明早天亮再下山,但猎到个好东西,所以就没耽搁,连夜下来了。”
余秋堂将背上的袋子放到姐姐面前,“看看,啥好东西。”
余春梅解开袋子看的时候,余秋堂揉揉余小云的脑袋,小姑娘头发乱糟糟的,眼角还有个小眼屎,他看到了,顺手将眼屎帮着抹去。
“嘻嘻~”
余小云笑着躲开,自己跑去拿脸盆架上的毛巾擦眼睛去了。
这孩子现在生活转好后,稍微有点肉了,脸色也比原来好很多,即使是煤油灯的昏黄,还是能看出小脸通红,水灵灵的大眼睛。
听说她在学校的学习很用功,背课文和认字都比别人快很多,字写得也特别好,开学不到一个月,就已经领到班主任奖的一个本子。
照这个样子下去,说不定还会跳级呢。
这个时代还有跳级制度,若是学习好,就可以省去中间年级,直接跳到更高年级就读。
前辈子余秋堂的儿子学习就很好,中间跳过两次,16岁就参加高考,还是考的一本,是王家庄第一个重点大学生。
“这是猪油?”余春梅打开袋口,半天没看出个所以然,用手戳了戳,又摇摇头,“不对,这不是猪油,猪肉没有这种味道。”
“是熊油。”
“啊?1
余春梅的嘴比刚才余小伟张的还大。
不同于余小伟关心的重点在熊油上,余春梅首先想到是既然能弄到熊油,肯定是和熊有过较量,那么危险的事,余秋堂竟然去做了。
她把袋口一收,急忙抓着余秋堂的手臂,让他转了两圈,“那你可没受伤吧,你怎么敢去找熊的麻烦,熊多厉害啊,你要是伤到可咋办,你说你这孩子……”
“我没事啊,姐,你看看我这不完完整整回来了吗。”余秋堂感受着姐姐的关心,心里也非常舒服和温暖。
好的家人就是这样,给人的感觉是一种天然的美好情感,这和爱情不同。
爱情似乎更是一种心心相印,一种彼此的融合,或者叫契合,没有这个基础,那爱情自然无从说起。
但亲情却仿佛就是自然的,本应该如此。
如果打个比喻。
爱情似乎就像是酒,喝了也可以解渴,会让人更为陶醉,喝多了甚至会让人酩酊。
但亲情就像是水。
不喝的话,人就会感觉口渴。
不管喝了什么好喝的酒,饮料,但只要不喝水,人就会觉得不舒服,什么东西都取代不了水带给人的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