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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 分地家庭会议,狗爹(2 / 2)

目前余家的地组成相当复杂。因为余得金娶了三个老婆,但因为这个时代正处于分地的变革期,政策不稳定,村里和队里各种鬼主意的人一堆。

导致分地出现很多问题。

具体来说,就是第一个老婆的孩子,只有余春梅赶上分地,有一亩三分地,其他两位姐姐出嫁太早,没赶上分地的时间。

第二个老婆这边,因为余秋堂母亲去世的早,哥哥失踪(也可能已经死亡),嫂嫂去世的早,所以也没赶上分地,但因为哥哥来后入了余家的户口,算是在王家庄落户了,所以两个孩子却各自又有一亩地。

余秋堂自己也有一亩地。

至于陈美娣这边,则是陈美娣和余秋实都有地,王春花因为已经出嫁,且没有入王庄的户口,所以并没有分地。

其中陈美娣一亩三分地,余秋实则是一亩地。

再就是余得金自己有一亩三分地。

综合算下来,原本余家一共有七亩九分地,加上边边角角,也就是八亩地。

看起来挺多,但其实还是紧紧巴巴。

主要是这个时代,地里粮食产量很低,本来就打的不多,还要一部分交公粮,若都吃小麦的话,肯定是不够一大家子吃。

所以一般情况下,都是种够交公粮的小麦,剩下的基本都是种玉米或者其他作物,产量会比小麦高,勉强能维持生活。

那现在既然分家了,肯定各自的地归属自己。

余秋堂,余春梅,还有两个孩子,相当于就是带走了四亩三分地,占所有土地多一半。

这其中呢,又尤其是以余春梅的地最好,处于村里地势最好,接近水源之处,这里种的粮食,一亩能打其他地一亩半乃至两亩的产量。

所以当初分家时,陈美娣才想着将余春梅地留下来。

至于余秋堂三人的地,相对就很一般,完全没办法和余春梅的比。

想着到了秋收阶段,地里都种着各种粮食,余秋堂不想非硬着要把土地里粮食全部要过来。

只是要求地里粮食收走,地给空出来就行。

原因倒不是他非要做好人,而是因为现在他们名义上分家,但是户口本并没有单列,所以家里需要交的公粮是统一的。

若是把地连同粮食一起要走,那父亲那边就没办法交够公粮。

这不是他为人处世风格。

即使是陌生人,他也不会想着去占别人便宜,更不说是父亲。

他之所以没有和父亲因为分家闹太大纠纷,就是因为他自己当过父亲,明白父亲这种职业,可谓是天底下最难的职业。

对孩子严格点呢,孩子会偏向妈妈,说父亲只会对孩子提要求。

若是松点……

不是每个孩子都是纯洁的天使,大多数孩子都很单纯,不止是单纯的好,也有单纯的坏。

若没有父亲严格从道德上加以约束,就像个野生的树,肆无忌惮生长,必然无法长成参天大树。

反而成为祸端。

反正过来过去,父亲的锅都得背上。

他自己做过父亲,便知道父亲有时候也身不由己,很难搞。

毕竟孩子他是个活的人,和父亲必然有分歧,又不能像个东西,随随便便想怎么摆弄就怎么摆弄。

于是,这日傍晚,在余得金的召集下,一家人或坐或蹲或靠墙,在院子里召开全体家庭会议。

刚好晚上月亮很亮,将地坑院照得仿佛就跟白天一样,余小伟开始蹲在余秋堂身边,后来想了想,干脆进去端个板凳出来,屁股下面垫个砖,继续写字。

余秋实看他这幅模样,刚想跑过来看看,就被陈美娣一个眼神给吓回去,只好老老实实坐在厨房门槛上。

“白天都很忙,晚上抽个功夫,把人都聚在一起,商量下秋收的事。”

余得金说到这里,暂时停下来,给烟锅填上烟丝,擦到第三根火柴,才勉强将烟锅点亮,他长吸一口,然后吐出浓浓的一股烟。

吐烟的声音,听起来就像是一声叹息。

“事情呢,就是这样,家里一共七亩九分地,加上一分的自留地,就算是八亩地吧,现在地里都种着东西,我们就把东西分下。”

所谓自留地,是一种早些年分配的特殊土地,作用是让人用来种菜。

这个地一般有一两分地,不算很大,也不在承包地的面积范围之内,同样交公粮也不用计算这个地的面积,一定程度上,就属于分配的个人。

所以才叫自留地。

这种待遇,也就是早些年前几批分地的人才有,后面补偿分地的人,就已经没有享受这个资格。

余得金说出这句话后,陈美娣侧目看了眼余秋堂,发现他没有太多反应,只是轻轻地逗弄着篮子里的三只小狗。

给它们灌米汤喝。

这些小狗刚过满月,原本是还要吃一段时间的奶,但又不能耽搁。

猎狗训练和一般狗不同。

一般看家护院的狗,讲究的是家庭制,相当于家里所有成员都是狗子的主人,所以需要一定的烈性,能震慑外人,但不会特别护主。

很多狗子甚至是谁丢东西都吃。

所以才有很多狗子,经常被人丢个东西毒死,或者丢个啥蒙汗药,药倒后装进袋子就偷跑了。

但猎狗要保持一定的野性,而且独一,正经的猎狗,真正能服气的就主人一个,它或许对家里其他人不敌对,但一定没那么亲密。

只有那些串串,回家护院,出外跑山,这种狗才有较强的社会属性。

但这种狗,即使做猎狗,也做不了头狗,最后就是跟在后面震慑罢了。

真正的头狗,那眼神一般人见了都得退缩,一只见到熊狼都敢去扑的人狗,根本不会惧怕一般人类。

当然,狗子再猛,遇见虎和豹子,那还是很怂的。

猫科动物对犬科动物有压倒性的优势。

同体型和体重级别,犬科动物完全不是猫科动物的对手,再猛的狗,碰到豹子基本都会被虐菜。

早些年曾有只金钱豹下山,经常悄无声息将狗子叼走,有时候甚至都没发出声音,若不是后来那家伙竟然叼走一个孩子,被一个护林员打死,估计能将附近的狗子全部吃完。

余秋堂需要的是性猛的猎犬,所以这狗子回来,他不允许其他人触碰,也不允许喂养,他就是狗子唯一的主人,眼中的狗爹。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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