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与她们一一见礼,见正中主座空着,偏头向公主一看,长乐公主淡淡道:“我虽是主人,品级又高些,但你是社长,这是社中会议,自然该你坐主座。”
崔明德便不推辞,径直坐定,四面人皆坐下去,唯有赵国夫人依旧立着,崔明德便偏头笑:“清河何以不坐?”
赵国夫人冷冷道:“我记得社中规定,临时社员大会,非紧要事不可召集,尤其是在宫外召集,可就我所知,目下社中并无甚大事,敢问临时大会,所为何来?”
崔明德淡笑道:“我正要说这事,清河请坐,我们再来商议。”
赵国夫人便将头昂起:“我也正要说这事——方才我一来,孙威娘便横加指责,怪我与旁人勾结,陷害李又卿,让她出示证据,却全是道听途说,没有一处是察有实据的。我一一辩驳,她偏要胡搅蛮缠,信口说是万安王奉节说了什么,可你们想想,他人又不在此处,说过什么,是真是假,谁能查证?凭什么便以此污蔑于我,要将我逐出社去?社规四章三十六条,条条我都背得清楚,没有一条说可以凭一面之辞便定人罪的!”
孙威娘瞬间便胀红了脸,立起身来,刚要说话,赵国夫人已先又道:“你所列举,唯有四条:第一,万安王奉节陷害又卿,事后则向又卿说我亦及此事。且不说万安王是否真说过此话,我只问你,万安王何时陷害又卿,又为的什么事陷害又卿?我们这些人,也不算消息不灵通的了,怎么从未听说过这件事?他既陷害又卿,自然是与又卿有隙,为何还要主动和又卿说起这事?他与又卿争斗,自然是朝中事,与我们女人社又有何干系?若为的搜罗又卿的罪证,收买你们这些身边人,岂不比自女人社入手更容易些,何必又动用我?第二,你说我的贴身侍儿与万安王奉节来往甚密,乃至颇有些诡秘行为。我又问你,奉节乃是我的嫡亲侄孙,我那早死的侄儿唯有这么一个嫡子,我平常与他来往多些,有什么奇怪?就是又卿,与太孙的来往难道就不频繁了么?第三,你说我每次集会之后,便派人去和奉节报信,这就更是无稽之谈了!我家离宫中不近,又不常得召见,进来一次,既参加女人社之聚会,顺道再向宫门附近的相王府绕一绕,岂非人之常情?除他之外,我还常常去东宫看望太子妃,难道你们还要怀疑韦乐乐么?第四就更好笑了,你说我曾对人抱怨又卿——我的确是抱怨过她,可社规中并没有说不能抱怨同社之人。相反,社规中说,可以持有不同政见,只要不涉及欺骗、贿赂、栽赃、盗窃、刺杀、背叛等事,便不算违反。”对崔明德一笑:“你说的四条,我不见一条能证明我有过错,反倒是我们这么多人在这里亲眼看见、亲耳听见,你没有任何根据,便胡乱指责一个社员,而社长为了这事,特地召开了只有商议紧要事情时才能召集的临时大会——我知道又卿是前任社长,还与崔静善交好,但本社之立,既有人人都可投票的规矩,便是‘公道自在人心’的意思,是非曲直,还当议诸公论。”最后一句说得铿锵有力,同时又自右向左看过去,目光所过,社中人或沉思,或闪避,或扭头看崔明德,神情各不相同。
崔明德眼皮迅速一抬,向长乐公主瞥去一眼,再看赵国夫人时面色和煦,甚而还多出了几分笑意:“清河虽入社未久,对社规却十分熟悉,可见入社心意之诚。不过清河忘记了一点,社中纪律,是由监察裴素卿实行,不是由孙威娘来执行。她和你说的,纯是出于她个人的指责,而不是我们今日要商议的事。”
见赵国夫人一怔,轻轻一笑:“不过今日的议事,倒是与你也有些关系——又卿因见社长任期不限,似有独断之嫌,因此提议了一条《反垄断选举法》,如她、韦乐乐、上官知柔,以及李清河,你们四人,身份最高,牵涉最多,掌威权一日,便不得兼任社中职位。日后社长之位的担任者,亦不得是社外权位最重者。”抬眼去看赵国夫人,她候了半晌,才蹙眉道:“然后呢?”
崔明德笑:“没有了,就是这一件事,不知你们以为如何?”
赵国夫人怔愣许久,冷笑道:“就为这事,你们就不惜召集临时大会?”
崔明德淡淡道:“这可不是小事。”平视四周,轻轻微笑:“女人社的宗旨,是为天下女人谋福利,而非为了某人一家、一身的私利,若是有位高权重者而兼任社长,万一其人借助自身威望,将本社拿去谋取私利,则违本社设立之初衷,所以要特地设规定禁止此事。又卿虽只提了一条提议,却是防止此事的极好开端,所以我要特地召集大伙,商议此事,无论此提议通过与否,却能使社中人人都知道…”深深看了赵国夫人一眼,一字一句地道:“女人社是天下女人之社,而非一家、一身之社。”
作者有话要说:后天肯定二更,明天…看情况。
第510章路线
在我刚想出“女人社”这个主意时,我以为这件事最大的阻碍将是母亲或后来的皇帝的猜疑,直到女人社建立之后,我才发现原来不单是外部的猜疑,社团内部的凝结亦至关重要。幸而我身边的女人大多都是聪明人,无论是阿欢、崔明德、婉儿,或是裴兰生、宋佛佑、贺娄、徐真如海,又或是女人社中更不起眼的那些,也无论我们身份高低、脾气缓急,大伙都能保持着某种心照不宣的默契,诸事虽未必能做到完美无缺,一切却也还都过得去。
可是赵国夫人却打破了这种局面。
她必然参与了针对守礼的密谋。若说最早时我还有所怀疑,眼下她的种种表现,却已证实了李旦的说法。然而我并不能得到任何实在的证据。
从十一月直至二月,无论是社员们半自发的监察,还是我自己派人搜集的证据,乃至奉天局的人的情报,至多都只能证明赵国夫人与李旦来往密切,同时对我和阿欢深怀不满——这不满便如李旦所说,并非肇始于和亲,而是更早之前,在母亲大肆屠戮李氏宗室,诸李氏女被削去宗室名分,而我却越来越受到母亲的恩宠,甚而可算是“权倾朝野”时便已萌芽。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赵国夫人对李氏的忠诚,更甚于我对李氏的忠诚。她所信奉的东西,与我自幼所受到的教育,也截然不同。
可是这并不能证明,她真的违反了我所亲手设立的社规,毕竟社规规定每个人都可以有不同的政见。
我固然可以随便寻个借口,将她驱逐出社。阿欢与崔明德都曾给过我许多这方面的“指点”,我自己也非毫无经验。可是若是这样,我便开了一个构陷的先河,若是这样的例子在一开始便被承认且默许,日后同样的事只怕也会有了依据。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