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邱华所安排的那样,霍秋水很快地就以专心考博的名义把文博接到了半山小区。
满满的资料,还有霍秋水全程的指导,衣服脏了不用管,肚子饿了只管吃......这效率,这生活,简直不要太舒服。
文博觉得快要飞,幸福得有点不真实。
以前他看到霍秋水一个博士生在专业方面敢挑战导师,简直就是神一样的存在,他对他崇拜得不得了,用骨灰级的粉丝来形容也不为过。
可现在,他才发现,人家是用钱买时间,用时间换能力。满满的都是钱砸出来的绚烂夺目。
那个普普通通的小白鼠都可以被包装成精灵鼠小弟,他霍秋水有如此雄厚的后勤作保障再成不了神简直就是人神共愤级别的白痴了。
文博决定好好奋斗,争取早日拥有霍秋水的实力,他很享受这种除了打拼事业什么都不用操心的生活方式。
加油加油再加油!
文博一切照旧,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霍秋水在家时出去晨练总是要拉上他,美其名曰“身体是革命的本钱”。
文博总觉得有哪个地方不对劲,可又说不上来。想要拒绝,但是受霍秋水的恩惠太过深重又不好意思说出口。
心里揣着事,有点堵。
“好奇心害死猫”这句话大概是用来形容人的猎奇心一旦被勾起来了连命都顾惜不上。用它来形容此时的文博再贴切不过。
他做出了种种猜想。
凶宅?不像。
避仇家?霍秋水也不是个能挑起惊涛骇浪的人,而且他文博只是个文弱书生而已,担不起保家护友的重任。
“欣赏我,想把妹子嫁给我?这个可能性比较大。”看看邱华和师兄,都是妥妥的优良基因组合的结果,要智慧有智慧要外貌有外貌,到哪都是一道不能不看的风景。
一想到这,文博热血沸腾,很是想提前让霍秋水剧透,但又不好意思主动提出来。
于是乎,他每天努力地学习之余就是在等待霍秋消失剧透。
话说这位师兄可真捂得住,除了学习啥都不提。
六天,整整六天之后。
到第七天,文博终于憋不住想要揭晓答案了。
他趁霍秋水还没起床早早地就独自去半山小区晨练。
在霍家不远处的花圃旁,文博看呆了:一个穿着白色连衣裙的美到极致的女孩子在秋千上轻轻地荡着,三千青丝如丝绸一样随风飘着。
那美目俏兮兮地不时看向文博。
迪士尼剧中的公主大概也不过如此了吧?
“这师兄,要做媒直说吧。这么漂亮的妹子,用得着这么藏着掖着的吗?”
文博二十几年黑白灰外加藏蓝的青春第一次有了鲜花般的颜色,很美的唷。
他噌噌噌地跑到那姑娘跟前,正要“嗨,我是文博。”
突然,就觉得不对劲——这姑娘身上的气味很特别,有点熟悉,像是在哪闻到过。
在哪呢?在哪闻到过?
绝对不是商场,他一个忙得顾头不顾脚的大老爷们还没有浪到到商场去欣赏香水的地步。
在哪呢?
除了工地,大概就是学校。
等等,学校?
土木系?
有可能!
文博简单直接,“嗨,你是不是去过s大的土木系?”
那姑娘本来对文博突然间地凑上去很是反感,脸色都变了几变,但一听文博的话又强装镇静,看了两眼他,而后点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