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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委屈(1 / 1)

他说着说着竟哭了起来,也许是觉得自己实在太委屈了,也许是觉得上天不公平,为什么白墨这环境了,还可以一再的玩弄他们,折磨他们。雷阿润一把拉起姓莫的家伙,一脸狰狞地道:“别废话了,做掉他再说!”

白墨望着这两个家伙一步步地迫近,白墨用那没有受伤的眼狠狠地瞪着他们,还有他们身后的那些保安,白墨似乎想把他们全部都记在脑里一样。当姓莫的家伙来到白墨跟前扬起屠刀时,白墨轻轻地说:“今日如我万幸不死,你们最好马上自杀。那样对你们来说,会比较仁慈一点。”

那几个保安听了火起,就要冲过来把白墨按在地上,白墨怒啸一声:“你们这种败类,我不可能会死在你们手里的!贼老天,你要杀我吗?”顿见他挣扎着用力撑着椅子的扶手站了起来,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本来他是手脚都动不了,但雷阿润刚才毒打他时,却因为痛楚而让他的手脚稍有点知觉。

刚才带头做掉老黄他们几个的保安,见雷阿润和姓莫的被白墨吓得倒退了几步,冷笑一声道:“煮熟的鸭子,就只有嘴是的硬的了!”他腾空而起,一脚就把白墨踹飞了,谁知白墨等的就是这一脚!只见白墨借力向后和身一扑,一记头锤砸碎了落地的飘窗玻璃,整个人撞破玻璃就从三楼滚了下去!

白墨在急剧下坠的过程中,尽力收缩腹肌,这也是现时他能动弹的肌肉群了,他尽可能的把身子缩起来,但他的手脚全然不听使唤,在空中胡乱舞动,哪里能收缩得了,只听“叭”的一声,白墨狠狠地摔在酒店后巷地面上,白墨禁不住也惨叫一声,因为在肌肉无法动弹的情况,他根本在摔下来之前就不能预知有多痛。他也法控制自己会不会被摔死。

白墨咬着牙撑起身子,也许因为疼痛的原因,他的双腿稍有了点知觉,但他的左手大约是骨拆跑不了了,白墨呕出一口鲜血,他知道起码摔断了两根肋骨,他甚至来不及去张望三楼雷阿润他们是否会跟着跳下来,急急地扶着后巷的墙,一拐一瘸地沿着昏暗的后巷向马路走出去,这时有一个摩托车搭客仔问:“要不要坐车?”

在昏暗之中把白墨吓了一跳,因为那不知什么年代装在后巷的灯泡,黯淡得让白墨无法见到那摩托车搭客仔的脸,也正因为如此,那个搭客仔才有这么一问,否则谁见到一个满头脸是血的家伙,会走近问他要不要搭车?

白墨挣扎着走近那个搭客仔,压低声音道:“多少钱?”搭客仔笑道:“你讲要去哪先,不然怎么说多少”白墨一记头锤狠狠砸在那搭客仔的眉角,使得他一声不吭从摩托车上滑下昏倒在地。

勉强跨上已打着火的摩托车,白墨用他那至少是骨折或是粉碎性骨折的左手,用尽全力去掐下离合手柄,但左手的手指,在重伤而又药性未退的情况下,几乎扳不动搭客仔那劣等摩托车的沉重离合手柄。

这时身后急促的脚步声已然传来,已越来越近,白墨用力地咬了一下舌头,疼痛使得他凝起最后一点力量,扣下了离合手柄,白墨急急地上了一档,然后他的手再也无力去扣离合手柄了,白墨就一加油门,低速档高转速逼着排气管发出轰隆的声音,如拖拉机一样向马路上驶去。

白墨一上马路,已经不去管红灯绿灯了,就算被人撞死,也比落在雷阿润手里,被他们折磨死来得好些,当发动车的嗡嗡声传来时,白墨迅速地上了个高速档位,因为他不能完全扣下离合,只要在转速高时才能拔得上高速档。

当速度上去了,白墨的痛苦却是愈演愈烈,因为风从**裸的上身,强劲的抚过每一寸肌肤,包括那可能已骨折的地方,剧烈的疼痛,还有烈风的狂暴让他渐渐有点儿迷失了,白墨在风中渐渐地失去了意识,而那摩托车仍还在高速的前进,因为就算白墨昏迷过去,那经历了多次生死的身体仍保持着一个平衡。

刘莉的身影从停在酒店边上的一辆轿车中闪了出来,她冷冷地问雷阿润:“人留住了吧?”雷阿润低着头道:“在三楼我们酒楼里的包厢您是不是上去瞧瞧?”刘莉,也许应该叫她为陈雯吧,不过这不重要,这都不是她真实的名字。

到了包厢姓莫的和几个保安讨好地笑道:“这个老黄说他不忍心向白墨下手,被我们做掉了,我们可以报警说白墨杀了他们,这样不就和那个朴石一样了吗?白墨他跑不了了,您放心”一记响亮的耳光扇在那姓莫的脸上,中止了他的话语。

刘莉冷冷地挤出两个字:“白痴!”姓莫的捂着脸,他眼冒金星但仍不知道陈雯为什么要打他,因为他如果懂得老黄他的致命伤是在后腰,而老黄和他的伙伴几乎同时死去,这样除非老黄他们站好给白墨插,还要白墨长了七八只手才能实现。

就算他想到这一点,以姓莫的智商,大约会认为把其他几个人的尸体扔掉留下一具就可以栽赃给白墨了,而他是不会去考虑,地毯上的血可以查出是几个人的dna,而且他也不会考虑,最关键的是,白墨的指纹并不是凶器上。

“发动人手去找白墨,天亮之前一定要把他给刮出来!”刘莉急急地指挥还在发呆的手下。因为天一亮了,杨文焕和萧筱湘见不到白墨的话,就会找,一找就会回到酒楼这里,那么所有的东西就掩蔽不住了。

而白墨这时,已经过了三个红灯路口,因为他狂奔的速度实在太快,边上的车子都纷纷给他让道,所以在昏迷过去以后,他居然就奇迹般的闯过三个红灯路口,而就在他稍有点知觉痛醒的时候,他已在空中,人在空中,痛醒。这已经是第四个红灯路口,而这次,刚好是绿灯。

好运不会永远眷顾一个人,白墨是人,所以他不可能永远好运下去。一辆东风货车呼啸着冲过红灯,撞上了一辆轿车,然后轿车打着旋子,它的尾箱打中了白墨的摩托车后轮,本来就是靠着惯性在保持平衡的白墨,就算他醒着的时候,也不可能跑得过去,别说还在昏迷之中。

于是他就来了个人与车子纷飞,血与霓虹一色了。也就是因着这巨大的冲力和张度,他在空中痛醒了。白墨扎手扎脚摔在人行道上时,一口血那是和喷泉一样狂喷出来,路上行人无不惊叫着避开。

而这时路边的小店里传来一声惊叫,那辆东风大货车已经停了下来,而那辆小轿车的车主也头破血流的挣扎出来打着电话,这是一个重大的交通事故。白墨躺在人行道上,没有人理会他,因为人们都在注意轿车司机和货车司机的争执。

而白墨的摩托车已被一位少*妇扶了起来,推到一间修车店里。因为她相信白墨是要她这么做,尽管她这么做的时候,双手不停地颤抖着,她从来没有做过什么违法的事,她知道,这么做,可能不太好,但她还是做了。

少*妇走到白墨跟前,她把白墨扶了起来,搀到店里去,然后提了两桶水洗刷店门口的血污,然后下了门板。而这时,轿车司机和东风货车司机已经要上升到全武行的状况了,引去了街坊行人的所有的眼光,没有人去注意白墨。

她这么做,是因为白墨对她说:“把我藏起来。快”然后就昏过去了。她认得白墨,她觉得这件事是因她而起的,因为中午时白墨在她这里吃饭,见到几个小混混在调戏她,抱不平为她出了头,她是这么想的,她觉得白墨会这么惨全是因为自己的缘故。

白墨现在平躺在她的床上,当白墨呕了一口血醒来时,他那骨折的手已被包扎好了,甚至连肋骨的伤处也被细心的上了药。少*妇走过来幽幽道:“小兄弟,你,你不该管我的,我一个寡妇人家,还能怎么样?现在连累你这样,我心中,很是过意不去”

她说着,用拧干的毛巾给白墨抹着脸,白墨苦笑道:“不关你事的,你包扎得很好,以前学过吗?”那少*妇点点头,她幽怨地拔了一下耳边的头发道:“我父亲是中医世家,虽说传男不传女,但他只有我一个女儿,接骨疗伤这些粗浅的活,还总是会的。”

白墨被她逗笑了,便道:“我是不是要说,请教小姐芳名?你再这么说下去,我大约会以为你是坐了时光机器跑到现代来的古人了,不,不,不是说你掉书包,主要是你那说话的腔调,太古雅了,呵呵,啊哟!”他一笑却牵起伤口痛楚,不禁叫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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