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姝,你见没见过自己变成狗的样子,就是这样的,一丝不差!”老鬼啧啧称奇。
有姝尚且来不及细看榜文,就听旁边的几个路人议论起来,“这狗都丢了一个多月了,若是还活着,早该找到了。”
“是啊,端亲王派遣禁卫军连日搜索皇城,可说是刮地三尺,竟连一根狗毛也没找着。要我说,怕是早就进了哪个乞丐的肚子了。”
“从之前的万两黄金加至现在的十万两黄金,这狗若是被我找到,莫说这辈子,下辈子、下下辈子,都不用愁了!”
“你有那个运气吗?现如今,好多人啥事不干,每天就往胡同深巷里钻,只为了找这条狗,还有人弄一只品相仿佛的送去端王府,被王爷识破,打个半死。街上但凡有乞丐游荡,都会被抓去天牢审问,短短十几天就抓了几百人,连那些破衣烂衫的贫民也会被误抓,当真是‘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但那又如何呢?还不是没找到。”
“为了一条狗,值当吗?”
“贵人的心思谁摸得透?在你眼里那是一条狗,在人家心中那就是一个宝贝疙瘩。端亲王起初还满大街游荡,一会儿喊那狗的名字,一会儿吹哨子,闹得风风雨雨,后来忧思过重病倒了,这才消停下来。把狗弄丢那人原是他未婚妻,承恩公府的嫡小姐,现在已经被他逼得削发为尼去了,连承恩公也被他连番弹劾,查出许多贪赃枉法之事,现在锁在天牢,一旦查实就得砍头,岂是一个惨字了得。”
“我的亲娘哎!一条狗竟把偌大一个承恩公府都整垮了,这也忒小题大做了!”
“何止!听说硕亲王与皇后也受了牵连,一个捋了差事,一个禁足宫中……”
不等这人把话说完,旁边就有人打岔,“你连宫里的事都知道,吹牛的吧?”
“别不信啊,我大侄子就在宫里当差呢!”
有姝早已看完皇榜,为了打探消息故意在人群里站了许久。听到此处,他慢慢挤出去,快步前往端王府。然而他却忘了,自己早已不是主子的宝贝疙瘩,哪能说进就进,刚走上台阶就被两名侍卫用剑戟顶出去,凶神恶煞地警告,“王府重地,闲人不得靠近!”
有姝无法,只得找了个就近的客栈落脚。他想了半天,眼睛忽然一亮,让老鬼帮忙在坊间找了一只巴掌大的哈巴狗,用颜料染成纯白色,又把毛发修剪成自己原本的模样,问道,“像不像?”
“像了八~九分。”老鬼颔首。
“走,去端王府领赏。”有姝把小狗往袖子里一揣,兴匆匆跑了出去。
侍卫听说他是来送狗的,又见他怀里的小狗与画像极其相似,立刻让人前去通禀。
七皇子已经一个月未曾上朝,景帝日日派人来催亦无动于衷。传旨的太监见他脸色苍白,眸光涣散,一副生无可恋的模样,倒也不敢勉强,只得回去复命。他前脚刚走,七皇子后脚就下了榻,沉声道,“把本王的拐杖拿来,本王要继续锻炼。”
小顺子取来拐杖,低声规劝,“王爷,您整天无休止地锻炼,身体怎么受得住。邓先生已经说了,您身体尚在康复期,过犹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