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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三章天戒(1 / 2)

在凌云拼命的坚持下,已喷出了十口精血,上千毫升,让凌云的面色看起来苍白无比,并不高大的身体看上去更加弱小。

而第十口精血即将被吸收尽时,正在进行血炼之术的戒指的能量波动猛然间剧烈起来,强烈的波动剧烈的散发开,布满了凌云身周数米半径的空间。

终于,戒指悬浮在空中只有一米多高,在其散发出的能量波动变的剧烈起来,达到数米半径后,地面上快要凝固的血液开始受到血炼之术炼化的戒指发出的血炼能量波动,不断变化起来。

将要凝固的血液中也渐渐散发出微弱的波动,不少鲜红色的液体带着大量的能量,从流满地面的血液中分离了出来,被血炼中的戒指吸附在外部,将戒指包裹了起来。

看这些从地面血肉中分离出来的鲜红色液体所蕴含的能量气息,竟然丝毫不弱于凌云的精血,都是地面血液里分离出来的精华。

而地面快要凝固的血液在分离出这些颜色艳红,浓稠无比,带着大量精华能量的液体后,也变的如同一滩滩混浊的污水,渐渐的渗入了地面,让地面狼藉一片。

而那些血肉,魔兽的残尸,在不断分离出血液精华后,也渐渐变的发白发干,松垮垮的散落在地上,看不出一丝原来的样子。

随着大量从地面魔兽等残尸血液中吸取的越来越多的血液精华后,正在进行血炼的戒指散发出的能量波动越加剧烈,渐渐充满了整个屋舍所在的院落,就连屋舍内,都受到戒指散发出的能量波动影响,形成无数血精,从屋舍的门窗里投向浮在空气中的戒指。

渐渐的,戒指散发出的能量波动越来越强,但吸收血液精化的速度却相对跟不上步伐了,使得大量的血液精华包裹着戒指,不停的流转着,到最后,越加的浓稠,似乎有凝成结晶的迹象。

莫非,师兄丹蒙给自己的那块血红色晶石便是如此形成的?

在血炼的困难得到有效缓解后,凌云突然发现,围绕着戒指流转,蕴含了大量能量的血液精华越加的浓稠,内部甚至形成了细小的结晶,就如同冷水中的冰晶屑一般,随着血液精华一同流转。

而且血液精华中凝结出的小结晶,与丹蒙给自己的蕴含血炼之术修练秘术的血红色晶石极为相似,只是没有血红色精石蕴含的能量精纯,强大。

莫非这样能凝结成血精石?

经过种种变化后,凌云已猜到了丹蒙给自己的那块血红色石头的名称,同样,也发现了血炼秘术的强大。

突然,凌云想起了自己刚进入基地时见到的命元石。命元石以基地的手段都能炼制出来,那么血精石同样能炼制出来,也就不足为奇了。

凌云没想到的是,自己学习的血炼之术,竟然也是炼制血精石的方法。

这样一来,每次杀了魔兽后,就可以少浪费许多有用的东西了。最起码,将魔兽的所有血液,都可以物尽其用了。

渐渐的,戒指散发出的奇特能量波动越来越强,直到整个院落内再也没有血液精华形成,所有的血液都已耗尽精华,被吸引到了戒指外围,包裹着戒指,不断被戒指吸收。

只是凌云没想到,戒指吸收血液精华的这个过程太过长久,直到两个多小时过去后,包裹着戒指的厚达半米直径的血液精华都几乎全部凝结成了血精石,戒指依旧还在吸收着这些都快成血精石的血液精华。

血液精华凝结成血精石后,尽管凌云依旧运转着血炼之术,血炼着戒指,戒指所散发出的能量波动也越加强大,可吸收血精石的能量也极为困难。

于是,凌云一边运转着血炼之术,一边将大量的玄斗气注入了快要完全凝结成的血精石中。

血精石的用法有许多,其中有一种用法很简单,便是往血精石中注入能量,血精石便会如同糖块受到加热一样,重新融化,并且其内的能量也将变的更加容易吸收。

当然,血精石吸收大量能量融化的这个过程与糖块并不一样,糖块加热融化的过程是可逆的。但血精石注入能量融化后,如果不尽快炼化液化后的血精石,那么血精石液化后的液体会迅速分解,能量散入空气中,本身化为一滩毫无能量的清水。血精石的固液状态转化并不可逆。

随着凌云大量的玄斗气注入快要完全凝结的血精石中,血精石立刻极为快速的化为一团血红色的液体,散发着大量活泼的能量。

正在进行血炼的戒指感受到这些活泼的能量后,便如同正在喝水吃肉的汉子看到了美酒,无比兴奋的将这些活泼的能量纷纷吸收进戒指内,吸收能量的速度瞬间有了飞跃。

感受到自己的举动带来的良好变化,凌云也微微兴奋,已稍稍缓了过来,体内开始产生一些精血的凌云也想早些将戒指血炼完成,然后安心恢复体内的精血,进行休养。

为了血炼这枚戒指,凌云吐出了上千毫升精血,真正的血气亏损,要不是体内有玄斗气与大量沉淀的药性撑着,凌云说不好就气血亏虚而死了。

此时,凌云终于明白丹蒙为什么将血炼之术封印到血精石中交给自己了。

如果自己刚开始炼化了丹蒙交给自己的那块极为精纯,品质极高的血精石的话,体内的精血就不会缺少的这么厉害,那么进行血炼戒指也会容易许多。

只是自己因为想着要将血炼秘术的修行体悟留给十三,却差点送了自己的小命。

还好自己命硬,从小饱经磨难,失去大量精血并没有丢掉自己的小命,这样一来,血精石交给十三,反而可以让十三得到更大的帮助。

对于自己的兄弟,凌云有的时候愿意自己喝汤,让兄弟吃肉而丝毫不悔。毕竟,凌云心中认为最珍贵的,便是这种真情。为此,凌云愿意尽力去追求,维护。

否则,凌云也不会因为叔叔的失踪而毅然离家寻找叔叔了。毕竟,凌云还只是个半大的孩子。

凌云的性格就是这样,你对他好,他会加倍的对你好。这样的性格看起来普通,但真正拥有的人太少,极为珍贵。

当然,凌云并不是没脑子,有句话叫士为知己者死。凌云不会傻乎乎的无论别人对自己是真情还是假意,都去贴热脸。

经过凌云无意中的举动,反而让血炼中的戒指吸收血精石液体的速度越加快了,让凌云为以后再次将戒指进行血炼方便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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