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为了爱情放弃面包。沈朝汐视之为小说里最烂俗的桥段。这么烂俗的情节怎么就发生在他身上,“你好蠢啊!”
迟暮里轻轻笑了:“不告诉你,就是怕你嫌我蠢啊。”
沈朝汐倏地站起,足尖烦躁点踏地面:“不对。你怎么有钱带我去欧洲?”
“高中攒的零花钱。”
“还剩多少?”
“去掉我们四年学费伙食费...还有五万。”
沈朝汐匪夷所思:“五万?”当时他只有一个念头,完了,两个人不可能用五万在月海生活。下意识从口袋摸出烟盒,抽出一支。
毛绒的大手按住他:“少抽点。不是答应我会戒吗。”
沈朝汐咬了咬牙,他不喜欢被管教,但是迟暮里...算了,把香烟塞回口袋。反正他掏烟是为防止自己狠狠锤迟暮里那颗愚蠢天真的脑袋。
迟暮里虽然母亲早年去世,但身份在那,生活圈里除了迟孟京谁敢对他说一个否字。加之象牙塔里他也如鱼得水,老师器重同学爱戴,怎么吃过沈朝汐一边打工一边受人白眼还只能一天赚二十块的苦。
看来以后,得靠他勤俭持家了。沈朝汐想。
想着,后脑勺就隐隐作痛。他明明是为了避免沈家明失意一生的命运,才费尽心机勾上了迟暮里——
“我不许你为我做到这份上!给我回去,迟孟京那种人,只要你服软...”
迟暮里打断他:“不全是为了你。我早就受够了。连余程都笑我是迟孟京的狗。说实话我根本不想读商科,一点也不。”
“你......”
“咻——”
“砰!”
远处城堡,烟花升空。火花在空中交织纵横,流光溢彩辉映迟暮里清透的虹膜。沈朝汐语塞半晌。
“...你知不知道你放弃了多少人梦寐以求的东西。”
有人回首望他的心爱:“你就是我梦寐以求的。”
有人支吾:“...。”
烟花接连升空,砰砰不止像心跳。黑暗、灿烂、黑暗,沈朝汐烧烫的鼻尖明明灭灭。竟忘了自己要说什么。往常都是他逗迟暮里手足无措啊?
情节确实烂俗,却也梦幻。梦幻得不可思议。尤其当你真的成了那个对方宁愿抛弃所有也想珍爱的匣中宝物。
迟暮里...我不值得啊...
狗狗警卫道格察觉到有人心情不好,毛茸茸的兽爪揉动那人脑袋:“考考这位小朋友。对狗狗来说,最残忍的是什么?”
“...不给肉骨头。”
“错了。是弃养。”
“小羊才不会遗弃他的狗狗。”沈朝汐说。
迟暮里扬起脸望着烟花,万千火树银花落进了微湿的眼,“可是沈朝汐,现在我一无所有了,未来也一片渺茫。如果你要分手,我不会强留。”
沈朝汐不明白,他很喜欢《小王子》将爱情类比驯养。而他们之间,明明是迟暮里驯养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