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兵以两翼包抄之势,小心翼翼地迫近。
“举起手来!双手放到头顶!自己走上来!快点!”
“这王八蛋真是妖怪啊!你看他满脸都是脓疮,好恶心呀!不如一枪毙掉算了!”
一名卫兵叫嚷着,枪口对准了蛙哈儿脑门!
马奔程大喝一声,同时抢过一步,将手中步枪当棒子,一把拍落卫兵的步枪。
“混蛋!白痴!你神经病呀?这么大的一件功劳,差点被你这头猪给毁了!”
马奔程越说越气,朝着傻兵的屁股一踹,哪家伙便倒栽葱般,扎入泥水里,咕噜咕噜地喝了好几口,一帮卫兵当即哄笑起来。
“好啦好啦,把他绑起来!这个死了的也拖回去!弟兄们,咱们这回立了大功啦!”马奔程趾高气扬地喊道,几名卫兵也随之欢呼。
假如现在,要问谁是最幸福的人?那答案肯定是马奔程,远大美好的前程,就在他脚底下!
当苏远鹏得到报告,抓获一个大个丑八怪时,亢奋得血飚脑门,不禁一阵晕眩,几乎跌倒在地。
他当即下令,让马奔程将人犯押下来。
真是天助我也!有了这个变异人,所有的过错都是大队长的,所有的功劳都是我苏远鹏的!
稍过会儿,他才发现命令有问题,赶紧纠正命令,让马奔程等待第十小队增援后,才能押送人犯。然后,他又令将此重大胜利,传达整个大队。
在队官领头下,卫兵们有气无力地,呼了几声东太万岁。这所谓胜利,一点都不提劲,他们只想快点远离这鬼地方!
蛙哈儿被两杆枪顶着,走在最前面,他双手被反剪,并绑上两根塑料扎带。别小瞧这种扎带,每根可承受一百二十公斤拉力。
深度昏迷中的马勇先,同样被塑料扎带绑着,由两名武装卫队拖着他走。他身上的衣服,已经被弹片撕烂,看上去就像粘糊着的泥巴。
马奔程开始有点担心了,这个半死人,可以拿去领功吗?
他将目光转向蛙哈儿,与马勇先软绵绵的感觉相反,蛙哈儿肌肉异常发达,像盘虬卧龙一般。
看来这个才是真货色,不过他看起来,怎么像个白痴啊?管他呢,只要长官喜欢就行!
“快点快点,把这头死猪抬起来!是抬起来不是拖在地上!你们这两头猪!听明白没有?”
“马上士,一整天了,咱们卵的都没吃过一顿饭,你说哪里有力气呀!”
“王八蛋!干粮不是饭呀?咱看着你吃得最多的,你龟蛋再敢顶嘴,老子就把这宝贝,捅到你**里去!”马奔程扬了扬枪管。
其他卫兵便一阵哄笑,哪两名卫兵见赖不掉,只好抬起了马勇先。
很快就到上坡路,这两名卫兵真的吃不消了,没爬几步,一同摔倒,三人一块滚落坡下。
其余三名卫兵,包括一名下士在内,全都幸灾乐祸地尖叫起来。
没救了,全烂透了!这个殖民地的一切,都操卵的烂透了!
马奔程在心里,恨恨地骂道。
纵观一直以来的战斗,可以发现一个基本规律,就是东太卫兵在顺利时,也会越战越勇,可一旦受挫,即刻像发瘟鸡一般,瞬间全无斗志。
原因很简单,因为他们本来就是“三多兵”:多是花钱买的名额,多是城市殖民,多是独生子。
就拿这几个卫兵来说,除了被踹屁股那个傻二,其他的都是城市兵,还是独生儿!
马奔程和他们则完全不同,不但来自农村,还是山民。
他削尖脑袋当卫兵,就为了将来能混个安保当。所以,他也就特别的卖命!
说白了,当卫兵,就是低层人的镀金手段。
“你们两个,去帮哪两头猪!”马奔程指着另两个卫兵,阴沉着脸道。
说完,他抡起枪托,在蛙哈儿背上,狠狠砸了几下。
骂归骂,但他从不敢对城市兵动手,否则他们会在背后阴死他!无奈,只好把气出在敌人身上。
“马队副,打死了他,咱们可就无法领功了。”杨下士奚落道。
他家里有点钱,中小队长都伺候得很周到,才不怕马奔程。不过战场条例太可怕,所以命令还是必须服从的。
“死一个垃圾有啥所谓?只是害得老子在这里淋雨!你卵的!”马奔程骂骂咧咧地,抡起枪托,又往蛙哈儿身上砸去。
突然,一下非常响亮的枪声,打破山岗的寂静。但子弹没有射向任何人,而是打在岗顶的一块岩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