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就没敢再说话了,觉得但凡他说个“是”字,他就别想再进这个门。但是心里还是嘀咕个不停,无非就是吐槽沈一岑也太害羞了,告白搞事都要假装自己喝醉了,也就是骗骗孟余忘那个不清楚他酒量的傻瓜。
好一会儿,两个人都没出声,沈一岑端着杯子在想事,文山也不知道他有没有想通,但他还是回房去睡了,走前还警告文山别偷听。
文山默默地想:我还不是怕你太凶猛,我孟哥别给你吓着。
房间里却是开了盏小夜灯,沈一岑一愣,看见本应该睡熟了的孟余忘侧卧在床上,一手撑着脑袋,一手拍拍身前的床铺,一副喊他过去的样子。
“你。”沈一岑失笑,心道这模样还真像妖精。“你也没睡啊。”
孟余忘没说话,只笑着邀他过去,沈一岑躺回到床上,看着他,说:“怪我骗你了?”
“我是怕你又不见了。”他说完这句,沈一岑就给了他一个深吻,吻得互相的嘴唇都发亮。
沈一岑说:“想听个故事么?”
他说起他以前的难搞。他曾经孤独得需要一只老猫来温暖,却拒绝家里那两人真诚的关心,把所有叮嘱抛却脑后,甚至在父亲生日的那天早晨离开家,用放弃一切的方式庆祝自己一直压抑的叛逆。
同十岁那次负气出走不一样,二十岁那年,他自己走出了沈家无忧的生活,走进沈白最厌烦的那个黑灰白混杂的世界,并且不再想回去。
那时候想,老子终于自由了!可不是,二十岁的人了,就算他受伤或者饿昏在别人家门前,也不会有人捡回去当儿子养十几年。
沈一岑在沈白给的人生里度过了十五年,除了偶尔的叛逆,和别家的小孩也没什么不同,他一样交朋友,却会为了别人一句“捡来的”动怒。有的时候自傲,有的时候自卑,有一次从一个噩梦中醒来之后,陡然让记忆回到了流浪的那五年,人间冷暖清晰分明,他就突然怕了。
为什么要对他这么好呢?
“所以我也想问你,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呢?”
“一见钟情够不够?”孟余忘为了逗他,故意用方言说了几句,直把沈一岑逗笑了,说:“你这口音明明就是刻意学的,一点都不正宗,还以为我不知道。”
那些过去被讲述出来,说不上有很强烈的悲喜,沈一岑本想平平淡淡的,当做一个故事说,可惜重新体验了一回当年的无知和自傲,说话间就还是不自主地带上了个人的感情主观色彩。故事时断时续,时而听着孟余忘说自己童年里些微的小趣事,时而抵额亲昵相吻,这一次剖心之谈,竟持续到了天亮。
文山不敢再待在屋中,轻手轻脚地经过沈一岑的房间,出门的时候又故意弄出了声响,告诉屋子里的人,现在开始是真正的二人世界,干柴烈火,随你们去。这老妈子的心也算是往下落了点。
房间里拉着窗帘,光线透不过来,声音却不受限制,沈一岑的故事讲完了,孟余忘的也无可再说,他们就着房间里暗淡的光线辨认枕边人的轮廓,沈一岑觉得,孟余忘的眼睛看来越发的好看了。
他默了一会儿,轻声道:“我好像快不是无神论者了。”
“为什么这么说?”
“你还记得我咖啡店的名字么?谢锦,从前我只当是自己一时兴起,胡乱扣了春谢里和锦荣街名字里的一个字来给我那个小拐角命名,现在想想,好像还有另一种解释。”沈一岑把手收紧了些,靠在孟余忘的怀抱里,又故意往下挪了挪,额头贴在他的心口,说话声音闷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