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喝酒,也是吸引了众多各色各样的目光。
谭思麟今日穿了一套西装,是他年前买的。他一向不中意那些洋鬼子的东西,但是林金山那上头的主张西学,谭思麟再怎么不愿意,也不能落了主人家的面子。
反观余毅,就自在多了。他身着一身棉布劲装,外面套一件薄薄的棉衣,寒冬腊月竟也不觉得冷。更好笑的是,他居然半踩着布鞋,真真是痞味十足。
谭思麟想到这里,忍不住借着喝酒掩住了笑意。
他在接到请帖的时候其实是不怎么想来的,毕竟身份有别,他也没有那个脸皮与一众大人物坐在一起饮酒作乐。但是隔天,余毅便找上门来,要他跟着自己一起去,而且是一个人,不准带戏服。
“你穿得这么好看,我该怎么办?”余毅摊着手问道。他的棉外套搭在腿上,上衣领口也大大敞开着。
谭思麟赏了他一个白眼,说道:“你管我。”
“其实只是吃顿饭喝杯酒而已,不用担心落了那老头的面子。”
“余爷,你可真是位爷,我怎么能跟你比呢?”
这可确实,林金山在重庆跟他的明争暗斗中,一直是处于下风。现下不管势力财力,都得对他礼让三分。既然余爷这个霸王不能动,那便找谭思麟开刀。
谭思麟又不是傻子,一路上战战兢兢的,不就是怕林金山动起真格来,自己扛不住。
“爷说过,保护你。”
“当真?”
“那便拭目以待。”
年宴开始了好长一段时间,厅里热闹非凡。同桌的都在互相攀谈,不同桌的便走来走去敬酒。唯独他们这一桌,八个人有六个是不胜酒力的知识分子,一个坚持沉默是金的戏子,和一个埋头苦吃、毫无形象的莽夫。
“鲍鱼和龙虾很鲜,能把这些东西运进山沟沟里,林金山费了不少功夫。”余毅把一只焖香的鲍鱼夹进他碗里,吩咐道:“多吃点。”
文人雅士总是细嚼慢咽,于是半桌菜都进了余毅和他的肚子里。其他六个有的神色自然,有的却是看不起他们这股野蛮,谭思麟毫不在乎,解开衬衫袖扣,彻底放开来吃。
他们吃得正欢,林金山就带着几个人来敬酒了。他们围住余毅,惹得其他人露出艳羡的目光。谭思麟在心里默默念叨,大人物。
“余老弟,我为你介绍一下,这是我手下的副官,这是上头来的一位将军,这是……”一通介绍下来,在座的人也只有闭嘴的份。无论是哪个人物,这一桌好像也只有余毅可以与其平视的。
余毅故作深沉,端着酒一一与他们碰杯。俗话说,强龙不压地头蛇,余毅这么个土霸王坐在这儿,他们也得给足了面子。
他今天是以生意人的身份来的,如今的世道,土匪也不好做了。狂风寨名下的产业遍布重庆,大到赌坊,小到凉茶铺都有涉猎。林金山打的什么主意谁都知道,现在政府缺的是钱,如果余毅被“招安”,这真金白银不就哗啦啦地流出来了。
“余老弟头脑好啊,产业遍布全城,我都羡慕。”
“大哥谬赞了。”余毅微微一笑,摇头开始装醉,“今晚酒喝的有点多,失礼失礼。”
谭思麟在旁边挑眉偷笑,这匪头的酒量岂是几杯白汤就可以填满的。
林金山也识相,哈哈笑了几声,便调转话锋道:“思麟……”
没想到有人抢了白,余毅揽住谭思麟的肩膀,说道:“这位是我的朋友,梨园名角谭思麟,谭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