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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番外—李锦之兰芷流来水(2 / 2)

李希他也看不上眼,金婉婉愿意再生一个最好不过。于是就在三年前,他们的第二个儿子,也就是李老爷子的第五个孙子出生了。这个孩子起名叫李望,和李希加起来代表着希望的意思。

既然李占忠在外面从没断过情人,金婉婉也是知道的,她自己也算是有可以靠的住的儿子了,按理说是不应该再管李占忠和万晓敏的事。可是人有的时候就是那么奇怪,金婉婉能接受后面那些跟自己老公不清不楚的女人,甚至那些女人还生下私生子,却总没有办法接受在她之前的。

她对万晓敏有种近乎bt地厌恶,别说看到她这个人,就是想到她这个存在她都能恨得牙痒痒。所以李占忠身边可以有许多情人,但是绝不能有万晓敏。

金婉婉吵,金婉婉闹,不惜闹到李老爷子那里去。而李岚这个时候也已经十几二十岁了,正是少女待嫁的年纪。李老爷子也在给她瞅门好亲事,而她如果是私生女的身份,一般的好人家是肯定会计较的。所以这个时候万晓敏的出现也让李老爷子十分忌讳,虽然听说她又生了个儿子,可是依旧没有心软。

他最不缺的就是孙子,大手一挥让金婉婉放手去做,只要能让她和占忠分手,不管用什么方法都可以。至于那个刚刚出生的孩子,李老爷子当时只眯着眼睛说了一句:“我们李家不缺孙子。”

难得这二十年金婉婉第一次得到老爷子的赏识,于是更加趾高气扬,不停地对李占忠吵闹让他将万晓敏给处理掉。还不禁威胁,如果等她出手,可就不是把人给逼走这么简单,到时候个他一句尸体,他可别抱怨谁。

当时李占忠还是挺不舍得万晓敏呢,万晓敏是女佣出身。别说脾气了,就连大口喘气都不敢。对他更是百依百顺,温顺乖巧的不得了。不像他的其他情人,再温柔的还会有点小脾气。所以对万晓敏,他是真不舍得。而且他是看着万晓敏又生了孩子的,对于这个一出生就漂亮的不得了,哭声也十分响亮的儿子,他也是很喜欢,哪里舍得就将人送走。

可是他不舍是不舍,性格却懦弱啊!本来以为金婉婉闹闹,自己老爹还会支持自己的。可是没想到连他爹都不向着他了,李占忠这才意识到危险。

李家依旧是李老爷子当家,李占忠能像现在这样挥霍无度肆意而活,靠的全是父亲的爱护。如果因为一个女人一个孩子就得罪父亲,那他就会什么都没有。他不是十几二十岁的中二少年,三四十岁的他早已懂得了人世间的人情冷暖。失去李家的庇护,他什么都不是,那他还要万晓敏和这个孩子有什么用。

本来他们的存在,也只是让他愉悦而已。

所以在金婉婉的步步紧逼下李占忠最终又一次背叛了万晓敏,和上次不一样,上次至少孩子留下了。这一次因为是个儿子,所以直接让万晓敏抱着孩子离开,走的远远的再也不要到李家来。

不过在临走前,李占忠或许是为了弥补对这个孩子的亏欠吧!还给他起了个名字,叫李锦,代表着以后会有个锦绣前程。

其实他也只是随口一说,没有李家,李锦就算是再聪明再能干,又能锦绣到哪里去。

日子又恢复平静,李占忠伤感了没两天依旧流连花丛。而金婉婉成功地将万晓敏给赶走,心里前所未有的痛快,竟然一高兴当晚就叫了两个牛郎来伺候。

关于万晓敏这个人包括那个孩子,很快就被他们夫妻两个给遗忘在爪哇地里。若不是以后一连串的事情发生,恐怕这辈子都不会想起。

再说万晓敏真是性子软的一塌糊涂,前后两次给李家生了两个孩子,都被李家给赶了出来。可是她对李占忠依旧恨不起来,还觉得是因为自己连累了李占忠被他妻子骂,更觉得是自己的错才让自己的儿子被李家所不承认。

所以她带着李锦离开后,对李锦也是千般好万般好的,因为自己的缘故没能让他成为李家的少爷,她自然不舍得再在其他方面亏待他了。

这次离开并没有拿到钱,别说钱,连李占忠送给她的首饰也没拿出来一件。而她平日里也是不存钱的,以前还能存一点,自从又和李占忠在一起后,便一心一意地靠着李占忠了。煌披斩争。

所以母子两个可谓是穷困潦倒,除了仅剩的一点钱拿来买了车票,离经常远远的外,他们身上再无半点分文。不过还好那时候李锦还在吃奶呢,压根也没感觉到借的窘迫。也幸好万晓敏虽然脑子有些抽风,性子也有些弱,可是人家肯吃苦耐劳踏实干活。

在李锦两岁之后懂一点事了,他们竟也找到可以落脚的地方可以安稳生活。

他们落脚的地方叫青镇,不过是南方一个偏远的小县城。万晓敏在这里的小饭店找了份工作,就一边带孩子一边工作,日子倒是也过得平静。

那时候的李锦可不像以后那样阴阳不定运筹幄,刚开始时到底是营养不良所以长得又黑又瘦,说话又迟,走路走的也晚,别人一岁多就开始走路,他到两岁才开迈步。这还不说,说话也有些口吃,到了三岁时还在咬舌头,一句话都说不准,说一个吃饭都能说成粢饭了。那时候没少被小伙伴们取笑,还被起了个外号,叫“小结巴”

不过李锦到底是李锦,长大后能那样杀伐果断,也跟小时候骨子里天生带着的那股狠劲是分不开的。因为他母亲性子软弱地缘故,他小时候没少被小镇上的孩子欺负。四岁之前他打骂不还手,可是四岁之后就跟个狼崽子似的开始学会反击了。

尤其是有些光棍的男人开始打他母亲的主意,他更是犹如狼崽子护食一般凶悍的不得了。

不过到底小,跟同龄人打架还成,但是跟比他打的打架却每次都会打输。一般孩子打输了都会哭会跑会向家长告状,可是李锦不同,他打架即便是打输也会重新爬起来,喘上几口气后再继续打。别说告状了,每次打的头破血流自己找个小河边洗吧洗吧干净,是从不敢回家给母亲看的。

因为母亲每次到都只会哭,她太懦弱,关于他的身世她也从没有隐瞒过。每次哭都是像祥林嫂子一样开始一遍遍地埋怨,埋怨都是自己的错才让他这个金贵地小少爷,过这种野孩子般的生活。

那时候的李锦从不觉得自己是金贵地小少爷,对于母亲说的那些事他甚至都懒得去思考。那时候他其实就开始有了自己的思想和计划,不过五六岁的孩子,就计划着等长大以后要在这个镇上开一家大大的饭店,能做许多许多好吃的饭店。因为那时候他总是吃不饱,虽然他母亲是在饭店里打工,可是老板抠门,客人们更是如同饿死鬼一样,每一次从没留下过一丁点的剩饭剩菜,这导致他越来越吃不饱。

镇上的人对外来人一向排斥,更何况万晓敏还一个女人带着孩子,如同寡妇。所谓寡妇门前是非多,万晓敏的长相在大城市里掉人堆里都不一定能找出来,可是在这个小镇还算清秀的。于是她门前的是非便更加多,男人觊觎女人嫌弃,让他们母子成了全镇人都不待见的人。

又因为李锦性子如狼崽子一样打架不要命,凶悍起来连大人都有些畏惧。十一二岁的年纪就跟雨后的春笋似的,原本又黑又瘦的他,在一次次饥饿一次次随便弄些什么吃的填腹中,迅速地拔高起来,比起十四五岁的看上去都要高大。所以让周围的小孩子都对他产生了畏惧,不敢得罪他的同时,也不敢跟他玩了,整个镇上的孩子几乎都十分有默契地将他孤立起来。

而这一情况一直持续到李锦十三岁,镇上又搬来一家人。

这家人姓吴,夫妻两个带着一个刚刚出生的小女孩,女孩有个好听地名字,叫吴兰芷。兰芷的名字在屈原的楚辞里面是名贵香草地代表,比喻人的高洁精神。

十三岁的李锦已经有了很正确的审美观,吴姓夫妻刚好住在他们家隔壁,他看他们明明就是长得那么普通的样子,怎么就能生出这么漂亮的女儿。

第一眼,他就喜欢上了这个小女孩,这个叫吴兰芷的孩子。

作者的话:时势造英雄,没有成功是偶然的,必定经过一番毁天、灭地地经历,李锦的传奇人生,希望大家也能喜欢,继续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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