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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野(一)似水流年(1 / 1)

「啪」的一声,一记巴掌重重甩在女人脸上

无论为了什麽事,不论是男人还是女人,一个巴掌赏在脸上对谁都一样是种极尽的污辱。

老实人都可能因此发飙,遑论一名远嫁他乡,性如烈火的女人。

但女人却是一句不吭,收拾好行李,左手拉着刚会说话的儿子,右手抱着襁褓女儿,走向镇外渡口,欲乘船进入首都,搭舰出国,回返娘家。

方出村镇,迳往渡口,却见一名十几岁的小夥子占住道路。

女人一见那小夥子,冷道:「桧仔,你要干嘛?」

「昶哥拜托我来请您回去……」

「让开!」

「大嫂!我知道您很生气,昶哥动手是不对,但请您体谅他在事业上不得志……」

「他不得志!就可以每天喝酒,就可以打我,要我们全家陪葬吗?给我让开!」

「大嫂……」

女人见他始终不让,当即回头对儿子说道:「去旁边等!」束紧襁褓育婴带,双掌一撮,眼看便要动手。

桧仔赶紧说道:「大嫂!我不能对您动手,是昶哥要我传话,说只要您愿意回去,他什麽条件都答应!」

女人依然冷漠,但举起的双掌也慢慢垂下:「这种废话也要人代传……」

「昶哥他…在准备跟您道歉……」

「打我一巴掌,一句道歉就想了事,哪有这麽便宜!」

「这……」

「你不是说他什麽条件都答应吗!既然他在所有人面前承诺我要对我一生一世,现在我也要他在所有人面前跟我道歉!」

说来夫妻吵架难免,多半床头吵床尾和,但要一个一家之主把家门内的事公诸於众,绝对是能让人说嘴一辈子的事。

桧仔闻言,先是呆愣一阵,随即脸露理解浅笑,一个摆手,答应下来,请嫂子回头。

女人名叫丁雨兰,从万朝天国的川都一带远嫁凡尔莎,一直以来相夫教子,过的都是简单朴素的生活,住的地方也是远僻尘外的东北小渔镇――一个不到半天,消息径走的村镇。

待丁雨兰与桧仔一同回到村镇外的主厝时,便见家门外站满了人,几乎所有认识的人都到了。门前立着一块招牌告示,上写:「餐馆席开三日,全部免费」。

丁雨兰回头望向桧仔,就见桧仔微微一笑,道:「想必昶哥应该是在准备这个……」

不料大吵一架,丈夫仍不忘妻子的脾性,四周目光投来,丁雨兰登感理亏赧颜,随又自想这就是丈夫逼她和好的一招,自己也不相信好要面子的丈夫会真的当众道歉,当即挺了挺身子,牵着儿子走过人群,来到餐馆大门前。

就见丈夫刘国昶硕胖的身躯坐在店内,彷佛自知理亏,低头不言,一见她到,面无表情的起身走来。

数年夫妻在眼前晃过,即使生活并不理想,也没曾想过就此放弃,自也晓得丈夫不得不放弃梦想的牺牲,但那一巴掌却是如此狠绝的打在脸上,也狠狠印在心里。

丁雨兰忍着眼眶中打转的委屈,冷颜以对,冷道:「你到底想要我怎麽样?」

却见刘国昶二话不说,当着所有人的面,对着妻子屈膝跪了下去,只单单说了三个字:「对不起……」

丁雨兰被这举动吓得退了一步,她不料丈夫真能不顾脸面,为了她低声下气的当众道歉,怒气已消了泰半,但脸上的耻辱让她拉不下脸,重重一个耳光甩了回去,随即一招家传掌法「火凤掌」印在丈夫的肩头,将他硕胖身躯一掌打得倒飞入屋,背脊撞上桌椅,口溢鲜血。

儿子已被妈妈骇人的模样吓得哭了出来,丁雨兰虽担心下手过重,仍故作怒火冲冠,大声喝道:「以後不准在我面前喝酒!」说着便带儿女复回二楼。

刘国昶挥了挥手婉拒桧仔的扶助,一抹嘴角,起身招呼众人就坐点餐,由头到尾,不发一语。

虽说席开三日,但有谁好意思藉他人家务事占人便宜,多半都简单吃了一餐便告辞回府。

自此之後,众人皆知,这家「听风小筑」里真正当家做主的是谁,但明白人也会了解,一个能当家做主的女人背後,总会有个默默付出的男人……

宴席开不成三日,日子还是得继续过,而酒当然也是继续喝,一家子免不了吵吵闹闹,但吵到後来,两人都会跟这次一样,忘记是为了什麽芝麻绿豆大的事而吵。

吵着吵着……就不知不觉吵了将近二十年,且夫妻感情还能越吵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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