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书啦 > 都市言情 > 我死遁后他们开始发癫 > 小元想要你就给他好了/他们有新弟弟了也不会在乎他去哪儿

小元想要你就给他好了/他们有新弟弟了也不会在乎他去哪儿(1 / 1)

“我都说了不可以给你!”

争执声从林家偌大的庭院里传来,不少来往路过的佣人都暂时停住了脚步看着眼前这出闹剧。

过往林家最受宠爱的小少爷被拦在了院子里,此时正抱着自己的小狗蹲在院子里拽着牵引绳不松手。小少爷身上雪白的运动服已经沾了不少泥印,能看出来是摔了一跤,手掌下缘的皮肤蹭得破了皮,血浸出来,很快在争执的间隙中又将衣裳蹭出血痕。

后来一些的佣人不明白是怎么回事,拽着旁侧的花匠小声问:“这又是在闹什么?”

“小宋少爷想要兜兜。”花匠摆摆手,不敢掺和这个烂摊子,只能掉头往远处走,主打一个眼不见为净。

余下几个人你看我、我看你,没有一个人敢站出去说句话。虽然谁都知道兜兜是林屿从小奶狗喂大的,两年时间,林屿还成功改了熬夜晚睡的习惯,就为了早上带着兜兜出去遛弯。

两个人争执不下,漂亮的小白狗也紧紧欺着林屿的身体舍不得离开。

这要非得带着走,确实不合适,可就是没人敢去劝宋元。

虽然宋元是刚来林家的人,但身份确实不一般。谁都知道,林家现在的当家人林正清试图跟宋家攀亲,每天铆足了力去对宋元的母亲献殷勤。而宋元母亲是个事业型女强人,近一年都常驻国外公司,最近是因为宋元生病需要修养照顾,才被林正清主动请缨带回了家。

说直白点,未来宋元就是林家的小少爷了。背后有宋家的关系,整个林家都得好生伺候着他。

要说之前,另外两位少爷还会护着林屿些。可最近是不一样的,几个佣人很快四散离开了,装作没有看见院子里的事情。

庭院里,林屿拽着牵引绳已经是要被气哭了。他向来是好脾气的人,但今天实在是忍耐不住了。他瞪眼看着对面的少年,试图挣脱对方的手,“你讲点理好不好?兜兜又不是什么物品,怎么能你说要就给你?”

宋元眼皮子耷拉着,视线从林屿转到被好生护着的小狗身上。刚刚他推了林屿一把,林屿就是为了护这只狗,才擦伤了手。

“不过就是一只杂种狗,你把这个给我,我给你买……”

“闭嘴!”林屿急红了脸,可又不知道怎么骂人。他狠狠剜了宋元一眼,抱起小狗打算直接离开,可宋元还拽着他的牵引绳不松手,“你还不快点给我……!”

“大早上的,你们在闹什么?”

熟悉的声音从二楼传来,林屿抬头,看见穿着睡袍的林桉正撑着阳台栏杆往下瞧。

如果是以往,他早已经开口跟林桉告状了。可今时不同往日,好几次他被诬陷的时候跟林桉解释,林桉都根本不听,现在他学会了,索性闭着嘴,反正不管他说什么,这个家都不会有人信他。

“我想要兜兜,二哥。”

林屿瞪眼,没想到宋元是这么不要脸的人,想要抢他的小狗,居然还当这是什么再正常不过的事情说给别人听,他是真的从没想过有人会无耻到这个地步。

“阿屿……”

听见林桉叫自己的声音,林屿还以为这次终于有人站在自己这边了。他仰头朝着林桉看过去,却不想林桉再开口,就是结结实实一巴掌甩在他脸上。

“小元想要,你就给他好了。”

林屿抿唇,在心里暗骂自己是真的不长记性。他低头解掉兜兜的牵引绳,抱着小狗就掉头往外跑。

跑走的人头都不回,林桉终于收起漫不经心的样子在二楼站直了身体。他垂眼看着留在庭院里的人,面无表情地问:“这样你就高兴了?”

宋元抬头,笑容灿烂,“当然了!”

林屿打车到了市区,第一时间去给兜兜买了新的牵引绳。他带着兜兜往首城大学走,在偏僻的实验室里找到了醉心实验又两天没出门的人。

他蹲在地上给兜兜喂东西,边喂边碎碎念,“真羡慕你这么聪明,高中的课一年就学完了,还考上这么好的学校。如果我也像你一样就好了,大学拿的奖学金应该可以负担所有开销了吧?我真想……”

“其实不止奖学金。”

休息时间到了,林知云摘了护目镜朝着自己的早餐走过去。他打开纸袋看了看里面的食物,确认还是按照自己的口味买的不错,于是耐心的解释,“做出成果来了,会有更多,我上个月就赚了一套房的钱。”

“……”

林屿:“更羡慕了。”

“你家那么有钱,羡慕什么?”林知云翻了个白眼,“你跟我这种救济院出来的能一样吗?”

林屿脑袋埋得更低,没对林知云说以前不一样,但现在差不多了。

他在家里的生存空间几近于无,自从宋元到他家来,他的房间已经从朝向最好的那间换到了四楼的角落。而原本他悉心照顾的小花圃,也被宋元要了去。

上周他去看了,玫瑰都被翻进了泥里,土地坑坑巴巴,他暂时还不知道宋元是想种什么。

或者只是单纯不喜欢他种的花而已。

吃过了早饭,林知云打开了第二杯咖啡。他挑剔的看了看手里的纸杯,最后觉得还是不能太苛刻给自己跑腿的人,于是忍耐住了吐槽,只问:“不急着回去上课吗?最近你周末怎么这么闲?”

林屿勉强笑了笑,“徐老师不教我了,她有别的学生了。”

林知云不明白,他记得那个舞蹈老师之前是因为林屿很有天赋才去的,“她遇到比你更有天赋的学生了?”

“嗯,应该是吧。”

林屿含糊着点头,知道自己不能在实验室里躲清静了。再这么被林知云问下去,他真的会觉得自己是那种很可悲的小可怜。

他匆匆和林知云告别,在外面对付了一顿上午饭,回到家正巧看见自己以前的舞蹈老师往外走。两个人客客气气的问候然后告别,他权当没有看见老师眼里的遗憾,掉头往里面走去。

其实没什么遗憾的,舞蹈课他也不是非上不可,宋元喜欢,就让宋元去好了。

一路上都没有人搭理自己,林屿回到房间,把练功服全部塞进了纸箱里。这个房间不如他原来的一半大,原本应该放在衣帽间里的东西也被塞了进来,他只能把纸箱摞起来,免得半夜起来的时候磕碰到。

周末没了任何课外学习,林屿也提不起劲出门,他趴在床上给兜兜顺毛,安抚自己,再忍耐忍耐就好了。

上大学就好了,可以住在学校里,到时候成年了,还可以兼职赚钱呢。

高考结束,他可以考虑考虑去远一些的学校,就不会跟宋元碰面了。虽然那样也很难见到哥哥们,但是没关系。

反正他们有新的弟弟了,也不会在乎他去哪儿。

林屿转过头去,不让兜兜看见自己的表情,不然他觉得有点太丢脸了。

林屿觉得忍一忍就能过去的,可他没想到,早上的事情还远没有结束。

下午他在房间里刷真题,不一会儿,突然有人来敲他的门。他以为是佣人给自己送错过的午饭或者下午茶点来了,可门一打开,门口站着的不是旁的佣人,而是他大哥的特助张柳。

见着他出现在门口,张柳恭恭敬敬做了个“请”的手势,“老板请您去书房。”

一路上,林屿都想不到他和大哥有什么事情是需要在书房谈的。

林家底蕴深厚,家大业大,商业版块多在实业科创,林父近几年常驻在外,现在首城及周边的事情,多是两个已经成年的儿子在处理。

可说是两个儿子在处理,实则多数时候都是林程一个人扛大旗。林桉喜欢画画,有自己的画室和画廊要打理,平日里是难以在公司看见他的人影的,只有公司需要做出重大决策的时候他会出面,和兄长站在同一阵营。

因为知道大哥忙,林屿愈发觉得这次去书房有些奇怪。今天周六,林程是约了某位公爵打高尔夫的,现在回到家就要见他……

不像有好事。

他下楼到了林程的书房前,敲门之后得到里面的人应允,才轻手轻脚的开门进去。

书房里铺了米色的手工地毯,靠近窗边的躺椅的位置则是柔软的长毛地毯。林屿记得自己小时候经常坐在地毯上靠着躺椅看绘本,偶尔困倦了就直接在地毯上小憩。

但是每一次醒来,他都睡在铺了软垫的躺椅上,抱他起来的人会用针织的小毯子把他裹起来,免得他睡着的时候着凉。

居家鞋踩在地毯上一点声响都没有,林屿移开视线朝着办公桌走近,看着林程脱了西装马甲随手扔在了旁边椅子上。他皱着脸蛋,习惯性想把衣裳挂去门边的立架上,可林程先用眼神制止了他的靠近。

“听说你今天又招惹宋元了。”

“……”

林屿低头,在心里默默感叹自己的直觉实在是太准了。他已经不知道多少次遭遇这种事情,但因为今早宋元实在是无理取闹,他还是忍不住辩解,“那个怎么能叫我招惹他,是他想抢我的……”

“你就不能避着他?”

辩解的话被打断,林屿被噎得半晌说不出话来。他猛地抬头看向自己的兄长,眼神里满是不可置信,“我又没做亏心事,为什么要避着他?!我每天都从那里过,难道就因为他来了,现在我走那条路都不行了?!”

“那哪天他觉得我呼吸碍事了,你是不是还要叫我去死!”

难听的字眼一出来,林程就眼皮子一跳,他压低了声音叫:“林屿?”

他想让弟弟冷静些,未能长成的少年人,在家里又受尽宠爱,最是容易控制不住脾气,可无论如何那种话是不该说出口的。他坐在椅子上按了按额角,接连奔波几天没能好好休息,这时候脑袋也隐隐作痛,“我觉得你……”

“我说的难道有错吗!你们现在不就是这个打算!他刚来家里的时候你们还不是这样的!”

林屿眼睛赤红,看出来兄长显露出疲态,但是仍旧针锋相对一步不退,“怎么,相处久了就觉得他比我更配做你们的弟弟了?他聪明听话,我从小就只会惹你们生气,你们现在是不是就盼着我死了然后、你干嘛!

赌气的话说到一半,林屿就看见坐在椅子上的男人腾地站起来了。高大的身形步步朝他逼近,男人薄唇抿紧了,表情煞是难看,他被上位者的威势吓得连连后退,可最后还是被一把揪着领子拖到了办公桌后面。

从来没见过林程这个架势,林屿被吓得慌乱极了。他四肢胡乱扑腾,但林程一手就把他按在膝面上,屁股朝上的姿势让他觉得危险,哭声止不住的从唇瓣间溢出来,却还是没能阻止男人剥了他的裤子落下巴掌。

深秋,但家里恒温。林屿的休闲裤和内裤一并挂在腿弯,林程的巴掌一落下去,两瓣白腻的臀肉上就浮现出一个完整的巴掌印。

一巴掌不够解气,林程扬手又是一巴掌,打得弟弟屁股肉乱颤,单薄的身子在他腿上绷得紧紧的。他咬着后槽牙威胁道:“还说胡话吗?”

林屿说不出话来,因为林程第一个巴掌落下来的时候,他就懵了。他小时候犯错也被打屁股,但只是象征性的拍一拍,并不至于叫他疼。但现在,少年人正是自尊心最重的时候,趴在兄长腿上被剥了裤子打屁股,响亮的把掌声和刺疼感简直让他的理智岌岌可危。

如果是平时,林屿一定知道现在不是适合跟林程犟嘴的时候了。可他刚被打了屁股,两瓣臀肉火辣辣的疼,于是想都不想就嘴硬,“我说的有错吗!凭什么叫胡话!你看你现在是怎么对我、唔啊!呜呜呜林程你混蛋……!”

几巴掌下去怀里人还是不见老实,林程眼睛一横,“你叫我什么?”

林屿被按着腰,根本看不见林程的表情,可只听那语气,已经是足够唬人了。他缩了缩脖子想要求饶,可屁股火辣辣的疼又在灼烤他的神经,他怎么想都觉得今天是林程的错,于是脖子一梗,嘴硬,“我叫你名字怎么了?!你不把我当弟弟,我也不要、唔!呜呜呜大哥别打了、呜啊!我错了!我真的错了呜呜呜……”

屁股被接连几巴掌打得像是要烂掉了,林屿哭得伤心欲绝,愈发觉得这个家是真的没有自己的位置了。他紧紧抓着林程的裤腿,哭得狠了,气都喘不过来,又是趴伏的姿势,胸腹都被顶着,很快就头晕目眩,感觉自己是要被折腾得死掉了。

可无论他怎么求饶,抱着他的人也根本不心软。巴掌一个接着一个,他都能感觉都到自己的屁股肿痛,等到林程一巴掌打在他臀缝的位置,他登时惊叫一声,泄愤一般去抽打林程的腿。

“我恨你!你这样欺负我!我真的要恨死你了呜呜呜……”

怀里少年哭得直抽抽,林程呼出口浊气,将人抱起来硬逼着坐在自己怀里。可少年的屁股肿得太过厉害,根本不能坐在他腿上,最后只能跪着瞧他,绯红的桃花眼里还含着满满两包泪。

这是个漂亮孩子,刚被折腾过,可怜模样更是看得人生出糟糕心思。林程闭了闭眼睛,再睁开,就装得和平时模样别无二致了。

“不做我的弟弟,你以为这是简单的……你可以承受的事情?”

听见林程淡声和自己说话,林屿吸吸鼻子,已经为自己刚刚痛哭流涕的事情感到丢脸了。他抿唇,误以为林程是说他娇生惯养离开林家一定没办法好好生活,尤嘴硬,“我当然可以!”

过不了多久他就成年了,可以去接正当的兼职,就算在首城他没办法养活自己,可先在这边找一个包吃住的工作,攒下一点积蓄之后去偏远的开销低的地方不就好了?

林屿愤恨的想着到时候他一定要跟哥哥们证明,他自己一个人也完全可以生活得很好!

“……可以?”

林程抬起眼皮子,当即就抱起人往外走,打算把不听话的宝贝锁进自己房间里,让宝贝看看不做他的弟弟,那一切会变成什么样子。

他确实是被气狠了,没能得到休息的大脑钝痛不止,可怀里的宝贝还是消停不下来,被他抱起来,攀着他的脖颈尤闹个没完。

“放我下来!你还不快点放我下来!林程!”

林屿气势汹汹,可要求没能得到应允。他着急,感觉林程是想换个地方继续收拾自己,于是忍不住又开始哭,“你还想打我是不是?呜……我的屁股都要被你打烂了!你还想欺负我!”

林屿哭个不停,一路上的佣人都极具眼色的避开了。直到两个人下楼,拐角突然响起林桉的声音。

“哥——!”

林程的脚步猛地一顿,回头看了一眼明显是匆匆赶来还气喘吁吁的林桉,默不作声把林屿放下了。

双脚一落了地,林屿立马掉头就跑。他等不及电梯,顺着楼梯一路往上,着急的近乎可以说是连走带爬,像是背后有厉鬼在追自己。

从楼梯的缝隙往上看了一眼,林桉拧眉朝着兄长走过去。他刚刚一瞟眼看见林屿哭得通红的眼睛了,到了兄长面前,有些不赞同的问:“你打他干嘛?”

“还有,你想带他去哪儿。”

林程沉默着,觉得林桉根本是明知故问。

他背后就是自己的房门了,多亏了林桉赶来,此刻紧闭着。

逃回了房间里,林屿也没好受多少。他进门看见杂乱的像是储物室一样的房间,直接眼不见为净趴倒在床上,开始默默流眼泪。

这张床没有他原本的软,趴着就会有些喘不过气来,好难受。可是屁股疼得要坏掉了,躺着睡只会更不现实。

林屿擦擦眼睛,别扭的试了一下侧睡,腰胯的位置被硌得疼,只能再度调换姿势趴伏着。他难过坏了,感觉两个哥哥像是中了邪,居然站在宋元那边。

宋元又不是什么好东西!

屁股实在是疼,林屿只能脱了裤子用被子把自己裹着。他刚刚哭闹不停,现在一静下来,就觉得疲惫难当。入睡的时候他还想着宋元的事情,结果梦里都见着那个讨厌的人。

林屿想了想,自己为什么落到这个地步,那也是他一开始太不设防了。

他记得宋元刚进家里来的时候,他还很高兴。因为他是家里最小的孩子,日常被哥哥们照顾着当然很舒服,可是随之而来的管束多少是让他觉得有点闹心了。他经常想着如果自己不是最小的孩子就好了,那他也会成长为可靠的哥哥,被弟弟用憧憬的眼神瞧着,还不用受那么多管束。

然后夏天,宋元就被带回了家里。

宋元比他小一岁,身体又不好。他觉得自己是要担起做哥哥的责任了,还兴冲冲的想要带宋元一起玩,想着让宋元尽快熟悉家里的环境。

可宋元总是恹恹地,表现得对什么都提不起劲的样子。

于是林屿做了最错误的一个决定,他带宋元去自己兼职的甜品店里玩了。

林家家底丰厚,当然不至于短了林屿的花销。他去甜品店兼职,其实主要是想背着家里偷偷学做甜点。他还未成年,央求老板好一阵,才得以有在后面学习打杂的机会。

结果他带宋元去玩第一天,回到家,宋元就揭发他了。

明明是很小一件事,但那天他被父亲勒令跪在客厅里打手板。好久不回家一趟的男人用细细的藤条抽得他哭,说他做这种上不得台面的活计,被林家认识的人看见或是上了报,真的要丢光林家的脸。

他挨打的时候,宋元就站在一旁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

可那时候被打得哭,也还不是顶糟糕的情况。林屿一直记得那天两个哥哥匆匆赶回来,大哥帮他求情,二哥抱着他往楼上走,他哭唧唧的攀着二哥的肩膀小声说手心疼,于是回了房间,还被抱在怀里安抚好一阵,不多时,脱身的大哥就带着他喜欢的食物上来看他。

现在是不一样了,原本应该哄他的人来抽他屁股,才是一顶一糟糕的情况呢。

林屿难过,睡梦中也并不安稳。他趴在床上侧着脸蛋睡,一手揪着枕头边沿,小声呜咽,“哥哥都坏透了……”

林桉站在床边,眉头轻轻拧着,他很想把弟弟叫起来,仔细问问坏透了的是哪一个哥哥。可他一回想,是“都”,意思就是他自己也没逃掉,于是就放松下来了。

他从兜里摸出来小药瓶,开盖之后就送到了弟弟鼻尖去。只不到一分钟,原本睡梦中都蹙着眉头的人很快放松下来,睡得彻底熟了,只是因为趴着呼吸不怎么顺畅,唇瓣还微微张着。

让弟弟睡得熟了,林桉才有机会好好打量这个有些杂乱的小房间。他每看过一处地方,眉头便拧得更狠一些,可等到看见林屿还特地腾出一块地方把他和林程送的礼物好生摆着,心情又奇异的放松了点。

他的宝贝弟弟是心软的孩子,被欺负了,还是喜欢哥哥们得紧。

林桉低声叹气,但面色还算放松。他在床边坐下,仗着床上的少年不会醒,直接伸手把柔软的被子撩开了,让底下那两瓣臀丘和修长的双腿能够暴露在他眼皮子底下。

刚刚环视房间的时候他就看见了,少年的休闲裤连带着内裤一起都被扔在了床边的椅子上。

这是被打了屁股太不舒服了,连柔软的内裤都穿不得。

林桉能看出来林程今天是被气到了,所以撩开被子之前就做好了心理准备。可饶是如此,他看着那两瓣臀肉肿得像是水蜜桃一般,心底仍旧生出怪异的波动来。

心疼么,肯定是有的。这是他从少年时候就捧在手心的宝贝弟弟,娇气的宝贝小时候磕着碰着都要哭得天昏地暗的,每每听着都叫他觉得心都要碎了。

可现在他成长为男人了,步入社会,因为家族而觑得不少属于成年人的世界的腌臜事。他早已经生出欲望来,关于性,关于原始的占有,关于更多肮脏龌龊无法言之于口的恶劣事情。

更为重要的是,那些全部都关于他的宝贝弟弟。

林桉很清楚,但凡自己表露一点,他的弟弟就会避他如蛇蝎。

这是个被家里保护得过于好的漂亮宝贝,搂他的腰肢、吻他的脸蛋,他当这是单纯的亲近。偶尔亲吻落在那双饱满粉嫩的唇上,他也只会眨巴眨巴眼睛笑得很乖,大概还在心里感叹哥哥们真疼爱自己,然后为此喜不自禁。

疼爱,当然是疼爱的。

林桉的手落在少年红肿挺翘的臀丘上,五指张开了轻轻抓捏着,红软的臀肉从指缝间溢出来,模样带着怪异的情色的味道。

他不知道应该怎么跟弟弟解释,兄长们想要给与的疼爱,并不是弟弟期待的那一种。

真要说来,得更为粗暴凶狠一点,贪婪原始一点,伴随着裸露的皮肤上的温度升高和体液交换,伴随着呻吟、喘息或者哭泣。

直白点,就是疼爱这个漂亮宝贝身上的每一寸皮肉,还有腿心那两个粉嫩生涩的穴。

用唇舌、手指甚至阴茎,什么都好。

林桉将消肿的药膏在手心捂热揉开了,然后各自抓着一瓣红肿臀肉细细的揉。他动作缓慢,直直将两瓣臀都掰开些,臀缝暴露在空气里,紧窄娇嫩的小屁眼颤抖着抗拒了一下,才终于被他拉得褶皱都张开些。

粉软的肠肉细腻滑嫩,林桉变态的将唇印在穴口。

“真可怜,直接跟大哥服个软多好,哪至于吃这个苦。”

几近昏迷的少年任他摆弄,但仍旧因为陌生糟糕的动作而微微皱了脸蛋。他抬眼确认了一遍那双眸子是紧闭的,于是双手用力将人翻过来面朝着自己。

他仔细将手上残留的药膏擦干净了,这才撑开弟弟的双腿去剥另一口穴。隐藏在疲软的阴茎底下的肉花模样极为漂亮,不生一丝毛发,闭合的双唇形状饱满,颜色也是极为干净纯洁的粉白色。

要剥开阴唇来,才会露出里头更为欲色的粉。

“宝宝今天吃了苦头,二哥来帮你舒服舒服。”

窗帘没拉,秋末总显得萧条的阳光进到四楼的小房间里,也足够把里面照亮了。斯文俊美的男人埋首在昏睡的少年的双腿间,一度被花边杂志评为最适合接吻的双唇却落在了少年腿心的肉花上。

他小心翼翼的捻着阴唇朝着旁侧拉开,舌尖从屄缝往下舔舐,而后轻轻插进水润的屄眼儿里。只很短暂一下,他便抽出来,低头视线顺着穴口往里瞧,直到确认里面的膜还存在,这才又心满意足地换了自己的舌头上去。

他的漂亮宝贝,总是十足乖巧的。有哥哥们的命令不许早恋,所以从来不做出格的事情。

毕竟这样娇嫩的穴,当然要等着他们来开苞。外面的都是坏人,一定会弄伤他们的宝贝弟弟。

这种重要的事情,他们得亲力亲为才放心。

最新小说: 去见风 炸厨房 嫌妻贵女 医汉 捡来的俏夫郎[穿越] 当一台电冰箱拿到女主剧本 追燕 娘子,别拿我当坐骑 穿成小娇夫后太子真香了 邪神穿出来后全是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