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晚将近,张斯交代了一番,赶赴京城。
临行前的一天,一位黑衣着身的人物,忽然来到他家。行动利索敏捷,身上总有股迫人的气场,轮廓鲜明,线条非常硬朗。
张斯倒不曾见过,正疑惑他从何而来。
那人很有礼貌,先向着他半鞠了个躬,这才微笑道:“张先生,我是南边的,叶肖蕾的家人,特地来探望她。”
张斯皱着眉,问道:“先生贵姓?”
那人说道:“敝姓刘,名天水,是叶匡的好友。”
“哦……”提起叶匡,张斯才有些感觉,说道:“那大概是蕾蕾的叔叔了,你现在才来,倒是令我奇怪,她尚未到家?”
“这是何意?”刘天水很意外,问道。
张斯说道:“她母亲来寻她,要带她回去。我虽然做了挽留,却未能成功,她二人早该抵家了才是。”
刘天水有些愣神,说道:“竟然这样……倒是迟了一步。”
话有些莫名其妙,张斯不解。
刘天水心思已不在此间,向他道了两声感谢的话,便匆匆告辞了。张斯未留,送他出门,见他的身影渐远,心中疑惑不减。
总有种特别的感觉,叶肖蕾的情况似乎不那么简单。
他怕小姑娘出什么意外,想办完了事,便去寻她。
帝都豪奢,车水马龙,果然是一片繁华景色。乡下野人,见了这等模样,难免目为之炫,神为之夺。张斯两世为人,见识尚算广博,自然不会如此,不过也有不少感慨,叹息此处果然与外间不同。
他压着帽檐,罩着稍显臃肿的棉衣,为了御寒,也是为了避人。
近前的日子,稍稍出了些风头,大家正盼着他露面。若是待在桃源小城,民众原是见惯了的,不以为奇,他自然也就不用乔装。
帝都的百姓,便不见得如此淡定了,他们本以热情著名,想来是会有些疯狂的。
张斯犹能记起来时车上的情景,有人认出了他,一声惊呼,别人霎时便围了过来,与他攀谈。里一圈外一圈,喘息都有些困难,热情澎湃,难以抵挡。
不知哪来的兴趣,偏要与他论论文艺,谈谈诗作。
于是乎,车窗外风声呼呼,内中却高诵低吟,你一句“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我一句“我达达的马蹄是个美丽的错误”,当真流韵滑雅,谈笑风生。
他本想早早休息的,借此打发这乘车的寂寞,最终却陪着大家聊了一路。
更有趣的是,这个递来花生,那个送上白酒,五花八门,吃食丰富。虽是旅途之中,倒比平日更热闹些。
当他下车时,众人殷殷告别,颇为不舍。
说来,可比明星还出风头。
颈间一凉,他摸了摸,竟有一丝润意。微微抬头,轻盈的雪花飘洒,随风飞舞,在眼前绕了一圈,浮落在地上。
不经意间,地上已铺了浅浅的一层。
“斯!”清脆的声响,带着难遏的兴奋。
他转头,一个小巧的身影,如乳燕一般,投进他的怀中。搂过他的腰,欣喜地说道:“你总算到了,我和师傅等了你好久,老担心你中途出事。”
张斯微笑,摸摸她的脑袋,说道:“小韵又漂亮了。”
楚韵仰着头看他,面上带着娇羞,又是胆怯又是骄傲。一身洁白的裘衣,温柔地将她包裹,绒绒的肩领,映出她面上的红晕。在这雪花之下,便显得更美了。
“柳姐呢?”他问了一声。
“哦……”楚韵这才恍然,忙放开他的腰,立在一边。
身后的座前,一位佳人正俏立着,一袭贴身的衣服显出她完美的身材。素雅的披肩却留住了她的气质,高贵又华丽,此时正似笑非笑地看向这里。
楚韵签过他的手,蹦蹦跳跳地走近。
“近来可好么?”柳璃笑问。
张斯因叶肖蕾的离开,本无多少意绪,见了两位佳人,倒是稍稍恢复了些。微微一笑,说道:“差强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