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t\t\t,极为可爱。
可于灵姝而言,却是令她恼火的缺陷,为着这对突兀的兽耳,她不得不总是穿着斗篷,以便兽耳冒出来的时候能够及时遮掩。
穿斗篷,冬日里还好,夏日里难免闷热。
我师父鸿禧常年在外云游,我自拜入师门就没见过他几回,终日无所事事,便腻在藏书阁里翻阅那些尘封了数百年的古籍,没承想当中还真有隐藏妖异的法子。
只不过,锻造此等法器的冰魄石,须得以极上之火炼化七七四十九日。
而若想要极上之火在炼器鼎内四十九日不灭,当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说是拿斗量金玉明珠去填那炉鼎也丝毫不为过。我攒了好久,方才起鼎,本想着待灵姝生辰,以母亲的名义赠予她,作她的生辰贺礼……
我取下发间的冰魄簪,轻轻握在掌心。我想趁此机会将这法器给灵姝,又怕她嫌我,不肯收。
“郁润青!你少在这跟我装哑巴!”
不过一时走神,这怒发冲冠的小豹子就窜到了我身前,揪着我的衣襟,眼珠瞪得溜圆,好似要一口把我吃掉。
我怔了怔,下意识的抬手,将冰魄簪戴在她头上。
灵姝也怔了怔,狐疑的盯着我:“你做什么?”
“耳朵,不见了。”我小声说:“别生气……”
灵姝摸了摸发顶,指尖触碰到冰魄簪,稍一迟疑,便扯下来丢到地上:“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
她的兽耳又冒出来。
我看着断成两截的簪子,心想,她果然不肯收
第4章陈情书(四)
21.
灵姝走后,我独自一人在雪野里枯坐了许久。
延绵千里的寒川汹涌奔腾,伴随一阵阵刺骨的风,锋利的雪片朝着一个方向飞舞,于是漫天的雪,朦胧如雾。
我将那断成两截的簪子拢在手心里,并不觉得冷,只是有些遗憾。
我与灵姝,曾经是最要好的朋友。
那时我们正年少,拎着御赐的美酒,爬上五十丈高的龙树,晃荡着双脚,俯瞰着远方,一切是那么渺小,仿佛天下都尽收眼底,所以我们无畏从九重霄里降下来的春雷,无畏疾风骤雨,即便被淋成落汤鸡,也大笑着诉说那些凌云壮志。
睁开眼,是没有尽头的夜,要将我掩埋的雪。
22.
我久违的病了一场,连日高热不退。
昏昏沉沉时,好似看到了师姐,她一会握握我的手,一会抚摸我额头,动作极是温柔,我便忍不住湿润了眼眶,用尽全身力气攥住她的袖口。
“师姐……我知道错了。别不理我,别让我一个人……”
我说过,我年幼时家中有八个乳娘,都整日围着我,在我耳边说说笑笑。或许是那会养成的习惯,长大后的我很怕寂寞,就像我二姐害怕蚂蚁。
二姐只要在卧房里看到蚂蚁,便总是疑神疑鬼,觉得那小虫早已钻进她的衣裳里,无时无刻不在啃咬着她的皮肉,叫她又痒又痛。
而我只要独自一人,寂寞就如同那小小的虫,钻进我心里,让我没有一刻安稳。
漫长的十年啊,我一定会被吃的仅剩一副躯壳。
师姐指尖微凉的温度成了我的救命稻草,我认错,求饶,发誓以后会对师姐言听计从。
然后梦醒了。
陆师姐穿着一袭杏黄色的衣裳站在我床榻旁,难得温暖的阳光落在她身上,如同秋日里金色的麦浪,能嗅到清甜的稻谷香。
我第一次见陆师姐穿这么鲜亮的颜色,不由得一晃神。
“润青。”
“陆师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