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阿里还在为美国战队即将面临的危机而祈祷的时候,本场比赛最精彩的一幕就在所有观众的眼前上演了。
在格斗游戏中,更高的技术并不只简单的意味着更强的攻击或者防守能力。它往往还意味着更准确的判断和更精确的时间掌控能力。
林风和金向东的个人技术的确比黑人战队的四个队员高,但也没有高出多少。他们如果利用超过对方的这一点点技术来与对方战斗,在混战的情况下效果不会太明显。而且人数占绝对劣势的他们肯定无法在独自作战的时候占到便宜。
他们面对的不是弱手!游击战并不可取,无论是林风还是金向东都非常清楚这一点。而他们的意图也在比赛进行到七分三十秒的时候彻底揭晓。两个三人的追逐小队在整张地图的最中心点,也是整张地图中最广阔的空间中正面撞在了一起。
这场比赛之所以被记入格斗游戏之后训练营的教科书,并且被称为最成功的“移动配合演示”完全就是因为这一次时长达到三分钟以上的双人双路线移动配合。在后来的职业高手们反复研究这一场比赛的录象时,他们无不被两人的精妙配合所慑服。
在三分钟的移动过程中,林风一共进行了七十六次冲刺,跨出二百二十六步。金向东同样进行了七十六次冲刺,但是他多跨出了一步。就是这一步,决定了黑人战队的命运。当两队人交错的时候,金向东正好从林风和紧随他身后的乔之间的缝隙中钻过。
或许钻过一个两步距离的缝隙对任何一个稍微擅长格斗游戏的玩家而言都并不困难。但在自己以超过十米没秒的速度移动的时候恰到好处的钻过那个同样以超过十米每秒的速度移动的缝隙,恐怕就不那么简单了。不过这也不是不可能的。在全世界的格斗高手中,擅长冲刺的也很不少。他们中间至少有十个人都能做到这样的事情。
但是每个仔细研究了比赛录象的人都知道,金向东和林风的冲刺决不是如此“简单”或许一个事实可以说明他们所做的事情的难度。
在这场较量之后,全世界的训练营都以林风和金向东行进的轨迹和节奏作为双人远距离配合的典范。在训练中,他们会要求学员按照同样的轨迹重复他们做过的事情。而在之后的三年时间里,没有任何一对组合能完成他们的全部行动而不犯任何错误。事实上,只要完成全套动作并且错误少于二十次,便拥有了进入世界一流职业联赛的资格。
他们的冲刺是毫无间断的。从一个点出发,同时到另外一个点结束,行进的距离和速度都几乎完全相同。这其中的难度,恐怕只有亲自吃过的高手们才明白。
毫无疑问,林风与金向东使用的是最能保证胜利的方式。因为两人做好了充足的准备,他们将对方的吸引力都牢牢栓在自己身上。让对手用尽每一分力气去冲刺,有效的阻止了他们观察周围的情况。等他们注意到自己的行进路线与同组的队员产生了交叉的时候,一切都已经晚了。
在以十米每秒的速度前进时,通过一米只不过需要零点一秒而已。而短短的零点一秒让他们根本来不及反应。即使他们拥有超人的神经,可以在零点一秒内反应过来,结果也依然不会改变。因为冲刺一旦开始,方向是不容改变的。
黑人战队中,紧跟在林风身后的乔同样以毫厘之差从交叉点通过。但是他身后的同伴却和距离金向东两步距离的文斯撞在一起。成九十度的高速撞击,系统不但给了他们倒地判定,而且还带上了误伤判定。
金向东身后的第二名选手总算反应了过来,他及时用一个折返让自己的行进方向偏离撞击点。但是他不敢向林风所在的左边转向,只能转向右边的远端。而且由于转向过于突然,他根本无法控制折返之后前进的距离。在不受控制的情况下,他一个大冲刺,将所有人都远远甩在了身后。当他再转过身来的时候,看到的是被林风和金向东两面夹击的乔被击倒的场面。
三点五秒,仅仅三点五秒已经足够林风和金向东将一个满体力的对手击毙。
“我们永远也不会放弃。”这是在四年前的奥运会上泰森对周安伟说的话。让林风和金向东没有想到的是,这支黑人战队竟然也继承了他们前辈们的传统。
他们失去了队长,失去了人数上的绝对优势,失去了士气,甚至已经失去了胜利的可能。但是剩下的三名队员却没有像绝杀的两人所想的那样一溃千里。
带着一点悲壮的色彩,他们三个人在瞬间的呆滞之后又站到了一起,像以前的训练时那样迅速组成了一个三人的阵型。紧闭的嘴唇、专注的眼神从他们每个人脸上的表情都可以看出,这些人依然在为胜利而努力着。
虽然绝对无法原谅他们的恶行,但是林风也不得不承认,这些人对待比赛的精神值得尊敬。这使得比赛的最后阶段也一直在激烈的交锋中进行了下去。但是在三对二的情况下,林风和金向东可以从容计划。他们最终在双方不停的互相追击中策划了一个陷阱,逼迫对方跟随他们进入了一个石柱区,然后利用令人眼花缭乱的走位技巧将对方全部在里面击倒。
在绝杀双人组的配合以及开始时的运气使然之下,比赛有惊无险的结束了。虽然整个比赛进行的过程缺乏悬念,但是没有人可以否认,这是近三年来最好看的一届。如此多的素材给了记者们充分的炒做空间。林风和金向东一时间再次成为了各类体育报纸和杂志上的新闻人物。
善于挖地三尺的记者们开始不停的报道有关林风的生平琐事,包括他去美国的学业,以及应用了林风开发的最新技术的名为江湖的网络游戏。
第一八四章(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