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那是思念的病,因为我转过头去望向窗框时,总是透着羽翅轻薄的质地望向外头,好像那样的情景跟着我一辈子那么久。
「安,硬是要讲一个故事,或许会从遇见妳开始。」
「妳很特别,我说过了,妳对我而言,很特别。」
肩膀的痛楚是这么鲜明,但却不够疼,比不上我失去她的千分之一那么疼,要是这疼能够被忍受,那么它不可能是爱情。
「我会想念…」
「…会想念妳。」
我猛地坐起身时,感觉肩膀象是又一次体验过那种被贯穿的痛苦。
「嘿,小心,小心哪!」
杰佛瑞焦急地伸手扶住我,柔声提醒。
「我…我在哪里?」
「这里是医院啊!我想这相当明显吧!」
「这是怎么回事?」
即使这问句不可能得到答案,我还是问了出口。
「安,没有人知道妳发生什么事了,无缘无故大量的出血,差点就要了妳的命。」杰佛瑞一脸担忧的说,「要是伤口在脚踝或手掌上的话,现在房门口就会挤满大量的记者了。」
「这不是圣伤。」斩钉截铁,我很明白致伤的原因。
「我想也不是,妳可是无神论者。」
所以,的确有一个伤口存在?
菲尼斯的箭可是从来都没有伤害过任何人的。
菲尼斯!
菲尼斯那时候就在附近了吗?
到底是为什么?
她在哪里?在想什么?究竟为什么?
「妳知道妳距离死亡有多接近吗?」杰佛瑞伸手捏了捏我的手,说着,「贝丝要被妳吓疯了,她刚刚才离开,我想我打个电话告诉她妳醒来好了。」
我点头,看着杰佛瑞掏出手机像病房外头走。
我低着头瞪着床单看。
我想起某次睡过头的早上菲尼斯拿箭戳我,她知道爱神的箭的确可以伤人。
难道菲尼斯想要杀死我?
「噢!天啊!我的天啊!」
贝丝进了门就向着我的病床冲,但到了床边猛地煞住,最后退了一步在床边坐了下来。这样的动作让我几乎愧疚起来,想到在事发之前,我正好狠狠地、接近残酷地拒绝了贝丝。
她脸上的表情挂满了担忧,眼眶微微泛红,我想她或许哭过。
贝丝还是很体贴地与我维持着距离,这让我感觉很对不起她。
「我没事。」
「还好妳没事。」贝丝叹了口气说着,语气有些细软脆弱,「这么突然、这样毫无理由,对我冲击太大了些。」
这不可能是毫无理由的。
我盯着贝丝姣好的面庞思索,觉得这当中有什么原由被我给错过了。
「嘿,如果我真的因为这样就挂点的话,至少也不算白活过了。」
「什么鬼话?」她几乎带责骂地问。
「毕竟我们还联手闯进厨房,在霍华的眼皮底下煎了培根呢!」我大笑着说,感觉肩上在我胸腔共鸣时微微刺痛,「此生无憾!」
贝丝摇头。
「安,就算妳一辈子都不可能喜欢我也没关系。」
她相当坦然地说,杰佛瑞在她背后微微退了几步,转过身假装不存在。
「我说了,我找卡萝不是为了爱情,虽然妳会是我最完美的女孩,但仅仅作为骚扰学校厨房的好伙伴也好,真要这么短暂,对我来讲根本不够。」
我安静地望她,她脸上挂着好严肃的神情。
「我不是妳的gwenstacy也没关系,我真的不介意。」
「但毕竟我不是peterparker。」我微弱地笑着,说,「而妳,贝丝,如果有妳的故事,妳该是个主角、是个英雄。」
她笑了起来。
「那安,妳做我的罗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