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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三十七章做官不是这样滴(2 / 2)

禁军们都这么滴想,对四哥的敬仰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但是,作为皇上钦封的特使、剿匪行动的副总指挥,他有责任、有必要、有义务身先士卒,不能因为自己的特殊身份,而照顾和自己关系密切的青楼,这样子是要不得滴!

抱着崇高的信念,四哥身先士卒,亲自领着一百名禁军兵士把七秀坊里里外外、上上下下翻了个遍,铁一般的现实再次证明了他的话——七秀坊确确实实没藏反贼。本来就没藏嘛!七秀坊的反贼

是这些表演歌舞的姑娘还有端茶送水的丫头片子客人的管事,其他的证据比如水靠啊、兵器啊,书信啊什么的,不是给四哥拿出栽赃给赵允弼了就是早早处理干净了,还有一部分带回了太师府,准备随时拿出来威胁他,怎么可能留在这里给人搜?

四哥的神机妙算是不可能被人识破滴,所以连续三天、整整三次的搜查七秀坊毫无损,而且是三大花魁名下搜的最仔细、最彻底、最最不可能有问题的一家,那么理所当然地,高太尉一手组织的全城大搜索一如所获。

其实本来啊,四哥料到了会有大搜查,拿回春满园藏起来的证据,是准备赵允弼要是不肯乖乖交出赵世清来就“安排”个一两件在他府里被人找到,逼丫乖乖就范用滴,可是既然现在他要借赵世清之手把公孙策收到麾下,死心塌地的跟着他做事,那么暂时就用不着只得白白浪费掉这么好一个机会。

不过一切都是换人才,值!

是啊,人才纪最重要的是什么?人才纪呢?当然也是人才,所以四哥不惜放弃对太子党的打击,也要先把公孙策招到麾下——四哥多一帮手,包拯断一臂助,此消彼涨,就算丫日后官复原职,也更加奈何不了老子。

但是包拯想咸鱼翻身,恐怕很难。

棒打落水狗,一向是庞太师的风格,三天来的早朝,高太尉、张方平、孔道辅等麾下大将,还有一票摇旗呐喊的小喽罗,轮番、依次、再三地参奏包拯,也亏的老头子和他的羽翼有这本事,竟然把包拯为官至今,从监察御史到三司户部判官,到京东、陕西、河北路转运使,再到三司户部副使、知谏院,再到河北都转运使,移知瀛、扬等诸州,再召入朝,任龙图阁直学士、御史中丞,这期间包拯办过的案子哪怕有任何一点点细微的疏漏,全部被揪了出来,作为以往劣迹当堂朝他难。你说这人呐,就算是天生当官的料,刚上任时能不出点岔子捣点错嘛,就算是包拯,乍然到地方上担任一方大员,也总会有点疏失的吧,这都是情理范围内可以理解的事情。

但是,庞太师和他的党羽,小事化大的本事不是一般的厉害,抓错了几个纨绔,误关了一位郡王,都能被整得包拯罢职丢官,这些小事情一样可以用来加深他的罪名。包拯为官几十年,先后转任各地,一时之间哪里搜集得到这许多“污点”明显是庞太师从包拯吃了熊心豹子胆胆敢和他为敌起就早早就准备好了,这时适逢其事,拿出来以。

每一次的批斗朝会,庞太师最后才出手,和吕夷简那会儿一样不争对谁、不攻击谁、更不力保谁,只对时局感叹,反衬出包拯的种种罪过,祸害一方百姓,扰乱时政朝局,加深他的罪状,老奸巨滑尽露无遗!

吕夷简、宋祁等人,本来试图为包拯说话,就算不能官复原职,至少也先把他人弄出来先,但是在庞太师指使党羽动的连番攻讦下,一切都徒劳无功。

间接知道了这些事以后(四哥又没去上朝,当然是间接!)庞对包拯还是有点同情的,历史上以断狱英明刚直而著称于世的包大人,现在落得这下场,挑头的还就是四哥自己,多少让他有点惭愧、对不住。

但是转念一想,娘的,你铁面无私也有个度好吧,至于什么事情都要去管么?至于铁了心的要把京城纨绔一网打尽么?高太尉的儿子被冤枉杀了人,咱还不提以后怎么判,你放到哪个朝代去,掌管京城的官僚会把人抓起来,就是在和谐社会,你中央军委副主席兼北京军区司令员的儿子“指使”某某杀了个把人,市长敢把他抓起来,还声言一定要重判,杀人偿命?好官、清官、能臣,不是这么当滴,不是把太子党、王爷党铲平咯老百姓们就会感激你,以前的周丞相,现在的温丞相,有谁动过太子党?老百姓们还不是交口称赞,永远铭记“人民的好丞相”

包拯这么滴做官,压根就错了,该给他点颜色看看!

该!”四哥这么滴想着,这天起了个大早准备到出版社去视察新一期周刊的刊印行,操纵民间舆论这柄利器,对包拯再施以沉重一击。

四哥高高兴兴地出门,乘坐的马车走了不到半条街,忽然一下,车帘被人掀开,一把明晃晃的长剑刺了进来,顶住胸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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