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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零六章 俺老婆去相亲(1 / 2)

第两百零六章俺老婆去相亲陈致远就会像一只受伤的恶狼一般,缩在刘秘书的床头,似乎是在向她诉说着自己的‘委屈’,一只爪子悄悄的向被窝下那浑圆的峰恋挺进,只穿着病服的娇娇完全把没有任何防御力量的把乳鸽暴露在陈致远的恶魔之爪下。

身体温度在他的抚摸下骤然提高。

“小刘,你的脸怎么这么红,太热了吗?不会啊!空调的温度也刚好合适。”低头一看,坐在床头的陈致远的一只爪子不知道什么时候伸入了被窝中。

“可恶的家伙。”叶秋华火了,欺负我也就算了,居然欺负还不能说话的小刘,九阴白骨爪,一顿掐啊,结果是小肥羊跳进了大灰狼的怀抱,被一阵狂啃!气喘嘘嘘的投降,挑战绝对实力,吃亏的只会是自己。

“秋华,明天就是相亲会了,你可要打扮得漂亮点。”陈致远坏坏的说道。

“德性,快出去,我要替小刘洗身子了。”叶秋华妩媚的白了陈致远一眼,将他推出了病房。

次日,相亲的日子到了,如陈致远所愿,今天秋华装扮得成熟而妩媚,从车里走入咖啡馆的时候,回头率高达百分之百,无数男人看痴了眼,无数女人忌妒红了眼,什么样的女人才叫倾国倾城,这样的女人才是。素装淡颜,肌肤却白里透红!天然的嫩白更具有诱惑力,水蛇腰,将腰枝、胸部和臀部的比例给趁衬托得妖异无比,修长的大腿,无一不散发着女人的无限诱惑力。再配上灵动的勾魂媚眼……这是一个能让所有生理正常的男人,在三秒钟内撑起帐篷的女人。

“老天,这世上怎么还有这种超级品女人,气质、容貌、身材、衣着无一不精致到极点。”某位狼兄双眼泛光的感叹道,“我要是能得到她,哪怕明天就死,也知足了。”

“得了吧,看人家穿的那身衣服吗?国际巴黎时装周的王牌休闲服,纯手工制作,全球限量三百套,一套三十万人民币。”

“你怎么知道?”惊疑不定。

那人差点哭出来,“我老婆看上的,她说,一个优秀的女人,如果不穿上那一套完美的服装,那她就不配当有气质的女人,还给了我一个月的限期,要是没买到那身衣服,她会考虑去跟某位富豪畅谈一下未来。”

大汗!可怜的哥们,娶了一个拜金女,“你老婆一定是个美女。”瞥了眼走入咖啡馆内的叶秋华,这种女人,只可远观,不可近看,否则光那身衣服,就能让在场百分之九十以上的男人破产!泡美女,这是一个高投入,低回报的行业,没有一定经济基础的人,最好老老实实找些实用大于观赏的女性结婚算了,毕竟这年头很现实的!相对于绝大多数的人来说,花瓶的观赏价值在某个经济匮乏的阶段远低于一碗白米饭。毕竟现在已经过了秀色可餐的年代了。

“秋华!这边!”一个英俊的青年有些高兴的轻呼道,光看长相,两人倒也像金童玉女。

这声轻呼,让叶秋华眉头都眉了起来,“宋少爷,请叫我叶秋华女士,我们不过是今天才刚刚见面而已。”淡淡的扫了他一眼,比照片上的影像还油头粉面,叶秋华一眼就看出他二世祖的本质,尽管他装扮得十分的得宜。

不咸不淡的语气,让那帅哥一阵尴尬,语气仍然有些讨好,“呵呵,老爷子说这样叫比较亲切。”

厌恶的皱眉头,竟然用爸来压我,哼!“宋少爷,现在是和平年代的开放社会,什么事都要长辈来解决,那活着不过是一只寄生虫,你以为如何?”

尴尬之色越发凝重,“呵呵,秋华说得是!我平日里也是最讨厌那些靠家吃饭的啃老族。”

见他又直接叫自己秋华,叶秋华的眉头都快皱出褶子了,三犯忌讳,这人果然是个典型的给他三分颜色,染房都敢开起来,“哦!看来宋少爷也是一个有本事的人,我二十岁的时候就开始接管家族一部产业,凭着自己几年的努力,这些产业不敢说赚多少钱,翻几翻总有的。”

攀比的意识非常的明显,听得宋少爷那张帅脸拉得老长,“哈哈”一笑,掩饰脸上的尴尬,“秋华果然有本事,这些年为了充实自己,好接管家族(子承父业一般称之为家族)生意,我一直留学美国哈佛大学,现在是经济管理博士,当然跟秋华一比差得可能有些远了。”说这话的时候语气难掩一丝骄傲,二十几岁全球高等学府的博士,就连美国人都不得不说自己是天才。

“哦!”只是叶秋华那不冷不淡的呼应声让他有些郁闷,接下来的话,更是让他郁闷得差点内分泌失调,“我手下也有四个哈佛大学毕业的博士后高等人才,也没见得比别人强多少!”

“不谈这些了,我们先吃些东西!这个咖啡馆的主厨最近研发了一道美味的美食,非常的好吃,我专门给你订制了一份,即营养,又养颜。”转移视线,从女人最感兴趣的衣、食、住、行说起,只要有了共同的话题,他就不信拿不下这个在叶家老爷子面前放下这辈子不嫁人誓言的美人儿,自信的轻打了个响指,清脆的响指让咖啡馆里的顾客纷纷侧目。

“先生,很高兴为您服务!”侍者充满亲和力的微笑着说道,毕竟靓女师哥也是受人待见的。

这种受观注的感觉让宋少爷非常的满意,“把我订制的两份美食送上来吧!另外来两杯红酒,如果可以的话让钢琴师再来一曲优雅的音乐。”

“是的,先生,很乐意为您服务。”侍者微笑着离开。

这种哗众取宠的举动,更是让叶秋华由心的感到厌恶,难道这个‘留洋’的高等人才不知道高档咖啡馆是一个禁止噪音的地方吗?“看来宋少爷经常来这里消费了,对这里的美食十分的了解。”

“嗯,我这人天生的喜欢美食,只要哪里有美食,要是不尝上一口,心里就会跟猫挠似的寝食难安。”夸张的隐晦形容这里的美食非常的美味,以此来勾引表情平淡的叶秋华的兴趣。

只是他的眼睛似乎没有达到油嘴滑舌的水平,到现在都没有发现自己已经被叶秋华打入最厌恶的人行列里。

瞥了眼四周,叶秋华发现咖啡馆里不少的妇女眼睛老是瞥向眼前那个讨厌的这家伙,不得不说这个油头粉面的二世祖确实有‘本钱’,只是对于叶秋华这样的女强人而言,没有能力的小白脸,比好吃懒做的人还讨厌。

一餐时间,宋少爷涛涛不绝的讲述着在美国校园发生的趣事,可谓是费尽心力,饶舌三尺,几乎就要把死人给说活蹦过来了,叶秋华的脸上就是古井不波。

怪了,难道我说的不好玩?扫了眼四周正端着咖啡抿嘴轻笑的妇女,应该很有趣啊?

看着如小丑一般在自己面前杂耍的宋少爷,叶秋华感到很可笑,“看来宋公子还是相当的缅怀学生时代!也是,刚刚离校的学生,总喜欢回忆以前美好学习生活,看来离校几年的我已经老了!跟不上你们这年轻人的生活节奏了。”

“呵呵,秋华说笑了,你要说老了,只怕别的女人都别想活了。”宋少爷发觉今天的自己似乎就像宝马车里装上个拖拉机的马达,想飚却飚不起来一样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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