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都不是她盲目选择,服装讲究潮流,这个年代黑灰蓝烂道街,人们早已经看够了这几种颜色,像这些色彩艳丽的服装一出来,肯定打响。
这些都画完了,已经后半夜了,被陈致远扰乱的心总算又平静下来。
看来忙碌是最好的疗伤圣品,只要一忙起来,你也就没心思想别的了,时间变得飞快,日子也变得充实。
陈致远卖完鱼回家,每天都恨自己,为什么不回家看看茉莉?
天知道他有多难才能克制住去见她的心?农村的路不好走,土坷垃多,骑车就颠颠簸簸的,他很心疼车,这是茉莉送他的,每天回家第一件事,就是把车擦的锃亮。
这才能安心去做其他的,否则连饭都吃不进去。
陈母这些日子闹腾的更欢了,十月一的时候会有公审大会,她估计是怕大哥被判刑,心中的焦虑日甚一日。
骑进村子,疲惫的看着不远处的家门,他真不愿意回来,在这个家里他压抑的都快疯了。
推开院门,和往天一样进屋拿脸盆,先洗去一身尘土,然后擦车。
可刚进屋就感觉空气不对劲,家里来了一个不速之客。
王叔家的闺女,那个爸爸喝多了,和她爸开玩笑给他订的娃娃亲对象来了。
剑眉紧皱,妈对她的热情劲儿有些不对。
懒得管这些,他端着盆去缸里舀水,像是没看到那个姑娘一样。
现在他不喜欢说话,不管是跟谁,就算是红霞他也不愿意多说,一天比一天沉默。
“致远啊!看看谁来了,你王叔的闺女,你爸活着的时候还给你们订过亲。”
陈母见儿子回来了,忙拉着姑娘迎过来,那姑娘羞答答的看着致远,那目光中的爱慕都不加掩饰了。
“妈,别胡说。”
陈致远瞪了母亲一眼,他是结婚的男人,妈当着人家姑娘这么说什么意思?
端着水想出去,这屋里他不愿意呆,更不想看那个像是发花痴一样看着他的姑娘。
严格说王玉红长的不丑,圆乎乎的脸,皮肤有些自来红,身体很结实,在农村属于最受欢迎那类姑娘。
体格好,能干活,好生养,性格又好。
她从小就喜欢陈致远,爸给她订了娃娃亲正和她的意,在心里她一直把自己当成致远未过门的媳妇。
以为他们俩的事就是板上钉钉,十拿九稳。
谁知道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来了那个女知青,人家小脸长得俏,一下子就把致远的魂勾去了。
根本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