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血与骨(1 / 2)

生活回到了正轨上,我和妻子和好了,李暮也被弟弟带回,远离了林家。

听说她在找实习后,我给她提供了份工作。其中的情理自然不可忽视,但她很优秀,她其实值得更好的地方。

还是林家毁了她,这只是我这个袖手旁观者微不足道的补偿。

弟弟提出要和她同居时,我没有反对,即使我知道他心底的扭曲。

我也相当糟糕,我想看看他能压抑到何时——也是验证我又能忽视自己多久。

如果他再度越界,这次出于爱的冒犯——李暮会选择逃离还是接受呢?

我可能将他当作了斥候。

但他在扮演家人一事上做得很好。李暮不需要任何人照顾,但她应该得到很多爱,来自家人的爱。

其实我更看好林光,可那孩子太口是心非了,也不够成熟。

予实已经和我商量好了,等父亲死去,林家的财产也会有李暮一份,我的那份就不用了,公司已经起步,林家的人脉对我已足够有用。

这些事不会拿去向她邀功,她本就该得到在此之上的庇佑。我在听说她外公干的事时,总在想是为了什么。

如果是出于爱就好了,但也不好。

出于爱的伤害更加恶劣,还会让人不知所措。

李暮在公司也站住了脚,本来有人质疑她的裙带关系,后来也对她心服口服。能干又老实的孩子,没人不喜欢这样的人。

妻子在六月产下了一个男孩,不知情的人都夸他像我,知情的只有妻子和我们兄妹三人,所以我们表情都有些古怪。

李暮和弟弟是知道我们夫妻关系的,我们三人那段时间同吃同住,瞒不住。他俩看上去都很生气,妻子也不敢与他们对视。

我只是觉得好笑,小孩子,哪里看得出什么像不像的。

但我也有孩子了啊。

我们决定出月再给他一个正式的名字,现在只叫他阳阳。

这是李暮时隔许久第一次来我家,我一直悄悄注意她,想看看她对那个庭院有什么反应。

办公室的花都没动,庭院的蔬菜妻子找人收了送去了弟弟家,但因为身子重,也没再补种上新的花。结果就是李暮种的玫瑰开满了整个庭院,最霸道的是野玫瑰,香气也最浓烈,庭院现在成了纯白的玫瑰庭院。

我给妻子新修了一个玻璃温室,现在的院子挺漂亮的,就让它保持下去吧。

李暮果然注意到了,眼睛微微睁大。

月嫂暂时回避了,但我对如何照顾婴孩也略知一二。逗了一会儿孩子后我们一起去厨房冲奶粉,李暮小声又紧张地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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