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想也没想,就把那些信给撕碎了,箱子也没有还到阁楼上。
于明浩回来发现了,两人自然又是翻天复地地一通大吵,于明浩指责郑美莲是有预谋地接近他。
郑美莲当然不承认,并反唇相讥:“你现在为什么不吹笛子了?我在尤家的时候你不是经常吹吗?现在为什么不吹了?”
矛盾更加激化了,于明浩一出门就几个月不回家。
于明浩不回来,家里的农活只有靠他们娘儿三个。
山高坡陡,一个人担粪水担不起,郑美莲和孩子们一人拄一根棍子往山上抬粪水,三个人抬两桶,脚步还要配合得好,有一个人摔跤,三个人就会一起摔倒。
别的人家十天就能灌完的玉米,她们要灌二十天。
往家里背土豆,有的男人一次能背三百多斤,郑美莲也能背两百斤左右,两个孩子就不行了,一次只能背七、八十斤。
别人一个多月就能背完,她们要背两个多月。
累!太累了!累狠了就想骂人!只要于明浩空着手一到家,郑美莲就开始喋喋不休,两人就吵,一直吵到于明浩离开家。
两个人都累!人累!心更累!
在于明浩的眼里,郑美莲再也不是以前那个善良多情、温柔可心的大美人了,而是一个心如蛇蝎、居心叵测的坏女人!
在郑美莲的眼里,于明浩也不再是像童志光的那个男人了,童志光怎么都不可能这样自私、自负、怀疑一切、否定一切!
童志光也永远不可能像于明浩这样,对她和孩子一点都不关心和体贴!
两个人怀着满腹的怨气,日复一日地重复着争吵和埋怨。
郑美莲的第三次婚姻能走多久?又能走多远?郑美莲不知道,于明浩不知道,两个孩子更不知道!
于明浩的转变看似突兀,实际上是必然的,经过了一连串的打击,他的心理可以说已经不是正常人的心理了,用现在的话说,就是他有了心理疾病,只不过那时候没有人知道罢了。
他对两个孩子态度的改变,则是他当了十多年的干部形成的,当干部期间,他一直以身作则,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对别人他相当宽容,对家人的要求则非常严格。
在他没有和郑美莲成婚之前,童小安和童小玉不是他的家人,所以他对他们很好,看见他们挨打,他还会心痛。
但是他们结婚后就不一样了,两个孩子成了他的家人,他总担心别人说他的子女不好,怕背后有人说闲话,所以他对他们的要求陡然就严厉起来,他还随时把一句话挂在嘴边:“我父亲说过,黄荆条子下面出好人!小孩子就是要打得好,不打不成器!”
于明浩当干部的确有能力,但是干农活和当干部完全是两码事,首先他的体力就不行,所以当农民对他来说的确很辛苦。
做生意当然更不行,那时候刚刚改革开放,普通老百姓都没几个会做生意,更不用说当干部的了。
又尤其是在c县这样偏远的地方,改革的春风吹到这里来本来就晚一些,他们的思想还没有解放开,很多可以做的生意根本就想不到。
现在的干部,一说起做生意,那是一个比一个有能耐,他们不需要亲自出面,每一个月就有大把的钱赚,不管是为公、为私,都是个个能掐会算,厉害得不一般!
这都是题外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