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若自己却比较清醒。
这次辩论赛的胜利让她信心大振,但她也清楚,她在辩论队里密集学习过一段时间,是以能应付业余的比赛。可要说有多优秀的口才,根本算不上。学无止境,可以慢慢来。何况,她在辩论这一领域,也并没有太大的野心。
毕竟,人的精力是有限的。
现在,她更多的时间仍是放在图书馆和实验室里,一边帮师兄们修理和制作各类传感器,一边也继续研究自己的惯性测量单元。
学习日程依旧安排得满满当当,心态却是轻松了很多。
早晨晨读的习惯早已重新拾起,还开始在傍晚绕操场跑步运动了。
那天傍晚,杜若照例去操场跑步,经过篮球场时,透过塑胶铁丝网看见黎清和在打篮球。她本未太在意,黎清和却看见了她,冲她招了招手,示意她过去。
她绕去篮球场,站在场边,看他打了会儿篮球。直到他下场,笑着走过来。
杜若问:“找我有事啊?”
“对啊。辩论赛啊。”黎清和笑道,“好歹我花了那么多时间替你操心,没功劳有苦劳。你倒好,赢了辩论赛,下台时撞上我,说了句便宜的谢谢,居然就没表示了。”
杜若扑哧一笑:“原来是来邀功的。”
“那当然。跟你我还客气什么。”黎清和说。他刚打完篮球,一头的汗,随意拿手抹了抹。
杜若见状,从口袋里抽出张纸巾给他:“那行,请你吃饭总可以了吧。你想吃什么?粤菜,川菜,火锅?”
“谢谢。”他接过纸巾擦汗,又道,“算了,你毕竟是师妹,我体谅一点儿。还是学校食堂吧,请我吃一顿好的砂锅饭就行。”
杜若挺意外地扬起了眉毛,说:“这么节俭,替我省钱啊?”
“怎么,不好吗?”
“好啊,我巴不得呢。”她玩笑道。
她刚认识黎清和时,只认为这位师兄长相好,成绩好,性格好,待人宽和,热心助人,是个各方面都很完美的学长,像榜样似的,却也有距离感;
后来接触下来,才渐渐发现他接地气的一面。除去他的学长光环,他平日的模样,便是再低调普通不过的一个人,不论穿衣打扮还是生活用度,不简陋寒酸,也绝不名贵张扬。不像景明那样穿衣有型有款,却是最干净的学生模样,整洁又顺眼。
因为普通,反而褪去了礼貌和距离,越来越熟,开开玩笑相约吃饭都自在极了。
“行吧,那就吃砂锅饭。”
她见他一张纸擦完,脖子上还全是汗,又递给他一张纸:“你是容易流汗的体质吗?和我一样。”
“是啊。稍微运动一下就全身湿透。”黎清和擦着脖子,忽问,“你喜欢陈奕迅吗?”
“诶?还不错啊,怎么啦?”
“下周鸟巢有他的演唱会。”
“演唱会?”
正说着,旁边传来一道很不耐烦的嗓音:“让开!”
杜若稍稍一吓,回头,竟是景明。
她站在篮球架下,挡着他拿衣服了。
虽然他脸上没什么表情,但看得出心情不太好。
那副烦躁样子搞得她有点儿紧张,左看右看,一时没反应过来该往哪边让路。他等得不耐烦,直接上前一步,伸手去够他挂在篮球架上的外套。
杜若一惊,眼见着他整个人朝自己逼近过来,心咚地一下悬起,身子本能地后退躲避,却撞到篮球架上退无可退。
景明也不管,直接伸手到她身后拿东西,男生身上蓬勃的汗液味道夹杂着蒸腾的热气扑了她一脸。
她惊愕地缩在他怀里,抬眼见他鬓角汗湿,汗水顺着峻峭的下巴淌着,几乎快滴到她额头上。她咽咽嗓子,一动不敢动,匆忙垂眸闪开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