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颠的去了;可是到现在,我又不得不再次推翻这个观点,为什么我会一直留在此地,唯一原因只是冯安安觉得她会在这里再次遇到我,被我爱上,最后不由自主却洒脱的忘记我罢了。

就像这个城市雾蒙蒙的天空,很少能让人看到夜空里的星星,但每见过一次,总是让你记得半辈子那么长的时间。

所以,我喜欢这个城市,只因为这个城市的天气。

我的晚饭并没有因为客房里多了一个人而显得食不下咽。我依旧按部就班的吃了晚饭,看着《新闻联播》。健美男在和师父出发之前偷偷的给我打过一个电话告别,他提醒我如果想知道他们有没有事,就得注意各大中小电视台新闻里的细微末节。如果出现了不寻常的小事就需要特别注意。有很小几率是他们特别为了留下来给我的线索。这使我养成了收看新闻的习惯,不过看其他新闻台的时候我都容易神经紧张,生怕真的出现什么奇观与他们有关。后来发现只有在看《新闻联播》的时候我特别放松,反正前二十分钟就是各个长得不甚帅气的领导轮番接见长得都差不多的外宾,剩下十分钟各族人民都欢天喜地的不知道在假嗨些什么。

直到我坐在沙发上几乎睡着。

关掉电视,这一天才算是结束。

人说所谓的初老症就是一沾着沙发就困得不得了,一躺上床就睡不着。我听着隔壁邻居一声大一声小一声长一声短的争吵,接着是另外一家邻居养的好狗一条,正亢奋得对着另外一只女狗叫,剩下的就是零星的爬梯声音从远处传来,我花了两小时四十分的时间才迫使自己走入梦乡。

在一片温暖与困顿之间,我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她站在我前面二三十米处,她一脸笑意,她详装怒意,她大声的叫我:“呆子。”并朝我挥挥手。

这熟悉的动作让我发足狂奔,可是不管我怎么用力,我总是和她有二三十米的距离,精疲力尽之后,我耍赖似的蹲着,对着冯安安讲:"你过来,我跑不动了。"

我喜欢的冯安安,从来都不扭捏做作。于是我盯着她朝我走了过来,于是她站在我面前,于是我一时语塞,哽咽半天却说不出山盟海誓海枯石烂,只诺诺的问:"你还记得我是谁么?"

从我和冯安安分手那日起,我就在设想当冯安安再见我会用什么表情,不屑的?陌生的?如同见到失散多年的幼儿园同床在记忆里却打捞不上来的?冯安安只横看了我一眼,在我脸上做势扬了扬:"废话,别人我会叫她呆子么?"甚至还扯住我的耳朵:"呆子!呆子!呆子!"的玩个不停。

我已经很久很久没享受过这样的乐趣,放任着她在我身边扭来扭去,直到她开玩笑般的咬住我手腕,用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问我:"你是喜欢她还是喜欢我?

“谁,我喜欢谁?”

“还有谁,当然是苏谣。”

40春天的梦总是精彩

"苏谣是谁?"我明知故问的说道。

冯安安同学向来不是吃素的,她依旧咬着我的手腕,慢慢用力,再看我,意思很明显,要是我的手腕出血,她就可以表演“玉石俱焚”的那一招永流传了。

我吃痛忙收回手腕,赶紧揽住冯安安:“喂,我的血对于你来说可是有毒的,你这是忘记了还是故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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