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6章(1 / 1)

如果早点认识他会好吗?

早点认识那个小小的齐月,那个还被叫做安其远的齐月。如果他是自己邻居家的孩子,齐阳一定会发现这样一个孤僻又安静的孩子。或许他会在自己的家门口安静坐着,不敢回家;或许他是操场公园里不合群的孤独者,一个人堆着沙坑,无论是哪一种,齐阳总是乐意叫他一起玩的。他饿了,可以来家里吃饭;渴了,可以跟自己的妈妈撒娇要汽水喝;冷了……齐阳再次想起冷风下如监狱般漏风的婴儿床,冷了,齐阳会解下自己的围巾给他戴。

如果真的早点认识他,会不会他的人生能走上不一样的道路?

就这样,齐月能跟在自己父母身边一起长到12岁。无论是被他母亲自愿送走,还是被拐带,无论他的母亲是否想要带他回家,他都有一个能回去的地方。或许这样,他的人生就这么被改写了。

他会平凡地长大,平凡地进入军校,说不定还是会选择跟自己来同一个基地,但他会开朗又热情地跟齐阳打招呼,他会在食堂开心地挑选喜爱的食物,说不定他们还会一起前往一线基地。他甚至想到了战争结束,两人退役后又一次住回幼时相遇的楼道,无论他们有没有在一起,起码在齐阳的幻想的,齐月自有他的长命百岁。

可现实只让齐阳觉得好笑。所有人都在说一件残忍的事,所有人也都知道这是一件残忍的事,但没有人能顶住所谓的大义,没人敢为了齐月冒这个天下的大不韪,于是所有人又默认了这是对的,这是好的,这是一件残忍的大好事,是为了天下的黎明苍生 。如此大义禀然,却依旧逃不脱一个孩子的献祭。

正如老李和陈萧所说的,齐月是个没有心门,没有精神世界,无法被安抚的哨兵。老李说得对,他终有一天会变成怪物,无论我们如何小心,不让他积攒压力,他还是会不可避免地走向暴走的边缘。到时候他还能怎么办呢?还不是一样要被处死吗?那还不如让他的死亡变得更有意义。齐阳不知道他们是怎么说服齐月的,但至少,他们是这么说服自己的。

那又有谁的生命不是向死而生的呢?无关之人的几口唾沫,就淹死了一个注定要死的人,这一次是齐月,下一次又会是谁?人,之所以作为人,之所以谓之道德,就注定了人只能作为目的,而不能作为工具。而这些举着民族大义旗帜的盲流之人,就这样堂而皇之地将齐月作为安稳时代的献祭品,又将陈凌和陈萧这对姐弟的苦难作为杀死罪人的镰刀。齐阳知道自己是个理想主义的人,但他总是无法将思维从象牙塔中完全脱离出来,或许正因为他并不是无关之人,所以他无法为这种方法正名。

就算军部当真没有胁迫齐月,就算军部真的出于人道主义原则将齐月同意指认和自杀的年纪提高到18岁,就算一切都合乎规则,那谁来为齐月辩护?自始至终,他只有自己,一个残缺的,无爱的自己,面对着那群看似无害的陌生人。他们对这个没有被爱意滋养过的少年鼓吹着对普罗大众的大爱,告诉他什么样的选择才是高尚的,道德的,但他们有没有问过,这个世界什么时候爱过他?

是他在妈妈怀里的时候吗?

是他在研究所禁闭室里被人像狗一样对待的时候吗?

是他在18岁的时候就准备好慷慨赴死,完成最后心愿的时候吗?

那世人又是凭什么要求齐月施其与大爱?难道只要天平的另一边有着足够重的玛法,天平的另一边就要被顺理其章地牺牲吗?

没有这个道理。

齐阳想不到更好的说法,他只能说,这不是他所追求的正义。所谓的大爱,所谓的兼爱世人,他始终相信是指其中的每一个人,这个人中,也理所应当包含齐月。

调令

不要被困于过去,要着眼于未来。

这句短短的,看似废话的短语,对此时的齐阳来说,却如同金科玉律。是的,军部所着眼的,是世界的未来,他们没有错,他们作为一个组织的集合体做出了对组织而言最优的选择,但这不是齐阳的最优解。他还没有放弃,他还想找到一个拯救齐月的方法,他还想看到他的长命百岁。如果过去无法改变,那就去想想之后的自己应该怎么做。

他站起身,打开窗户。冷风带着山里特有的水汽冲了进来,它们在原本密闭的房间里奔跑起来。齐阳看到窗户内侧的气汗水正在逐渐消退,只是几个简单的来回,这些爬伏于玻璃上的模糊全然不见了。

计划已然开始,但齐阳的直觉告诉他,有什么地方,是军部所没有想到,但握在自己手上的漏洞。自己能做的事,只有自己知道的事,大致也只跟齐月有关,他闭上眼回忆了一会儿,但口袋里突然振动的手机打断了他的思绪。齐阳拿出手机看了眼,是上司发来的调令,要求他明天上午优先处理周悦的事情。

周悦?

齐阳想到这两天他和范子墨都为了周悦的事瞎忙乎了很久,但现在周悦的暴走似乎还是板上钉钉地在跑进度。他想起一开始他之所以半夜去找周悦就是为了搞明白齐月到底有没有跟他在一个基地,虽然他现在还说不明白知道了能有什么用,但周悦的存在代表着跟齐月重新建立联系的可能性,无论这个可能性的高低如何,无论他们之间的联系还有没有必要,他都需要为这个可能性放手一搏。

最新小说: 腹黑老公 都市超凡人生 凡人之烛龙开天 都市之超凡人生 都市神眼 漫威的诸天魔法掌控者 手足(越矩,强制爱,1v1) 最强神眼 四岁萌宝上实习父母综艺被全网宠 快穿之我在万界苟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