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早时,再上路的就不止洛萨一行人了。
三十名全副武装的骑士,带领着他们的侍从们,身着威风凛凛的罩袍,头上裹着遮阳的头巾,排成蜿蜒的长队,走出了雅法城的城门。
西比拉公主作为雅法,阿什凯隆的领主,在许多城市还拥有自己的地产,庄园,工坊和店铺,是耶路撒冷实力相当不凡的大领主,麾下有十余名骑士封臣。
再加上托庇于她麾下,虽然没有得到封地,但却效忠于她的骑士们,凑出三十余人不在话下,他们连同侍从,能组成一支上百人规模的重装骑兵连队。
这是一支相当不弱的力量,相当于条顿骑士团的三分之一。
后面,是一支披坚执锐的步兵连队,他们由各城市较为富裕的市民阶层,或是受市民阶层雇佣,代替服军役的佣兵组成,数目有五百人。
再后,才是一支规模同样在五百人的轻步兵连队,这些轻步兵的装备各异,但都属于征召兵阶层中的上层,装备有轻型链甲衫或是硬皮革制成的皮甲。
有些如亚平宁的重弩士一般,背负着方形大盾,持有手弩。
大部分还是装备普通步弓的士兵。
最后,才是规模庞大的征召兵,他们押送着规模庞大的辎重车队,这上面有些是前面骑士老爷们的甲胄,更多的则是粮食,草料,水罐,箭矢等消耗品。
总兵力达到了两千人以上。
当然,这些征召兵只能负责后勤事务,里面夹杂了大量被迫服役的异教徒,毫无战斗力可言,跟洛萨手底下的农兵绝不是一码事。
洛萨各领地组建起的六千大军,那是实打实的,毫无水分的战斗力,就算是敕令骑士手下的农兵,都可被归入到军士阶层,只是战斗力要稍弱一些罢了。
毕竟许多军士都属于常备军,每天都需操练,巡逻,不事生产,战斗力还是相当可观的。
但若是组成军阵,这些军士还真不一定是洛萨手底下农兵们的对手。
“洛萨爵爷。”
队伍后面,一员骑士向洛萨走来。
他穿着一身以板胸甲为主体,跟锁链甲搭配的甲胄,胯下的坐骑也披着绿色的带条纹的马衣,显然就算在骑士当中,也属于较为富裕的阶层。
他是西比拉麾下的军事总管,拥有一座人口过千的小镇作为采邑,如果不是洛萨横插一脚,他本该是这支军队的最高指挥官的。
“什么事,斯蒂芬骑士?”
洛萨很客气地向他颔首致意。
斯蒂芬骑士来到洛萨近前,鼓起勇气道:“爵爷,我想说的是,很荣幸能在您麾下效力,您有什么命令,尽管吩咐,我保证会尽一切努力完成。”
“你太客气了,斯蒂芬骑士。”
洛萨有些诧异,他知道自己在圣地骑士们眼中的威望很高,但也不至于像金币一样讨人喜欢吧,不是说不遭人嫉是庸才吗?
他试探着询问道:“斯蒂芬骑士,上次战争时,我们曾并肩作战过吗?”
斯蒂芬一脸惋惜道:“我很想说有,但实在无颜这样说,因为上次战争时,我负责统领雅法的城镇卫兵,根本没跟敌人产生正面的冲突。”
洛萨笑着说道:“这次有机会了。”
“是啊,承蒙天父保佑,这是我的荣幸——爵爷,我听过一些您的经历,简直就像传奇小说里描述的那样,骑士举着手中的银剑,向邪恶的巨龙宣战。”
斯蒂芬骑士因为激动,而显得有些语无伦次,他的脸色涨红,语调像是唱诗班的小修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