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我认为赵乐乐存在敲诈勒索!和赵乐乐的母亲赵依萍一样合伙敲诈勒索!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请求法院判处赵乐乐死刑!”
“第四条诉求,赵乐乐对蔡谦诬告、造谣,严重威胁到了蔡谦的个人生活,要求对赵乐乐判刑,并且要求赵乐乐赔偿蔡谦三十万的精神损失费!”
顾晨重新说了一遍诉求。
赵乐乐:“?????”
顾晨这也太嚣张了吧。
她才是原告啊!
顾晨凭什么想要判她死刑?凭什么?
顾晨开口道:“审判长,蔡谦和赵乐乐并没有领证,双方只是订婚,甚至都没有同居,而蔡谦给的三十万彩礼是用作结婚的,现在双方没有婚姻关系,后续也不存在结婚,所以请求赵乐乐退还三十万彩礼,是正当的、合理合法的。”
赵乐乐:“????”
赵乐乐:“你说退钱就退钱吗?凭什么啊?我都订婚了,收点彩礼不是应该的吗?不结婚了不是因为蔡谦不愿意把房子改成我的名字吗?他没有诚意啊,现在我不结婚了,彩礼也不可能退的,你们爱怎么样怎么样吧。”
审判长赵志超敲响了法槌,看向了赵乐乐。
“肃静!”
“再度提醒原告,如果原告不能保持安静,一直扰乱法庭秩序,将会承担法律责任!”
赵乐乐这才没有说话。
反正她都打定主意了,问就是没钱。
就算都让她还钱,她也不还钱。
这三十万她买了两个包,买了个名牌衣服就没了,现在想让她还钱?
凭本事要到的彩礼,凭什么还钱?
至于什么死刑,赵乐乐完全不怕,她有什么怕的?
她是原告啊.
原告可能死刑?
顾晨在做梦呢?
自己是个律师,真以为是法外狂徒啊?
赵乐乐一脸不屑。
顾晨说道:“赵乐乐本案里面,非常明显,先是要三十万彩礼用于结婚,然后在酒店伪造强女干证据,用来威胁要蔡谦把三百万的房子名字改成她的,并且还不带蓝精灵,用来dna检测,而且赵乐乐和赵依萍还诱导蔡谦承认强女干,用来威胁蔡谦。”
“在蔡谦被抓之后,赵乐乐说要签谅解书的前提条件是蔡谦一家把两套房子过户给赵乐乐,赵乐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敲诈勒索。”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如果敲诈勒索的金额较大或者存在多次敲诈勒索的情况,可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直播间的网友都是有些激动。
来了!
顾律师发威了!!
这下要把赵乐乐送进监狱里面去了!!
可是这样的敲诈勒索,最多也就判个几年.
而顾律师的诉求是判处死刑?
光是敲诈勒索,还不够吧?
难道说,顾律师还有其他证据?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