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塞的夜晚,很安静,旅客在旅馆外面的小摊子上吃着烧羊肉,喝着带骚味的酒,吆喝着听不懂的方言。
陈龙跟十三郎坐在风篷里,吃着烧肉,听着少数民族那高吭的歌声。
刚才在房间,柳冰脱掉外套之后,毫不留情地将他们赶了出去,说自己要洗澡。
被赶出来的两人就来到楼下的这间小摊子。
陈龙大口喝着烈酒,一直呛到心底。边塞的酒没有经过深加工,火辣辣的,喝进喉咙像烈火一样往里烧。
“放心,她不会有事的。”十三郎哪有不知道他心里担心洪雪,安慰道。
“我也相信,她肯定不会有事的。”陈龙坚定地点点头:“洪门一家就剩下她这点血脉,老天有眼,不会让洪断掉。”
他现在心里都不清楚,究竟自己是喜欢洪雪呢,还是因为洪飞龙临死之前的情景触动了他,让他不顾一切也不能让雪儿出事。
刚刚坐了半会,天就完全黑了下来,风像哭号一样,吹得旁边的帐篷扑扑响。帐篷布一掀,一行人走了进来。
一共是八个人,每个人手里都拿着枪,样子长得凶神恶刹,有点像古代的马贼。
边塞地区,由于离中心市区远,又处于边境地带,一直都不太平安,携带枪枝是常见的事情。但是这么明目张胆,而且成群结队的,还是非常少见的。
陈龙跟十三郎眼神同时落到那些人的武器上,相视一眼,眼神中都是疑惑的表情!
他们身上的枪居全是最先进的美军装备!
两人都是从地狱天使出来的,是这个世界上最优秀的杀手,自然对各个国家武器比较熟悉。这群人手中的是一个名叫mi系列的装备,只有一间公司生产,是美军部队的著名供应商之一,没想到这么人能搞到这种装备。
“你们俩个,滚开一边去,这桌子我们要用!”其中一个胡子长得非常浓厚的大汉,用不纯正的华夏话,朝两人吼道。
十三郎啪地一把掌拍在桌子上,敢这样喝他的人,早就死光了。
“不服气,信不信老子一枪崩了你。”大胡子吼道,挥起了枪。
十三郎当想掏枪,陈龙一把按住他的手,轻轻地摇了摇头,突然站起来陪笑道:“这位大爷,抱歉,我们马上换位子。”
说完拉着十三郎起来,走到帐篷边沿上,让出了中间位置。
“算你识趣。”大胡子这才扭过头朝老板喝道:“来四只烧羊腿,五斤黄酒,快点。”
“好了,客爷,马上来。”店老板知道这些人惹不起,慌忙去准备。
八个大汉搬过两张桌子,并在一起,将武器放在身边,然后大声谈笑起来。
“大哥,这次任何完全之后,得到赏金,够我们用一阵子了。”一个略为年轻的汉子说道。
“不就是夺块破石头,还用得着我们东狼佣兵团最强的实力,真是的。”另一个光头大汉说道。
“老四,少废话。”大胡子连忙吼道,担心地四下看了一遍。
被大胡子大汉喝骂,光头大汉不敢再说话,低头喝起酒来。接下来,八个大汉只是喝酒吃肉,没再谈任何事情。
陈龙嘴里喝着酒,脑子却想得他们刚才的话。听他们语气,这些人应该是佣兵,也是为了雷灵石而来,受雇某个人或组织。
至于属于什么组织,那就不得而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