挠挠鼻尖,虽未作表示,但还是忐忑不安。
半晌,厉坤把这枚平安符收拢于掌心,接受了。
迎晨开心着呢,就听到熟悉的一嗓子——“姐!!”
林德兴奋地从门口奔过来,“哇靠,真是你啊!”
见着他,厉坤脸色瞬间跟煤球似的,心想,真他妈的猪队友。
迎晨有点懵,“你,你不是去邻市了吗?”
林德嗓门大:“我没有啊!我在休假呢,还有十天呢,谁说我出去了?”
迎晨转头,对厉坤眨巴眨巴眼睛。
林德突然聪明,“啊?厉队?是你说的啊?”
厉坤:“……”
林德:“我刚才,明明和你在一块啊。你是不是记错了?我跟你说的,是去上厕所,你咋听成去远地方了呢?”
厉坤:“……”
林德不留余地地撕开了自家队长的真面目:居心叵测,闷骚坏坏,可以说是很打脸了。
迎晨听了个明白,这种感觉怎么说。
就像身体吹进一阵春风,融雪褪寒,从天灵盖到脚底板,一路春暖花开。
她很“懂事”的装作没听懂,给厉坤留了台阶,对林德说:“我给你带了个平安符,小玩意儿图个吉利,你问你们队长要吧。”
林德高兴坏了:“谢谢姐!”
“没事。”
“对了,姐,你吃饭了吗?”
“没。”
林德拍着手掌:“太好了,那你和我们一块吧!去我那,我正好请厉队吃饭呢!”
厉坤恨不得把他的嘴给缝起来。
林德感觉到了身边的强大怨气,有理有据道:“反正要做饭,多一个人多一双筷子,反正菜是我买的,反正锅碗瓢盆也是我的——反正,走,姐。”
迎晨笑了起来,觉得这孩子太可爱。可千万别辜负了,于是爽朗答应:“行啊。”
厉坤:“……”
一路上,林德嘴皮子热闹,一会介绍自己的拿手菜,一会儿告诉迎晨,厉坤对他有多好。到他住处短短十五分钟路程,基本上把厉坤这几年的生活状况交待得一清二楚。
他住处在四楼,到三楼时,林德哎呀一叫:“大蒜忘买了。你们先进去,我买了就回来。”
二话不说,把家门钥匙塞给迎晨,然后风一样地跑了。
楼道安静下来,只剩厉坤和迎晨。
迎晨把钥匙握在手心,叮铃脆响后,问:“哪一户?”
厉坤默声带路,上楼,直走,左手边的402。
两人悄无声息地交换位置,迎晨到门前拿出钥匙。
推开门,两室一厅的老式住房,白墙瓷砖地,里头的东西摆放整齐,到底是部队的好男儿,最懂严于律己。
迎晨问:“这是他租的?”
厉坤说:“买的二手房,这小子想退伍后,把父母都从农村接过来住。”
迎晨点点头,“孝顺。”她看了圈客厅,找到厨房,“我去洗个手。”
厉坤顺手把菜放在餐桌上,刚放下,就听到迎晨失声尖叫:“啊啊啊!”
厉坤赶忙转身,她人已经像个小飞弹一样从厨房飞奔而出。
迎晨边叫边跑到他面前,搂住脖颈就是一跳,厉坤被迫无奈地伸手托住,呵斥:
“你干什么!”
迎晨已经整个人挂在了他身上,两腿张开,夹住男人的腰,脸蛋儿皱成一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