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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得时间长久,难免会觉得无聊,看着人类迅速的衰老,起初是嘲笑他们,轻视他们,觉得他们是比自己还要低的生物,在这可怜的一百年里,有人活不过一半,有人一生浑浑噩噩如蝼蚁一样死了,奉桃觉得自己实在是个幸运的东西,他知道只要他继续修炼,他甚至可以活上千年,所以,他其实挺同情他的“恩人”,啊,对了,他法号无可,是个奇怪的人类。
参禅寺里,就只有他一个和尚,他每天在菜园里摆弄那些菜,还编了草鞋去卖钱,这么法力高强的人,居然做这些事,奉桃觉得很不可思议,于是他经常跑到镇上去,从某个深宅大院里“不告而取”一些金银堆在无可面前,那儒雅的和尚摇摇头:“奉桃,既做了人,就要守人的规矩,偷盗是不好的行为。”
“你要是叫我守规矩,就干脆把我变回去好了!”狐狸说。
“那——只好这样了。”无可平静的撩起衣袖,露出手里的佛珠。
“啊!不要,我不要!你别过来!!”奉桃只是随口说,他可不想变回去。
无可微笑了:“那么,你要守规矩。”
奉桃守了规矩,但他绝对不要种菜或编草鞋,他苦着脸看看桌上简陋的菜,“我是狐狸啊,我吃肉的!“
“你是人了,可以吃素。“
“啊,你太残忍了,我才变成人几天啊?而且人也有很多都吃肉的,别以为我不知道!”
于是奉桃进了树林,每天提着野味回来,那是他爱死了的山鸡和野兔,无可只是念着经,到没有对他说教。
那天,无可看着碗里的菜,突然把它推到奉桃面前:“你吃。”
狐狸心虚的说:“你怎么会知道?”
“奉桃,我吃了四十三年的素,怎会不知道你加了什么进去?”温和的语气,让狐狸反省地缩成一团“我不敢了。”
“你还是会忍不住再干的,——不过我告诉你,你会害我只能吃米饭,像今天一样。”无可平静的端起饭碗,奉桃却内疚得快要死了。(当然,现在的奉桃绝不会有这种类型的情绪了)
奉桃每天去狩猎,衣服很快就破了,当他那件旧僧衣不能再穿时,无可叹了口气:“近几个月的菜,卖不到好价钱。”于是他拿出纸笔砚墨,铺在桌上。
“你要干什么,我看好像是画画?”奉桃舔了舔那香气袭人的墨,有些咸,像血的滋味。
“替我研墨吧,”无可把他粗糙的大手伸去,抓住奉桃的手,把墨交到他手上,然后裹着他的手,慢慢在墨池中研磨,“就是这样,会吗?”
无可的手心是温暖的,奉桃觉得那温度直传到他的胸口,无可的声音也近在咫尺,真是很温和,很好听的声音啊!奉桃转过头去,端详和尚英俊的脸,就觉得自己整个烧起来。他难受的靠着他,轻轻喘息:“无可,无可,“他猛的亲上他的脸,刚尝过墨的嘴唇还是黑的,在无可的脸上印出一个墨迹。
“妖孽啊,你还要好好克制情欲!”无可念了一句经,奉桃就只好躺在地上抱怨了,直到无可把那幅林间冶游图画完。
“这黑黑的东西也可以换钱吗?”奉桃看着和尚准备出门,手里拿着那幅画。
“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