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我叫陈良善,是一名手中沾染无数鲜血与人命的恶人、杀人犯。
因为我个人的行为,使得今天在座的受害者家属们失去了亲人、孩子、兄弟、姐妹。
这是我犯下的罪,我当庭认罪。
我是一个有前科的人,我曾经历过劳动改造,比在座的任何人都清楚犯罪的代价,也比任何人都清楚,不论遇到多么困难的情况,暴力也绝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但是,就在当年自我刑满释放之后,我明明很认真去对待这个世界、去对待生活、去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但我得到的却永远都是嘲弄。
我曾经也像大多数人那样抗争过,但是最终得来的,却仍然是失败。
在我当初亲眼看见开发商卷款跑路,留给我们这些老百姓一套不能称之为房子的房子时,我就知道,两代人大半辈子的积蓄在这一刻毁于一旦。
所以这是我这辈子的第一次抗争,我与成百上千个与自己一样的可怜百姓不惜成为人们眼中的“刁民”“钉子户”,也要为自己的权益所抗争。
但是到头来得到的是什么?只是一张无法兑现的胜诉判决书。
我亲眼看着败诉的开发商继续住着豪宅开着豪车,却迟迟不愿为自己留下的烂尾楼通水通电,导致我们老百姓只能在冬天住在那种连暖气都没有的房子里时,我才真正意识到了一件事,那就是这个世界是不公平的,有些东西出生时没有,恐怕这辈子……也不会再有了。
所以自那时起,我就知道自己的抗争失败了,而像我们这样没权没势的老百姓,在资本的眼中只不过就是个笑话。
因此,我只能卑微地活着,在那些大人物的眼中如同蝼蚁,拼尽了所有的青春和努力,只为能换取一个吃饱饭的机会。
曾经我真的想过,也许我的一辈子,也只能这样了。
但是不论我再怎样卑微如蛆虫,也不愿孩子与自己有着同样的命运。
我不能让孩子重蹈我的覆辙,也不想孩子长大了之后与我一样,只能凭借对那些大人物卑躬屈膝才能换取一个工作的机会。
所以当刘建民强拆我的房子,命令手下对我进行殴打时,我都忍耐了下来。
但是他唯一不该做的,就是侮辱我的孩子!
他甚至当着我的面,告诉我不论将来我的孩子如何努力,最终也只能像我一样活在最下等的阶层,永远被他们这些有钱人的孩子霸凌、蔑视、踩在脚下。
因此,我长久以来忍受的悲苦,终于在那一刻爆发了。
从那天起,就是我噩梦的开始。
我有罪,我是个十恶不赦的罪人,我的罪过就是将一个年轻懵懂无知的女孩,卷入了这场罪恶的连环杀人案中。
我强迫林阿吉与我为伍,去欺骗我最好的朋友,我甚至以她双亲的性命作为要挟,逼迫她成为我一次又一次谋杀案当中的帮凶。
所以我有罪。
我的罪过在于不能给妻子带来更好的生活,使得她像我一样,去卑微地谋求一份赖以生存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