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这么小的碗,摘了片瓜叶。
将米饭舀在瓜叶上,放到姜小小跟前,三个菜,每样夹了一点。
姜小小一看到吃的就来精神,捏着自己的小筷子,埋头将小脸吃得鼓鼓囊囊的。
谢浔望着她,心里忽然升腾起一股十分怪异的感觉。
像在养一只小宠物。
只是这宠物有点……太能吃。
谢浔自己只吃了一碗饭,剩下的,全进了姜小小的肚子。
吃到最后,小东西还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嘴巴,一脸满足。
仿佛吃饭就是这世上最美最好的事儿。
谢浔丝毫不怀疑再来两碗她都能全吃下去。
“你现在变身期间,还是不要吃那么多,会撑坏的。”谢浔站起身,无情收了碗筷。
姜小小吃完就想睡,被他拎到院里逼着来回溜达,说消食。
姜小小气鼓鼓。
谢浔挑眉,“听没听说过虎落平阳最好不要叫唤?不听话就再扔你一回!”
姜小小想到他做的饭好好吃,于是决定先不叫唤了,乖乖在院子里走来走去。
估摸着消食消得差不多了,迈着小短腿欢快地奔向里屋。
谢浔给她搭了个小窝,粉粉的被子,粉粉的枕头,还用一块粉粉的布做了帐帘。
姜小小穿习惯了灰扑扑的道袍,觉得这颜色说不出的新奇。
更新奇的是,谢浔一个男人,家里竟然有粉粉的布。
直到下午看到谢浔洗衣服,寝衣上绣着一只粉粉的小兔子。
姜小小大概找到了粉布的来源。
她打个哈欠,继续躺回粉粉的小窝里睡觉。
……
当年奶嬷嬷死的时候,谢浔还不满十岁,村里没有人家愿意收留他。
他只能住在这间茅屋里自力更生。
捡山货晒干去镇上卖,成了谢浔唯一的收入来源。
有一次他捡到了一只受伤的兔子。
孤独的小小少年仿佛捡到了一丝慰藉。
他花了好长时间才把兔子养好。
后来的某一天,他从外面回来,就看到笼子里的兔子被人弄死了,身上全是血。
他怎么洗都洗不干净,洗到最后变成了粉色。
再后来,他把这只粉兔子绣到了寝衣上。
——
姜小小醒来的时候,发现谢浔正坐在她的小窝前,看她的眼神有些古怪。
像在看……他养的一只宠物。
“醒了?”谢浔难得的没对她黑脸,伸出手,指尖搭在小窝边缘。
姜小小顺势走到他掌心里,仰起小脑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