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直到遇见了宋之漫。
如果不站在高处,她又如何能看到自己?
在那一刻,他终于明白努力的原因。
为了遇见她。
这一整个暑假,他在那偌大的别墅里,如往常般生活。看书、写字、画画、弹琴、打游戏、吃饭……无数的瞬间里,关于寂寞的时候,他的脑海里只有一个想法,要是宋之漫在就好了。这个想法在出现之后就喷薄而出、再难收回。
如决堤的江水一般,卷席着寸草不生的大地。
他像是在沙漠中行走已久,未进半分水的旅者,偶遇河塘,内心欣喜若狂,像是位瘾者一般,汲取着难得的水源。
他用了一个月的时间说服自己并不喜欢宋之漫;
又用了一个月的时间接受了自己真的喜欢上了宋之漫的事实。
他早熟,十二岁的时候就已读懂了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他那时便深信,最忠贞、最狂热的爱情都将是过眼云烟。
他的家庭也让他明白这一点。
他的父母并无任何感情,强强的联姻让他们结婚,两个人因为工作的原因总是在各个国家跑,留给封嗣的,无非是钱,以及一堆尊敬他的佣人。
可是,这些想法,如今通通推翻。
只因为一个人。
——宋之漫。
封嗣坐在教室里,余光看着宋之漫认真做题的神情状态,想着自己刚刚故意说出口的那些话,突然有点难以言表。
到底是使了些不光彩的手段。
让她对自己多了更多的关注。
但那又怎样,人心这种东西,很难说清。
如果非要说清,那不过是因为在乎。
封嗣想,宋之漫是在乎他的,在他说那些话之前就是。虽然只是同学之间的在乎。
但现在,她已经把自己当成了朋友。
人在无意识之中流露出的感情最为真实,就像刚刚她的心疼,真实到,连封嗣都觉得自己的心被狠狠剜了一下。
……
高二的课程比高一的多了许多,一中的高二像是高三一般,除了体育课,其他的非高考的课程都被取缔掉了。
因此,学生们唯一的娱乐的时间便是在体育课上。
宋斯南一下课就招呼了几个人跑去篮球场打球了,宋之漫和苏合欢对于这种课兴趣缺缺的,两个人在最后两分钟才出教室。
等到了操场,体育老师也不见人影。
估计又和别的体育老师瞎聊去了。
但也不能回教室,陈建斌虽然严厉,但是每次体育课都会督促班上的人来上,并且要是被他看到有人在教室里偷懒的话,非得要把他抓到操场上跑个一节课不可。
宋之漫和苏合欢面面相觑了好一会儿,无奈,坐到篮球场的看台处聊天。
两个人聊的热火朝天的时候,突然有人叫了声“苏合欢”。
宋之漫和合欢噤声,往出声地看去。
是路放。
宋之漫微蹙了下眉,问:“你找合欢,有事吗?”
路放脚下踩了个篮球,闻言,把球往边上一踢,笑着说:“我找的是苏合欢,宋之漫你说什么话呢?”
宋之漫站起身来,两个人一个在看台上,一个在看台下。
她俯视路放,倒有点睥睨众生的感觉。
宋之漫说:“路放,你找合欢干什么?”
路放置若罔闻,他看向合欢,用带着青春期的沙哑嗓音说:“小姑娘,我找你有事,你能下来吗?”
一听到他故意压低了嗓音,用着略微蛊惑人心的低音炮说话的时候,宋之漫内心一阵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