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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来磕磕绊绊,可是读写的水平已经很可观了。

语言文字也是一种美,不同语言间的差异也具有美感。陆昭很感兴趣,对他而言,这是一个美丽而又纯粹的世界。

每日有充实的学习时光,可言咏歌也没有放松对陆昭身体的调养,运动项目被安排上了每日的计划表。可是出乎言咏歌的预料,与那些走两步就喘的小少爷们不同,陆昭的体育很好,特别是跑步。陆昭承认,他以前在老宅的时候,早晨也是会出去慢跑的——那也是他为数不多的休闲愉快的时光。

言咏歌也很享受和陆昭一起晨练的感觉,少年浑身散发着青春的朝气,才像是他这个年纪该有的样子,不像是平时,总是早熟稳重的让人心疼。

薄汗打湿棉质的体恤衫,面色浮起健康的红晕,陆昭刚刚跟着言咏歌在附近的森林公园跑了一圈,还碰见了一条漂亮的金毛狗。陆昭很喜欢动物,可是动物缘却不太好,言咏歌却对应付狗狗十分有一套,看的他眼热。

“去冲个澡,早饭有你喜欢的小馄饨”,言咏歌用毛巾擦着汗,说道。

“妻主你不洗么?”,陆昭的意思是让言咏歌先。可是措辞有误,又或者某个女人故意曲解,只见她挑挑眉,放下手中的毛巾,意味深长的说道“你是在邀请我一起么?”

“没……不是……”

“那我就却之不恭了”

于是在浴室里,陆昭又被吃尽了豆腐,好不容易洗完了,只能从衣柜里挑一件小领子的衣服,遮住锁骨和胸口的痕迹。

与言咏歌的放荡不羁(亦或者没皮没脸)相比,陆昭在□□上十分羞涩,却也知道言咏歌的兴趣,所以哪怕再是窘迫害羞,也是尽力配合。他却不知道,言咏歌最喜欢看他因为羞怯而不知所措却还要强自忍耐的模样了。虽说很是恶趣味,可是她就是控制不住的想要逗弄他,相处一些‘不寻常’的姿势、地点来增加情趣。

言咏歌表示:好不容易能吃肉了,我要敞开了吃!

当然她也不是没有分寸的,她的少年曾经受过那么严重的创伤,不是简单地一两句话就能抚平的。所以哪怕花样再多,她也会在意少年的反应,不会让他有一丝一毫的羞辱感。

水乳交融的温暖逐渐融化过往结冻的寒冰,陆昭发现过往那些噩梦的回忆已经很久未出现在他的梦境中,身旁人带给他无尽的安全感,驱散了恐惧。

作者有话要说:写的没啥意思了,可是现在结尾又太仓促。

☆、第13章

这是陆昭和言咏歌住在一起后,第一次生病。

因为看书而在书房睡着了,偏偏窗户却没有关,所以发烧在所难免。

又或许是久久压在心里的大石头终于移去,反而惹了一次病。

一般人生病都会感到很难过,但是陆昭却没有这种感觉。毕竟他从未有过生病了还有人照顾的体验。

以前在老宅,生病了,难受了,都是强忍一忍就过去了。因为自从言咏歌的祖母去世,言咏歌搬离老宅后,那里就不再配备私人医生。留在老宅的佣人想要看病,也是要自己去医院的。

可是陆昭哪有时间、金钱甚至机会去医院呢?陆氏母女从未给过他一点善待。

甚至有时候生着病,还要忍耐她们的骚扰与折磨。按她们的话说,因为体温比常人要高,所以探入某处的感觉会更有滋味。

“来,喝点水”,言咏歌端着水杯走到床边,在陆昭的身下塞了个枕头,让他靠着。

陆昭听话的把水喝完,热水喝的很舒服,然后是头上的湿毛巾,也被言咏歌换了一条。

陆昭是没想到,自己的妻主竟然还会照顾人。

“要再睡一会么?”,言咏歌问道。

病中的少年脸色灰白,可怜巴巴的躺在床上,瘦瘦弱弱的,让人心疼。特别是当他看向自己照顾他,那受宠若惊的表情,更是让言咏歌胸口仿佛被狠狠地一拧。

酸疼酸疼的。

于是语气也就更加温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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