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他的。”
“这不是重点......”
“别想这么多了,反正以后执掌朝政的又不是我,这些事就留给别人去烦吧。”
离奚若愣了一下,有些不敢确定地问:“你不想称王?”
“嗯。”
“那你打算让谁做君王?”
封宸把他拉了起来:“我不想在这种无关痛痒的小事上费神,等打完仗后,他们谁想当王,谁就当吧,我和你一起回离国。”
离奚若还想说什麽,封宸打断了他,牵着他的手往帐外走:“不说了,我们也去帮忙吧,今天可是燕诺和乐乙大喜的日子,我们也不好总躲在这。”
离奚若不再言语,叹了口气,跟着他走出寝帐。
军营内一片喜庆之色,大大小小的红黑色锦幡挂满了军帐,器物上则挂了红色细线,被火红的日光一照,皆显出一片暖暖的色泽。
景瞳在营内来回走动,指挥着众人布置新房。
犹白燕和封霄成了苦力,抱着沉甸甸的箱子、布匹、礼器在军帐间来回奔走。
封霄体力好,跑了十余个来回,仍精力十足,不显一丝疲态,犹白燕却吃不消了。
在第十二次被景瞳指挥着搬箱子进新房,并且不断被她指责手脚太慢、行事拖沓之后,他将沉甸甸的箱子往地上一摆,喘着气,朝景瞳吼道:“催什麽催,你有本事就自己搬!小爷我不!陪!你!玩!了!”
景瞳一愣,下一刻便抡起一个小饼鏊,不由分说地“啪”一声拍在了犹白燕脸上,然后收回饼鏊,一甩长发,哼道:“我说错你了吗?矮子。”
犹白燕满脸愕然,左脸上被拍出了一个大大的圆印,他捂着脸愣了一会儿后,怒吼着朝景瞳扑上去。
封霄急忙将他抱住,手脚并用地把他拖走。
营地另一边,淮风带着人,捧着几箱玖兰王送来的漂亮衣物,以及一些珠玉首饰朝离国使者所在的城守府走去,同行的,还有一众离奚若的贴身侍从。
酉时一到,传令兵敲响大铙,“嗡嗡”之声传遍整个孤鹜城,然而,随着钟声而来的不再是奔驰的马蹄和飞溅的泥土,而是传令兵兴高采烈的喊声:“吉时到!”
乐乙一身深红吉服,站在专门搭建在空地正中央的,作为喜堂之用的巨大营帐前,将士们几乎全都挤到了此处,围着那火红的大帐里里外外的站了数圈。
封国人喜爱黑色,一说是因在八卦五行中,水为黑,而封国的国土位于中土腹地,远离海滨,故尊黑水为国之象征,补封国不足,并取其“万物本源,诸生宗室”之意,庇护封国千秋万世,繁盛昌隆。另一说则认为封国人生性暴戾,好勇斗狠,正如同那炎上之火。故以黑色为国之象征,以水治火,以柔克刚,化国人心中戾气,保四方之祥和。
不过无论如何,黑色几乎已经成为了封国百姓心中最为重要的颜色,国君、臣子的朝服皆为黑,就连寻常百姓也喜欢穿着黑衣,在这如此重要的嫁娶之日,又如何能少得了黑色?
在这一点上,玖兰王显然颇为用心——送来的吉服虽是在极短的时间内赶制出来的,做工却非常精细,而且依足了封国人的喜好——以深红为底,红布上再以黑线绣上大片祥瑞纹饰,那些纹饰乍看之下颇为粗犷,但细微之处又分外细腻精致。
随着传令兵的喊声,景瞳掀开了一座营帐的帘子走出来,赶跑了围在帐外的小兵,清了一条道出来。
然后,一身红黑吉服的新娘子自她身后款款走出。
景瞳和另一名侍女一起,一左一右地护着燕诺走去营中搭建的大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