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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试探战(1 / 1)

号旗飞扬,许多传令兵策马在军阵之中奔驰。赤裸着上身的汉子,手中提着沉甸甸的鼓槌,对着牛皮大鼓奋力砸了下去。砰砰砰的巨响,仿佛震动了脚下的大地。

“对面就是金国的伪帝!”叶琛站在高台上,指着气势森严的金军大阵,大声叫道:“就是他的祖先,背信弃义,撕毁合约,一次次入侵大宋。是女真人,野蛮残暴,奴役我华夏儿女。是那些拿着狼牙棒的禽兽,不知道杀死多少大宋热血男儿。今天,我们有一个机会,可以抓住他们的伪帝,杀死他们的贵族。苍天在上,旭日为证!天下人在见证我们的功绩!”

数万兵马轰然举起手中的兵刃,金刃破空之声就如一阵飓风,在阵地之上掠过。

雪亮的刀枪布成钢铁的丛林耸立在大地上;裹着厚重铁甲的战马轻轻的踢着尘土,随时可以雷霆万钧之势冲破敌阵;成千上万的弓弩手蹲在地上,手中强弓紧握,只要辽军敢进入射程,那夺命的箭矢就会像铺天盖地的暴雨一般覆盖整个天地。

“击鼓!”叶琛大声喝道。

沉重的鼓声就像雨点般密集起来,前阵的骑兵催动战马,挺起长枪,朝着对面的女真大军冲去。无数銮铃乱响,无数马蹄狂奔。骤然之间,天空仿佛一窒,铺天盖地的箭雨在两军之间落下。上万女真弓箭手用他们密集到几乎可以遮蔽阳光的箭矢,企图阻止宋军的冲击……

庞大的骑兵队无坚不摧,有人中箭堕马,有人恶狠狠的拔下身上带血的箭,呐喊着朝前冲去。前锋大军就像一股奔腾的铁流,势不可挡的撞进女真大军的军阵之中,瞬间,激起一片鲜血的浪潮……

韩风站在叶琛身侧,遥望前方动态。步军早已跟上,数万人混战在一起,骑兵在冲击完对方的军阵之后便失去了速度上的优势,左右冲杀一番,为后方的步军赢得更大的空间。而各种各样的语言让呐喊声不绝于耳,无论是在皇帝注视下的女真御营还是已经热血沸腾的大宋将士,都在舍生忘死的搏斗。

“这一仗分不出胜负。”韩风缓缓说道:“我们成功激完颜璟出来作战,可女真人的士气真不低。而且他们背靠许昌,接战不利就可以退回城池防御,想要歼灭这些女真人,我看实在是有些难。”

“我也知道分不出胜负,完颜璟八成是想试探我们的虚实。咱们不是还准备了很多好东西要给女真人看看热闹嘛。”叶琛微笑道:“我一直在等,等完颜璟什么时候才愿意出城野战,终于被我等到了这个机会,要是不好好利用,怎能对得起他?”

前方的战事越来越惨烈,不断有士卒倒下,遍地殷红的鲜血,遍地点燃的火头,失去主人的战马在战场上胡乱奔跑,而倒在一起的尸体甚至无法分辨他到底是女真人还是汉人。唯独双方将领还在大声吆喝,鼓励士卒继续战斗……

“收兵!”叶琛一声令下,金锣响起,前方的战士迅速组织起撤退队形,有条不紊的朝本方阵地退却。

“不要追!”完颜璟勒住马头,遥望着对面的军阵,冷冷的说道:“叶琛居然在朕的面前玩这一手,实在是太看不起朕了。”

“怎么了?”夹谷清臣没明白完颜璟的意思,在马背上坐直了身体,朝远方望去。

完颜璟指着南侧说道:“你好好看看那里,果然不出所料,宋人的石炮已经到了,在攻打武胜关的时候就已经有三百门石炮,现在集中兵力攻打许昌,不会少于五百门石炮。朕奇怪的是,为什么宋军的石炮到了却不发动攻城?后来才想到,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还没有足够的石弹。”

“宋军已经采集石弹很久了,这会不会是诱敌之计呢?”夹谷清臣小心翼翼的说道。

完颜璟笑道:“许昌这里山不多,想要采集石块哪里有这么容易?但是朕方才看到,许多石炮都已经架起……倘若不架起,朕也看不到。他们架起来,就不是为了摆架势的。用石炮在大军进攻的时候投掷石块,肯定是杀伤力极小,宋人不会那么傻的。所以,朕猜测,他们应该是准备了大批火球。蒺藜火球最有可能,利用爆炸性来使朕的部下大多失去战斗力。哼,这如意算盘,打的很响。”

出战之后没有多少战果就要收兵,双方都在试探对方的虚实,这实在让人很难接受。夹谷清臣不知道皇帝的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便老老实实收了声,指挥兵马回营去了。

大战之后的长安城外,河水里还流淌着殷红的鲜血,战场上星星点点到处火光闪现。疲惫的士兵,拖着之前还活生生的战友的尸体,缓缓的,朝营寨走去。萧瑟的狂风,卷起漫天烟火,在天空中变幻着张牙舞爪的身体,似乎永远也不想停歇下来。

历经战火的营寨,一面写着“大宋”的黑色战旗,依然迎风招展,猎猎作响。

“千大哥,这一仗打完了,您头衔上那个代字,十有八九得给拿掉了吧?”一名壮硕的汉子呵呵笑着,用匕首扎住面前烤熟的一块牛肉,双手递到一名军官模样打扮的年轻人面前,大声说道:“咱们兄弟可都是亲眼看着的,千大哥率先冲入金国鞑子大阵,连斩六名金国鞑子好手,我看,那六个,最差的也是伍长吧?自从前任队长阵亡之后,千大哥这个代队长,可是领着咱们立下不少功劳了。明日论功行赏,这个代字,怎么都得给千大哥取下来!”

千远山只是淡淡微笑,右手将那块熟牛肉接了过来,左手中举着一只青铜酒杯,浅浅饮了一口:“别乱说,不是我千远山强,是那些大金国鞑子太弱而已。身为一名代队长,我若是连几个只当了伍长的大金国鞑子都杀不了,还怎么带你们豹组的骄兵悍将?这怎么能算是功劳呢?”

小小的军帐之中顿时一阵欢笑,十余名战士围坐在一起,烤着牛肉,喝着烈酒,从战场上活着回来的人,才倍感生命的可贵,大口吃肉,大碗喝酒的好日子,或许明天就不会再有。自然要今朝有酒今朝醉了!

“千大哥真会说笑,说起咱们豹组,队长这一级的,通常斩首五十级就能当了,千大哥早就在鸽组立功累累,作战也不知道斩首多少了,还屈尊带着我们,那是我们的面子,是千大哥罩着我们。来来来,千大哥,兄弟敬你一杯。”一个矮小精悍的军官站起身来,端着酒碗,冲着千远山豪气的笑了笑,随即一饮而尽。

“要低调,低调!”千远山摇了摇头,脸上却是有几分得意之色,一个劲的说道:“一天没有得到韩都指挥使的任命,一天就不做准。你们可别在外乱说,要是到时候当不上这个队长,我的脸要放哪里?”

军帐之中顿时又是一片哄笑,那些士兵,或是说千大哥谦虚,或是拍着胸脯,叫嚣若是不给千大哥升职,就闹到韩风大帐去,云云种种,吵闹不停!

一群人正说得高兴,忽然军帐帘子被人掀开,一个年轻人快步冲了进来,一脸慌张的叫道:“不好了,大事不好了……”

“乱叫什么?”千远山眉头一拧,斥道:“难不成大金国鞑子又打来了?军鼓也未曾响起,你咋咋呼呼的,莫非是要假传军令?”

那个年轻人擦了把脸上的汗水,惊恐之色溢于言表,颤抖着声音说道:“真的大事不好,我同乡乃是给韩大人守帐的宿卫。方才我与他闲话,才听说,原来我们这一队,要调来一个新的队长,一打听才知道……千大哥好像有什么把柄招了韩大人的忌讳!”(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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