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子多了几号,不免纪律上控制不住。宿舍长吃着粉饺,好声好气地提醒篮球队的队员们小声商量大事,然后又默默继续吃自己的夜宵。
闫稑的螺蛳粉吃到一半,意识到自己不该在大晚上吃这么刺激的食物,刚要把饭盒端进洗手间里去倒掉,就被一个队员拦了下来。
看到对方的动作,闫稑心领神会,在他旁边蹲下来把剩下的半碗粉摊进他已经只剩下红汤的碗里。
“诶?闫稑,你会打球的吧?长那么高。”
正在仔细不让汤水弹到桌面上,闫稑想了想,平静地回答说,“会的。”
“诶??!”
“安静啊,同学们!”
林冲拉过屁股底下的椅子,凑到闫稑旁边压低了声音问,“你打哪个位置的?”
“不固定啊。”他把饭盒放下,“太耗体力了,所以不怎么打。”
他的回答很符合他一向以节能为主的做派,同学们也见怪不怪了。但闫稑的身高的确是很适合上场打球,一听到他的确会打,大家都又有了希望,“你明天跟我们去练球吧?我们再叫几个人,看看到底谁能补上正式上场的位置。”
林冲看闫稑好像在犹豫的样子,立即又说,“这碗螺蛳粉算我请你的!”
他眉宇难以察觉地挑了一下,半晌才微笑说,“好吧。”
闫稑这个人。
林冲跟他是同桌兼上下铺,尽管是高二伊始才转学到本校,相处的时间还不到一年,但林冲早已见识到了其可怖之处。
要是别人请他用一句话来描述这个人的话,林冲恐怕只能勉强给出两个确凿却有力的音节作为回答——“呵呵。”
不是说不清楚,而是很难说清楚。
闫稑看起来文质彬彬,做事总是有张有弛,但却不喜欢主动跟人结识。
不乏泛泛之交,但也只是泛泛之交而已,林冲当然不敢说自己了解这个神色总是平淡如水的朋友,可是有一点却是可以确定的,那就是基本上任何事情,只要他说他会,那就应该不只是“会”这么简单了。
该说是闫稑谦逊,不愿意显山露水呢?还是他级别已经高到不屑于显山露水了?
他说他会电路,然后就把宿舍的供电时间改成了二十四小时的,他说他会打游戏,凡有他打辅助,组队就没输过。所以,他说他会打篮球的时候,林冲心中燃起的希望简直是以排山倒海之势熄灭了前任小前锋叛离的愤怒之火。
事实证明,闫稑这回说的“会”依旧不只是“会”而已。
在连续三场以大比分战胜对手,提前获得小组出线资格以后,林冲乐得晚上睡觉都笑出声来,让睡在上铺的闫稑总感觉到整张床在颤,第二天黑着张脸默不吭声。
但林冲却在中午吃饭之后,挂上他招牌的阳光般灿烂笑容,勾过同桌的脖子,说身为队长的他,要请闫稑和其他队员去食堂二楼吃顿好的,以备战周五的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