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签订后,达西先生很快就安排了人去评估那两千英亩土地的价值,顺便和对方商量一个合适的价格。
这就需要代理人和律师上了,达西先生不会亲自出面,也不需要苏叶操心。
经过半个月的协商,最终以十一万英镑的价格购买下那块土地,原本不止这个价的。
要知道之前从布莱克特家族购买的一千多英亩土地,有一半是石楠木林,依然要了四万多英镑。
而格林家的这些土地,大部分都是可耕种的田,价值超过了十三万英镑,但谁让格林先生卖的急呢。
代理人以达西家和苏叶身上的现金不够,如果想要现金支付的话,只能拿出十一万英镑。
格林先生当然舍不得,还想着是否留下一小块地不卖了。
代理人当然不同意,直接以各种话术拖延谈判进度,打的就是他们等不起的主意。
果然,在里特尔先生的催促下,格林先生最终还是同意了这个价格。
另外,在代理人三寸不烂之舌下,格林先生还签了另外一份合同,那就是免费让格林夫人,格林小姐,格林二小姐经营那剩下的五十英亩土地三十年。
格林先生之所以会同意,是代理人道,“那块地离格林母女三人的住处太近了,作为德比郡的大地主,达西家会帮着处理那块地上的农产品,防止有外人占母女三人的便宜。”
可那土地原本是属于格林先生的,他们想帮还要取得格林先生的同意,而他偏偏要远离英国,这就很麻烦了。
不帮吧,难道要眼睁睁看着格林母女三人饿死?毕竟这三位可是绅士家的女眷,不懂怎么管理土地的,而她们也请不起管家和花更多的钱雇佣干活的人。
至于租给佃农,那出产都不够三人口粮的,因此她们只能自己管理,然后找人来干活。
到时候土地上的出产都是自己的,卖出去才会有一百英镑的收入。
可这不是一件简单的事,男人默认女人没有脑子,做不了这些复杂的活。
可帮吧,他们似乎又过界了,插手别人土地上的事,是很忌讳的一种行为。
因此代理人转达达西先生和史密斯先生的意思,想要格林先生签署一份文件,把土地和房屋以租赁的形式,免费租给母女三人三十年,这样无论她们怎么处理,都是名正言顺的。
而达西家或者治安官想帮忙,只要和格林夫人商量好就可以了。
格林先生原本也没看上那栋老房子和那卖不了的五十英亩土地,代理人一劝说,立刻就答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