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2 / 2)

“入股?”对这种现代的名词,洛烨霖理解起来有些费劲,便咬着字眼问了一下。

安绾立刻给他解释:“它的意思便是在开店之初,几个人一同出钱做起生意,等到最后挣到钱时,便按当初付钱的比例分出去,就叫‘分红’。”

“哦?”洛烨霖没想到还有这种说法,先是沉吟了片刻,然后有些感慨地开口:“安小姐的这种办法还真是不错,那本王便‘入股’,帮助安小姐把饭店做大,顺便还能挣些银钱。”

安绾说这话,其实也有引导洛烨霖一起开店,再借着王爷的身份行些便利的原因,但说是这么说了,她对洛烨霖还是没多大信心的……毕竟堂堂王爷有那么多钱,哪还用入股得分红?

得了洛烨霖的回复,安绾愣了一下,然后很快地回应:“既然王爷有了打算,那有时间我们商量一下便好。”

洛烨霖很想和安绾说一句“现在就说吧”,却见安绾突然站了起来,去招呼刚进门的几位客人,他也就把已经滑到嘴边的话咽了回去。

今天歇业后,安绾照常和宋坚宋琴一起去钱庄存了钱,然后带了些银钱,去书铺买了几张宣纸,又去路边买了只炭笔。

在她出来找寻宋琴和宋坚的时候,发现他们两个正站在一间成衣店门口,估计是想要买衣服。

她要回去整理菜谱,也就没有继续在街上逗留,而是在和宋琴宋坚招呼了一下后,转身回了院子。

回到房间,她把宣纸裁剪成适当的大小,叠成一摞,然后把用布把炭笔卷起来,勉强在纸上写写画画。

安绾不会用毛笔,古代也没有中性笔,所以安绾只能买来一根炭笔,勉强试了一下,在熟悉之后,开始正式在宣纸上面写字。

对于一些这个时代也存在的菜谱,安绾并没有私藏的想法,她胜利的原因也不是因为菜谱或者做菜的过程。

但类似于“炸鸡”“土豆泥”“肉夹馍”之类的东西,安绾就要酌情考虑这道菜应该把哪部分的内容藏起来,或者直接不让雇来的厨师接触这道菜。

炸鸡的话,最重要的就是腌制鸡腿的步骤和裹的浆,这些东西安绾完全可以提前做完,拿给厨师油炸。

土豆泥的话,用的是从安绾空间取出的蔬菜,也就完全可以交到厨师手上。

至于肉夹馍,需要注意的是焖肉用的调味品。

刚开始安绾还能仔仔细细地把脑子里想的东西写到纸上,但在炭笔写出来的字迹越来越粗越来越丑陋后,她便没忍住扔了炭笔,在心里想到“能人异士那么多,我这么防备着,也完全可以被有心人发现食物的制作手段和步骤……在这方面纠结遮掩,还不如努力多改良几道菜,就算将来风靡了,也能得个‘鼻祖’的称号。”

就这么给自己找好了借口后,安绾松了一口气,先把桌上的宣纸都收拾收拾扔到了炉子里,然后将炭笔放到一旁,整个人趴在桌子上,将精神潜入空间里,把新长成的蔬菜收割完,再重新播种一茬下去。

空间正中央的灵泉依然静静地躺在那里,安绾忍不住过去打量了一遍,心想着等缘聚阁这边不需要她每天露面后,她就可以出去游玩几天,再借着这个游玩的借口,好好地用灵泉给自己洗筋伐脉。

很快宋琴和宋坚就一起回来,宋琴还特意在路边给安绾买了她爱吃的冰糖葫芦,刚一进屋就赶快递给了她。

在道过谢后,安绾接过了冰糖葫芦,先是打量了一下,确定里面没有核后,大口咬下了一颗山楂,并在又酸又甜的爽快中忘记了所有烦恼,暂时成为了一枚小吃货。

在现代,安绾就很喜欢吃这些零食,除了冰糖葫芦,还有板栗饼、干脆面、辣条之类的东西……

说到辣条,安绾便觉得口中又燃起一股香辣的味道,竟然又想吃了。

古代可没有辣条。

安绾叹了一口气,努力想把零食这种东西从脑海里去除,可是越想忘记,它越在他脑海中挥之不去。

“唉……”

算了,既然想吃,那就自己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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