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娇娇你说,你到底是喜欢我,还是喜欢他?”
男人有些气急败坏的问。
叶娇娇夹在两个男人中间,眉头微微皱着,心里默默叹了口气。
每次都要回答这样的问题,实在太让人为难了。
“你们两个我都不喜欢,所以能不能别为了我吵架了?”
……
叶娇娇。
人如其名,是个娇媚如同芍药花的姑娘。
年纪还小的时候,她就是幼儿园里最受欢迎的小姑娘。
每个小男孩都想和她成为同桌,玩过家家的时候,他们都想成为她的新郎。
年纪稍微大点了,更不得了。
从高中开始,第一次恋爱,迷的每一任男朋友都对她神魂颠倒、要死要活。
成年之后,偶然一次的初尝禁果,更是将这种迷人的魅力发挥到了巅峰。
她的男朋友对她说,“我从来没有体会过这种快乐,仿佛灵魂都升天了一样,身体感受灭顶的快感,恨不得死在你身上。”
不过后来厌倦了,两人还是分手了,直到现在,前前前不知道多少任男朋友,依旧对她念念不忘,死缠烂打,甚至甘愿做她的情人之一。
面对这种围追堵截的告白,以及男人们之间的修罗场,叶娇娇已经习惯。
眼前的两个男人虽然还算优秀,但尚且达不到追求者的标准,更别说成为她的男朋友了。
说不喜欢是真的不喜欢,但叶娇娇不知道,正因为这三个字,她即将面临翻车。
生命中遇到的追求者多了,偶尔有那么几个追求者,性格有些偏激。
恰好今天她就遇见了两个性格偏激的追求者。
“砰——”
车子撞击身体的声音很惨烈。
当叶娇娇从半空中坠落在地上,剧烈的疼痛遍布全身,但她已经来不及多想,下一秒就陷入了沉沉的黑暗当中。
再次醒来,她出现在一片白茫茫的迷雾中。
叶娇娇心中疑惑。
她不是死了吗?
这时,她的脑海里响起一道声音,声音缥缈虚无,不知道是从哪里传来的。
“想要带着记忆活下去吗?”
人死之后应当去轮回转生,只是轮回转生会丧失上辈子的记忆,那么丧失了记忆的你,还是那个你吗?
叶娇娇当然想要活下去。
“我当然想要活下去,但我知道这个世界上没有白吃的午餐,我需要付出什么呢?”
“你不需要付出什么。”
“我不相信。”
脑海里的声音没有立马响起,安静了几分钟后——
“你会带着记忆投胎转世,转世之后,你的生命中会出现四条姻缘线,这是上天注定的。”
还没等叶娇娇再说话,她又昏了过去。
……
当处于一个狭小又温暖的地方时,叶娇娇知道自己是投胎转世了,不过她还带着上辈子的记忆。
原来那个神秘的声音没有欺骗她,她真的可以带着记忆重生,只是那道声音说的话到底是什么意思?
她的人生中有四条明显的姻缘线……
她承认自己确实有些花心,可是无论是哪里,都不支持一个女人有四位丈夫吧!
除非她重生回了女尊社会,但根据外面的声响,这里应该是现代社会,她父母的感情还很好,每天都会给她做胎教。
叶娇娇这一世投胎到了一个书香门第,母亲是高中教师,父亲是大学教授,外公外婆也都是教育工作者,家中只有她一个独苗,所以管得比较紧。
不过因为有前世的记忆,叶娇娇从小就表现得很成熟,学习成绩也很优异,除了父母的约束较多,家庭生活还是非常幸福的。
然而,叶娇娇本身就是一个渴望自由又喜欢玩暧昧的人,长期受到约束,她内心早已厌倦。
进入高中后虽然保持了优秀的成绩,但内心却开始萌生了一些小想法,尤其是这个学期,来了一个新同学之后,叶娇娇更是无法忍受寂寞了。
这位新同学名叫顾启明,长得实在太帅了!
少年不仅有着这个年龄段的活力,还有一种沉稳的气质,黑色的短发,深邃的五官,修长的身材,身上的肌肉线条流畅,尤其是打篮球时脱掉衣服的瞬间,简直能迷倒一大片女生。
少年的朝气蓬勃让叶娇娇心动不已。
可惜他们不在同一个班级,少年在隔壁班读书。
不过,和少年相识的机会很快就来了,这天做完课间操后,叶娇娇想去小卖部买瓶水喝,走到拐角处,突然撞到了一个人,抬头一看,竟然是顾启明。
这可是个结识顾启明的大好机会啊!
于是叶娇娇迅速假装崴了脚,一副虚弱无力的样子扑进男生怀里,眼睛里闪烁着泪光,娇声说道:“你把我撞痛了,走路怎么不瞧瞧路呢?”
男生的嘴角微微上扬,他哪是没看路呢,明明就是早就有所预谋,否则一个空荡荡的拐角怎么会如此凑巧的撞上?
叶娇娇想认识顾启明,顾启明也想认识叶娇娇。
他刚转学到这个新学校时,第一眼见到叶娇娇,就被她深深吸引住了。
他的内心狂呼着告诉他必须要得到她,这就是他未来的伴侣,他的妻子!
要是叶娇娇知道顾启明的想法,肯定会被吓得不轻。
她虽然喜欢帅哥,但实在怕了那种性格偏激的男人,上辈子她就招惹过那样的男人,实在是难以摆脱。
不过她现在并不清楚顾启明的想法,还沾沾自喜于自己的魅力,换了个世界也没消失,男生的态度可谓是殷勤极了,突然将她抱起,温柔地说:“你是不是扭到脚了,我带你去医务室看看。”
等等!
开什么玩笑,去了医务室岂不是露馅了?她的脚根本就没崴到呢!
叶娇娇赶紧拍了拍男生的胳膊,不好意思地说:“我的脚其实没什么事,不用去医务室,我歇会儿就行了。”
说完叶娇娇指向旁边的花坛台阶,“你把我放那儿,我去坐会儿。”
顾启明乖乖地将叶娇娇放在花坛台阶上,然后他并没有离开,而是坐在她身边,声音柔和地说:“刚才没撞疼你吧,对不起,你的脚好些了吗?实在不行还是去医务室看看比较好。”
叶娇娇摇摇头,对着顾启明笑了笑,“没事的,刚才只是有点疼,现在已经好了,对了,我知道你,你是新来的转学生叫做顾启明对吧?”
顾启明从刚转学过来的第一天就在女生群体中出了名,但他并没有提及,而是装作好奇地问:“你怎么知道我叫顾启明?”
这不就可以开始聊起来了嘛!
叶娇娇眼神打趣的看着顾启明,笑嘻嘻地说:“因为你在女生圈子里很受欢迎啊,我们都听说了新来那个帅哥,名字叫顾启明。你最近没收到情书吗?”
顾启明忍不住笑了,点点头又摇头,“我抽屉里倒是有好多信,但我都没看过,也不知道是不是情书。”
说完,他立刻补充道:“你知道我名字,我却不知道你名字,能告诉我吗?”
叶娇娇心中暗道,她辛辛苦苦费尽心机地制造了一个机会认识他,现在他都主动自我介绍了,她又怎么能不把握住这个机会呢。
于是她态度自然大方地说:“我叫叶娇娇,既然认识了,那我们就是朋友了,你可以叫我娇娇。”
顾启明马上叫了声娇娇。
两人都有想要多了解对方的意愿,于是自然而然地聊起天来,互动不断,两人的心扉也渐渐敞开,仿佛时间突然变慢了一样,从陌生到熟悉仅仅花了十几分钟。
可惜课间休息时间太短,还没能来得及享受内心的悸动,叶娇娇和顾启明就得回教室上课了。
顾启明从拿到叶娇娇联系方式的那一刻起,就不停地思索,要怎么和女孩更亲近一些。
下课后,他赶紧给叶娇娇发了一条短信,询问她放学后有没有空,是否愿意一起吃个饭,以此来表达他对刚才不小心撞到她的歉意。
叶娇娇当然乐意,马上给家里打电话,说晚上要跟朋友吃饭,让他们不用等她。
这点小事家里人还是会同意的,但吃完饭得在八点前回家。
没错,叶娇娇家有门禁,这个年纪的女孩不能在外太晚,八点前必须回家,更别提住外面了,那是绝对不行的。
得到家人同意后,叶娇娇给顾启明回了条短信。
【好,晚上一起吃饭,放学时你来找我。】
期待着放学时间,下课铃一响,顾启明就站起来,第一个走出教室。
他来到叶娇娇教室门口,看向坐在教室里的女孩,用力挥挥手,笑着说:“下课了,我们走吧。”
班上很多同学的脸上都露出了疑惑的神色,心里想,叶娇娇怎么跟刚转学过来没几天的顾启明有交情呢?
他们俩现在可都是学校里响当当的人物。
首先说叶娇娇吧,她的长相绝对算是校花级别,成绩也拔尖儿,待人又亲切,简直就是学校男生们心中的理想型,很多男生都默默暗恋着她。
不过每次表白都被委婉的拒绝,所以大家都觉得可能是她家教比较严厉,毕竟这时候也很少有人会在高中阶段就交男女朋友。
然后再说说顾启明,他虽然刚转学过来不久,但是凭借着帅气逼人的外貌,还有一身经过锻炼的肌肉和充满少年感荷尔蒙的独特气质,短短几天时间就在学校里引起了轰动,成为了众多女生心目中的男神。
这两位一个是校园女神,一个是校园男神,难道他们之间有什么秘密不成?
果然,美女都是喜欢帅哥的,而帅哥也是喜欢美女的,特别是年纪轻轻的时候,他们根本不会去考虑太多复杂的事情,心里只装着对方的颜值而已。
叶娇娇拾掇完书包匆匆忙忙地走到顾启明身边,冲着他甜美地笑道:“你来啦。”
两人一起走出校园,顾启明晃了晃手中的摩托车钥匙,然后问道:“娇娇,你怕不怕坐摩托车?要是你怕的话,我可以让司机开车过来接我们。”
叶娇娇当然不会害怕坐摩托车,于是她摇了摇头。
顾启明便把她领到了一辆炫酷的摩托车面前。
这辆摩托车的造型十分张扬,叶娇娇没想到顾启明居然喜欢这样的车,她好奇地问:“你平时都是骑着摩托车上下学的吗?”
顾启明轻轻地点头,“没错,我爸妈工作特别忙,所以我一直都是独自住在外面,平常还是有保姆和司机照顾我,但我并不喜欢他们接送我上下学,更喜欢自己一个人骑着摩托车去学校。”
骑车的那股自由感真的太棒了,开得飞快,感受着风吹过脸庞,心情也跟着轻松起来。
叶娇娇有些惊讶,顾启明还只是一名高中生,却已经开始独立生活了。
父母很忙这是个什么理由?就算是忙也不能不管孩子啊!
尽管有保姆和司机照顾得无微不至,但是家人总是无法替代的,这样长期不在孩子身边,怎么能行呢?
不过这毕竟是别人的家务事,叶娇娇也不好多加评论。
一路飞驰,顾启明带着她走进了一家装修豪华的私房菜馆,男生似乎跟这家店的老板非常熟悉,进店后他熟练地说道:“老板,给我们安排一个包间,然后把你们这儿的招牌菜全都上一遍。”
叶娇娇环视了一下店里古朴典雅的装饰,问道:“这里的菜好吃吗?招牌菜全上的话会不会有点儿多了?毕竟我们只有两个人嘛。”
顾启明笑着说:“没关系的,吃不完的可以打包带回家,明天让保姆加热一下就好了,不会浪费的。”
虽然家里经济条件很好,但顾启明却不会浪费。
他之所以要把所有的招牌菜都点一遍,就是因为这里的菜味道实在太美味,每一种他都想让叶娇娇尝尝。
来到包间坐下,顾启明亲自给叶娇娇煮茶。
由于是熟人开的店,男生在这里有专属的餐具和茶具,并且留下了几罐好茶,在外面卖几百一克的那种,一罐茶都要好几万了。
“红茶喝的习惯吗?”
顾启明煮茶前,特意问了一下。
叶娇娇点点头。
她交往过年纪比较大,并且地位挺高的男朋友,他们都喜欢喝茶,所以她对茶也有些了解。
“这是金骏眉的香气?”
金骏眉算是香气比较浓的红茶,汤色金黄,回味悠长,可以泡很多次,依然好喝。
“嗯,我喜欢喝金骏眉和普洱,跟家里长辈学的,说是养生。”
不喝饮料的男生真是少见了,顾启明就是其中之一。
连叶娇娇偶尔都会喝点可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