势单力薄的一只鬼早晚被噶,有他保护才最靠谱。
陆时思来想去,翻出爷爷留下的一本古籍,仔细研究,花费一个上午,将心头血附着在一个特制木镯上,给黎倾戴好,锁死,取不下来的那种。
“还好你是非纯血吸血鬼,木镯能掩盖住你身上吸血鬼的气息,只有比我高阶的血猎才会发现你的身份。
不过你放心,目前还没遇到比我厉害的血猎,协会里最有天赋的傅寰也打不过我。
对了,木镯可以帮你抵御一次致命攻击,不仅如此,它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功能。”
黎倾的双手可自由活动,拆一根没用过的木质筷子,轻松将身后的长发挽起一个低马尾,随意问道:“什么功能?”
陆时点了点自己的心脏,笑容透露着傲娇:“能感知你的方位,别想逃!抓住亲死你!”
黎倾:“……”这难道就是强制爱?无语,我根本没有逃过,他是怎么想到这的?血猎的脑回路如此炸裂吗?
黎倾倒在沙发上看电视,懒洋洋地回复:
“不逃不逃,你都说几遍了,我听着都腻,血猎大人,你今天有什么任务,早上给我喂那个药丸,是想带我出去吗?”
陆时给他戴上鸭舌帽、墨镜、口罩,将这张脸遮的严严实实:
“嗯,去查看受害者尸体,找找线索,本来昨晚要去,意外遇到了你,就把此事挪到现在。
另外几位血猎应该已经研究完了,不会跟他们碰上,以防万一,你别把帽子和口罩取下来。”
像个老妈子一样絮叨完要做的事情,陆时跟黎倾手牵手出门。
在电梯里遇到女邻居,对方两眼放光的偷笑,被发现后亲切地祝福他们。
陆时搞清楚女生激动的理由,想说他俩不是情侣,他只是怕吸血鬼跑丢,可是话到嘴边……算了,没必要解释。
而且亲都亲了,也算情侣吧……两秒后,陆时暗暗点头,嗯,同居+看过+亲过+摸过+他很喜欢+对方不反感=情侣。
公式正确,结果无误,代表他有对象啦!
在黎倾完全不知道的情况下,陆时没脸没皮的给他打上男朋友标签,表情激动地筹谋追人计划。
至于家里人或者协会有可能会反对的问题,完全不在陆时考虑范围内。
他有能力护住黎倾,丝毫不惧外界风雨!
走出小区,两人打车去存放受害者尸体的地方,陆时的车被他妹妹开走自驾游,短时间内回不来,最近出行只能靠打车或者走路。
陆时有些庆幸他昨晚莫名晕车,下来走了一阵子,不然也不会遇到心爱之人,看来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
“倾倾,等会到了那里不用紧张,跟着我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