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家在黎城是最顶层几个家族之一,程老爷子年轻时候也是雷厉风行的一个狠角色,无论是以前还是现在,都是不少人巴结的对象。
自然,老爷子这八十大寿有很多人都过来祝贺。
程家老宅。
车子没有从前门进去,而是走没有人的后门。
有人带着诸音上楼,已经有化妆师和造型师在房间等着,准备给诸音上妆打扮。
今天是程老爷子八十大寿,同时也是程盛和诸音的订婚宴。
他们虽然说定了娃娃亲,但在外人看来也没有多亲近,很多人都不认为这个婚约能够延续下去。
而今天晚上,程盛就是让其他人知道,诸音是他的人。
只不过,诸音不知道这件事。
程盛找到了程老爷子,他此刻正在房间喝着茶。
“来了。”程老爷子看到程盛进来,看了一眼便收回视线。
“嗯。”程盛穿的还是今天穿的西装,他在西装内侧口袋拿出来了一个小盒子,打开来,里面是一个钻戒。
程老爷子似乎很嫌弃,他瞥了一眼,道:“这个破东西值多少钱,我说你就直接把家里那个血玉戒指给诸音小娃,那东西才值钱,看起来大气。”
程盛收集戒指,放回内侧,似乎有点怕老爷子将戒指换成那个大血玉戒指。
“那个尺寸大,诸音带不了,而且,这个也不贵。”
世界顶级珠宝设计师尼克松·霍伯特的新作,还在设计的时候就被炒出了高价,最后问世的时候一群人蹲着,最后被他程盛给买到。
就是为了给自己亲爱的未婚妻最好的。
而且,她也值得。
程盛一想到诸音,嘴角就扬起一抹笑。
不知情从何处起,但着实生了根发了芽。
可能他喜欢的就是这种类型的姑娘,不贤淑也不妖媚,外表看起来柔柔软软,说话也娇气,眼睛就像是会说话、有把钩子似的钓住了他的心。
程盛和程老爷子说了几句话后,便走到了自己的房间换了一件淡蓝色西装。
另外一边,诸音也换好了今天要穿的礼服,是一件淡蓝色礼服,肩部用一根细条带子绑了个蝴蝶结,手臂的位置有一截短的泡泡袖子,腰间这下倒是没有收紧,心机的设置露出来的身后一段纤细的腰肢。
化妆师在给她画着妆,浓妆淡抹,红唇抿着,倒是有几分民国闺阁千金的高贵感。
“季小姐这张脸,应该穿旗袍最配,可惜了······”今天穿的是现代礼服。
诸音笑得很温婉,整个人看起来灵气又高雅,她的声音也非常具有民国美人的气息:“都听姐姐的,明日就穿旗袍看看。”
造型师在给诸音烫着发,闻言笑道:“明天把彭姐和我叫过去给你画个妆搞个造型,保障你一出门万众瞩目,所有男人女人的视线都放在你身上。”
“那倒不用,衣服也只是想穿给程先生看的。”
房间的另外两个人哟哟地叫。
“瞧瞧这话,给程少穿来看的,应该是给他脱掉的吧。”造型师开玩笑道。
彭姐也笑:“都未婚夫妻了怎么还程先生程先生的叫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