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郁似笑非笑,指尖滑过裴向雀后颈上的软肉,心里一阵叹息。
即使暂时舍不得把这只小麻雀吃到嘴里,可是还是能够讨一些利息的。
陆郁挑选的是一首流行的少女歌曲,原唱非常柔美活泼,讲述的是校园恋情的甜蜜与喜悦,感情都暗藏在一句句似是而非的话语里,只有最后才有一句表白心意的话。
这首歌没什么难度,裴向雀听了几遍,又背下来歌词,就能唱的很好了。他并不明白歌曲里唱了什么,只是很认真地在陆郁的床头唱着,直至最后一句歌词。
他歪着脑袋,懵懵懂懂的,终于唱出了那句,“喜欢你。”
说实话,陆郁自认自制力惊人,差点没能忍住,把裴向雀摁在自己的被子了,剥干净衣服,再慢条斯理,吻遍他全身上下每一个角落。
裴向雀唱完了歌,“啪嗒”一声关了灯,悄悄地在陆郁的耳边说:“歌都唱完了,陆叔叔,快,快睡觉。”
其实他们原来是睡两个房间的,可是自从第二个晚上裴向雀就因为喉咙痛而低烧,陆郁就把他抱到了自己的床上。病好了之后,裴向雀也没提要搬出去,仿佛这一切都是稀松平常的事。
连陆郁都不太清楚,他的小麻雀到底是太过天真,还是喜欢上了自己,所以才对同床共枕没有丝毫在乎。
谁知道呢?
他们在这呆了一个多星期,终于到了该回去的时候。陆郁的工作繁重,淮城和宁津的事情都压在他一个人身上,能在外面带这么久已经非常难得了。陆郁和裴向雀说该回去的时候,裴向雀有点失落,陆郁以为他是因为留恋海滩游泳,还安慰了他一番。
其实不是的。这里虽然好,可是归根到底,是因为和陆叔叔在一起才这样开心。而离开之后,陆郁又要投身于工作,每天早出晚归,只能在一起吃一顿饭,见那么几个小时。
陆叔叔就不是自己一个人的了。
而裴向雀想陆叔叔能够时时刻刻,分分秒秒在自己眼前,能看到,触碰到,他会说着话,对自己笑
裴向雀在心里暗暗地想,知道这样不对,也不明白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还是忍不住。
临走的那天,裴向雀像是有所感应似的,醒的特别早,外头的天还没有亮,屋子里昏昏暗暗,只有些微的光亮。他抬起头,眼前是陆郁沉睡着的脸,裴向雀漫无目的地盯着看了好一会,还是忘不掉昨天的接吻,鬼迷心窍似的伸出手,偷偷点了一下陆叔叔的嘴唇,又软又热。
裴向雀心惊胆战,像是触电一般地缩回来,那一根手指的指尖特别红,也不敢再看了。
陆郁的睡眠浅,外面的一点动静都能叫他醒过来。他察觉到动静,模模糊糊地看到裴向雀端坐在落地窗户前,呆呆地看向窗外。
他走到裴向雀的身后,平静道:“阿裴,我们一起出去看看吧。”
清晨的海边温度很低,海风略带着咸腥,吹在身上有些冷。
陆郁拎着相机,环视了一圈,最终选定了一块靠近海岸的礁石,指着那说:“阿裴,你去那里站着。我们来这里,还没给你拍过照片留纪念。”
裴向雀脱了鞋子,朝那边走了过去,礁石的表面湿滑,他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