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 吓得腿都软了(1 / 2)

她红着脸放下盛先生的衣服,可是一次一次,像是着了魔一样,就连他的衣服,她都视若珍宝,抱在怀里,刚换下来的衣服,还有余温,就好像是抱着盛先生一样。

盛先生住的地方是个大平层,江景房,这装修一看就高档价值不菲,吃的穿得都是高档货,有一次她看到了盛先生新买的衣服的价格,她吓得腿都软了,是她一年的薪水。

跟在盛先生的身边,她每天都很安逸舒适,盛先生不是每天都回来,每天她除了洗衣服做饭买菜打扫卫生,就没有别的事情了,甚至可以玩手机,可以看电视看电影。

她没有什么文化,看不懂盛先生看过的书,她就看盛先生看过的电影,都是外国的电影,她看不懂就反复看,直到看懂了。

在来霍霆筠身边之前,她一直都跟在盛于琛身边,过了一段很开心的日子。

她最喜欢的就是盛先生喝醉的时候,每次他醉醺醺回到家,倒在沙发上睡得昏昏沉沉,她都会拿着一条热手帕,坐在沙发旁边,给他擦拭脸颊和身体,触碰他的肌肤,甚至大胆地偷亲他的嘴唇,只是短暂的一秒钟,就迅速直起腰,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若无其事地给盛先生擦拭身体,心却在胸腔里疯狂地跳动,她甚至能听到砰砰砰巨大的心跳声。

好大一会,才敢偷瞄男人,看男人还在熟睡之中,她才呼出一口气,擦拭了脸颊和手,给他脱去了外套,就去煮醒酒汤。

他酒醉一整夜,她就托腮坐在沙发旁边,就这么看着男人一整夜。

昏黄的灯光下,男人的面容显得十分柔和,五官精湛。

以前在工厂里面,有一个很帅的男生,朋友都说那个男生帅,可是她不觉得,这个世界上还有比盛先生帅的男人吗?

她知道自己只是蝼蚁,盛先生就是天上的神君,她配不上盛先生,也不指望能和盛先生在一起,在她的心底,盛先生就是她的救命恩人。

她不指望能和盛先生有什么结果,只希望盛先生可以平安喜乐,可以陪在盛先生身边,这就足够了。

可是现在看来,好像即便陪在盛先生身边,都是一种奢侈的事情。

李彩衣挪动脚步,缓缓走到了天台的旁边。

盛世集团是深城最高的写字楼,足足三百米的高度,距离地面三百米,踮起脚尖甚至感觉自己可以触碰到天空,仿佛被云朵拥抱着,往下看一眼,摔下去像是会粉身碎骨。

眼泪已经被风吹干了,已经到了傍晚,太阳西沉,逐渐收敛了最后一抹光,四周逐渐变得暗沉了下来,仿佛世界末日般的情形。

准备下雨了呢。

盛先生,你在哪里。

你有没有记得带伞。

你有没有照顾好自己。

千万要记得带伞。

千万不要感冒了。

盛于琛,盛于琛,盛于琛。

这是她这辈子听到过最好听的名字。

世界上最痛苦的事情,不是天涯海角,而是他就在眼前,却无法触碰。

盛先生是她这辈子永远也无法触碰到的男人。

她这辈子永远也无法和盛先生在一起。

现在她还发现了更残酷的事实。

她只是盛先生的工具,是棋子。

达到了目的,就可以被抛弃的人。

原来这就是电视剧里面说的撕心裂肺的感觉。

原来生不如死是这种滋味。

李彩衣缓缓爬上了天台的围栏,风吹过身上,很冷很冷,可是她却丝毫感觉不到。

内心前所未有的平静。

盛于琛,这辈子我们无法在一起。

下辈子,我一定要遇到你。

她这辈子都像是一只被囚禁在笼子里的鸟儿,从来都没有做过自己,也没有翱翔过天空,也没有过自由。

她转身便是地狱和黑暗,还有无尽的痛苦,还不清的债务,养不完的弟弟妹妹,她这辈子都像是为了别人而活。

这一次,她不想痛苦,她只想为了自己,好好活一次。

纵深一跃,她好像变成了一只自由的鸟,有了五彩的翅膀,翱翔在天空之中。

那一刹那,世界仿佛都变得美好,变得缤纷多彩。

她急速地下坠,伴随着最后一缕太阳光消失,她微微一笑。

盛先生,保重。

她终于自由了。

盛于琛坐在回公司的林肯车上,下班时间这条路都会很堵车,今天比较特别,堵得特别厉害,前方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故。“好像是有人跳楼了,盛总。”司机看了一眼前方,前面围了这么多人,这条路水泄不通,一看就是出了什么人命关天的事。

“居然有人在盛世集团跳楼,真是不怕疼啊,三百米的楼啊,摔下来简直面目全非,直接成了肉泥了,全尸都留不了!”

司机和副驾驶的助理在议论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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