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1 / 2)

不怪他。

听说碰毒的人多少精神有点毛病。

许川估计是看出他的担忧,笑着朝他说:“陆竭并不吸毒,这点你可以放心。”

许川说完,还顺便给容初递了一份合约,让他回去慢慢看。

打工结束后回到宿舍,两个舍友已经各自拉上床帘过各自的夜生活,容初再度翻开这份合约。

上次许川连让他把合约退回去的机会都没给,就匆匆戴上口罩离开了,看起来很怕被人发现。

容初之前并没有起过答应的念头。

他还年轻,刚过法定结婚年龄,如今同性结婚已经合法,但没谈过恋爱的容初根本不知道自己的性取向到底是男是女。

按照许川的说法,他和陆竭是假结婚,但容初一直认为婚姻很神圣,以后就算过了合约期离婚了,也会留下记录。

而现在。

容初翻开这份合约。

上次他只匆匆看了几眼,光注意到合约上提及的:甲方会支付给乙方一千万作为报酬。

一千万,是容初这个普通人一辈子都赚不到的大数目。

那一点离婚记录算得上什么?

容初一直认为自己是个很有原则的人,但在金钱面前,原则算得上什么?

又不是让他去杀人放火。

只不过是和陆竭领一张结婚证,然后搬进陆竭家中,和陆竭同居,和陆竭参加一档全网直播的综艺。

这比杀人放火容易多了。

应该。

容初往下翻。

在同居期间,他需要和陆竭培养感情,包括且只限于了解双方喜好、适应双方亲密行为、拥抱、点到即止的亲吻……

后面那几点,对于连牵手还没有过的容初来说,简直是……出卖肉、体。

容初耳根有些发烫,接着往下看——

如果哪一方有违背以上的出格举动,皆视为违约。

这点应该不用担心。

容初不舍得那一千万,也不可能对陆竭那种“脾气很差”的大明星动心,即使陆竭拥有一张人神共愤的脸和身材。

而陆竭。

像陆竭这样的人,见惯了娱乐圈的光鲜亮丽,应该不会看上他这种什么都没有的大学生。

合约最后一条:在履行合约期间,乙方不得擅自在公众平台露面。

这和卖身没什么区别。

还是有的。

给的钱更多。

合约上内容并不算多,许川上次说,具体他们再见面的时候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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