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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百八十七 给你说话的机会(1 / 2)

老鹰说走就走,和栀子走在最前面,给李欢带路。虽然李欢跟他们强调过很多次,不过老鹰的固执超乎了李欢的想象。他说这具身体市李欢给他的,那么他的命也就是李欢给的。就算是豁出这身体不要,也不能让李欢遇到危险。

到了最后李欢也只有认了这个事实,让两人在前面慢慢的走,他在后面跟着,如果有什么危险的话,他还能及时出手相救。

说是地下城,但其实这条通道,起码就这条通道来说,根本达不到地下城的要求,就是一个天然的土质隧道。不过想想也对,这个隧道是通往阿兹特克人当时修建地下祭坛的路,自然要做的隐秘一些。如果从一开始就把这个隧道入口修的富丽堂皇,甚至盖上一座太阳金字塔的话,那么用不了一天时间,西班牙征服者就会找到这个秘密隧道,那么接下来的事情也就不会在发生了。

栀子和老鹰在前面带路,李欢跟在后面,旺财的体型由于太大了,李欢又将它留在了洞口。虽然现在众人是朝着恐怖的地下城,一个曾经祭祀两万人的地下祭坛走去,但李欢始终觉得前面两个带路的人好像郊游一样,无论什么事情都能露出开心的表情。

当然,他们已经憋屈了几百年了。

而且随着相处时间稍长一些,李欢也抓住了两人的特点。比如说老鹰其实是不喜欢说话的,他会在最关键的是时候说话,平时就是一声不吭。但栀子显然留热情大方得多了,也不管老鹰理不理她,总是会围着老鹰唧唧咋咋,或者是给李欢介绍一些他们以前生活时候的有趣的事情——那些很零碎的,几乎是记忆碎片的日子。

“我发现老鹰有点沉默呢,你们究竟是怎么认识的呢?”去往地下城的路上李欢还不忘八卦一下:“总是你自己说话,老鹰一句话不说。”

“大人,这是在您面前的时候,他已经算话多了的。我认识他的时候,他总是整天都不说话,我想想看,我们认识这么久了,每天平均说话不超过十句。有人问他话,他也不会开口,经常因为这个被主人打。我经常看到他单独一个人坐在某个发呆,假如主人没有在场,或者没有其他的命令,老鹰甚至能一整天坐着不动!”栀子说道。

“那他还好提前认识了你,否则以这个性格,他到现代注定一辈子要当一个单身狗了。”李欢哈哈大笑。

听栀子的描述,李欢大概能明白为什么老鹰养成了这样一个性格。他从小作为一个集体里的个体,被阿兹特克帝国压榨劳动力,杀死了他的母亲留下了他的父亲。在整个童年几乎是没有快乐的,就好像一个永远不停息的机器人一样。接下来阿兹特克帝国被西班牙征服者灭亡,他又被西班牙征服者抓去做了奴隶,在野外寻宝一找就是几年,常年的孤独甚至让他已经有一些不会说话了。这一点也不是危言耸听,有科学证据证明过,如果人长期不说话,不和别人交流,不使用语言的话,那么他的语言对话功能会极端的退化,最终成为一个哑巴。

如果没有遇到栀子,也许老鹰就是千万个哑巴之中的一个,不过还好,老鹰的运气很好,他遇到了这个来自中国的善良姑娘。让他免于变成一个哑巴。但就算是这样,长年以来的集体主义和奴隶生活已经让他习惯不使用自己的语言。能对栀子和李欢说出这么多话来,由此可见在他心目中,栀子是什么样的地位,李欢的救命之恩和让他跟栀子重逢,是多大的恩情。

“到了。”

李欢正在胡思乱想的时候,老鹰忽然出声打断了他的思路。李欢抬起头来,发现隧道已经走到了尽头,自己正站在一个堪称巨大辽阔的地下洞穴之中,甚至可以看到不远处的城墙残骸了。李欢看了半天没弄明白阿兹特克人是怎么在短短几年时间里挖出这么大的一个洞穴的……

“这是一个天然的溶洞,我们就地改造,才建成了祭坛。”似乎是知道李欢的疑惑,老鹰主动解释到:“我带你们去地下城的中心,祭坛就在那里。”

现在出现在李欢眼前的,正是地下城的废墟,当日巨大的地震毁掉了祭坛上面的城市,地下城好多地方成了废墟,祭坛正是在这座地下城的中央,但要走到城市中央才能看到。老鹰在这里已经熟门熟路了,带着李欢朝着中央靠近。

李欢沿路走去,发现这座地下城被毁坏得十分严重。

而且这里根本没有一点李欢想象中地下城宏伟的模样。

其实这座地下城还不能称之为城,地下城市现在应该还只是一个以原本的地下天然洞穴为基础开挖出来的巨大地穴雏形。毕竟不管阿兹特克人再善于建造,他们来到这里也不过短短几年时间而已。加上外面还有西班牙征服者在监管,势单力孤资源匮乏的阿兹特克人根本就不可能安心发展,建造出什么宏伟壮丽的地下城。

不过,虽然已经成为废墟,眼前的建筑却依然能展现出一些往日痕迹——比如说这座地下城唯一剩余的,能称得上宏伟高大的城墙。

李欢他们进入地下城之后,这道城墙就将地下城分成了两个部分,要绕过这道城墙,才能进入地下城的核心部位,也就是那个祭坛。

数十米高的墙体完全由巨大的石块构筑而成,石块之间浇注的一种天然粘合剂,如此坚固的墙体足以抵抗最强大的外部攻击,这大概是阿兹特克人计划之中,万一地下城被发现之后,用来抵挡西班牙征服者的防御设施。不过很可惜,西班牙征服者太疏忽了,没有发现这座地下城和祭坛,最终落得一个屠城的命运,而修建得这么宏伟的城墙,也咩有发挥作用,地下城最终却是因为地震而被毁灭的。

李欢进入地下城的时候,就朝天上扔了几个灵气球来照明,李欢的照明弹已经全部消耗干净了,灵气球虽然也能照明,但光线极其微弱,冷白色的光线在地下更是惨淡无比。这些阿兹特克人建造的古老的城墙上反射着晦暗的光线,已经小半坍塌的墙体之间露出了它们背后的残垣断壁,一些建筑脚手架一样的东西从城头上垂下,已然变成了蜘蛛的乐园。已经倒塌的城门附近纵横交错着触目惊心的深深裂痕,在微弱的光线照射下,下无声地述说着这座地下城的过去。

七弯八绕之后,老鹰领着李欢来到一个近乎倒塌的城门口,根据老鹰的描述,这就是地下城的入口了。

“从这里进去,大概还有二十分钟就能看到地下祭坛,也就是地下城的中央……不过上次地震把地下城给毁坏了,所以我也不知道能不能到达。”老鹰诚实地说道:“但多尝试几条路,总是能找到的。”

李欢首先扔进去了一个灵气球,然后跟着老鹰钻进去了:“这地方挺黑啊……你们以前都用什么照明的啊?”

“对我们而言,那个时候并不是黑暗。”老鹰率先走进了那个黑乎乎的

城门大洞:“在以前,洞穴顶部有一种会发光的蘑菇,我们每天都会采一些蘑菇下来,将他们种植到我们需要的地方,就借着这种光线工作。不过在地震之后,我也不知道它们为什么全部消失了。还好您可以使用这种光源,不然我们真的要摸黑在地下城前进。当然,我对地下城很熟悉,就算摸黑我也有信心把您带到集团的中央。”

“工作条件这么艰苦你们也能见到这么庞大的地下城。古代文明真是不可小看。”李欢感叹道:“中国人已经算得上是勤劳的民族了,和你们这种工作条件相比,我们的幸福指数真的很高了。”

李欢说这个话的时候,老鹰脸上的表情很平静。李欢说的话都是事实,阿兹特克人在被灭国之后,被西班牙征服者抓做了奴隶,他们在建造这座地下城的时候,资源短缺已经达到了惊人的地步。因为他们本身的情况而言,所有的建筑材料都是他们准备,平时要负责西班牙人的工程,本来已经没有多少时间和剩余资源,他们只能拼命压榨自己的时间和经历。要知道这些人以前原本可都是阿兹特克战士,虽然阿兹特克文明也有辉煌的建筑史,但那是专业的工匠建造的,战士在战场上是相当好用的士兵,但在建筑领域里,他们绝对不是一个好工人,依靠他们建造和采集,效率实在低下的可以,但就算这样,他们还是在短时间内修建起来了一个宏伟的地下城。

但老鹰似乎已经习惯了这种生活环境,李欢非常清楚,他替换的身体没什么十分特别的地方,他能在只有微弱灵气球照明的地下环境熟门熟路的行动,说明他曾经在这里很长一段时间了——不要以为阿兹特克人就总是喜欢血腥和残暴,普通人的阿兹特克人也向往和平光明,李欢根本不相信每个阿兹特克人都喜欢看着肠子脑子和血液横流。

随着不断深入地下城,用灵气球照明也让李欢有些疲惫了——如果李欢满血满状态当然不存在,可是比忘记了,他在不久之前才杀了老鹰几千次……消耗不少。

“傻子,你能买到义体,为什么不买一个光源呢?”小飞看得实在心累。

“你说的有道理啊!”李欢立刻打开拍卖空间寻找,果然也有光源出售。以前李欢一直没想到这一点,他以为拍卖系统里都是高精尖的东西,哪里能想到还有普通的光源出售。李欢很快花了一百晶体能量购买了一个浮游永动照明光源,它能从空气中抽取水分,进行复杂的转变,变成光源。

这个光源一放出来,顿时地下世界大亮,将正在摸黑带路的老鹰和跟在老鹰身后的栀子吓了一大跳。两人转身看着那个犹如小太阳一样的光源愣了半天,愣是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不过两人也没多问,只是带着敬畏的眼光看了李欢一眼,继续在前面带路。

“这太亮了有点,能不能调暗点?”李欢看着那个浮游光源:“小飞你控制吧。”

小飞无语,接过了浮游光源的控制权,慢慢地调整到了自然光的亮度,这让李欢舒服了不少。

“站住,什么人!”

老鹰和栀子对这光源好奇,一边带路一边看小飞调整光源,就在一个转角处的时候,忽然前面爆出一个喊声来:“站住,什么人!”

李欢下意识凝聚一股灵气在手上,这可是被时间禁锢了几百年的地下城,虽然他现在已经通过跟老鹰用灵魂丝线的方式和这个世界同步了,不再会有什么东西不死不灭了,但忽然出现在地下城的警告声,又怎么会让人不紧张?

李欢抬头一看,原来前面已经到达了一片开阔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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